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
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1
【提要】司法考试真题信息 : 历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环境保护法
76。某节目演出组到某山区演出,该地属自然保护区范围。演出组在某一天然景点搭设了一座栈桥,为运送演出设备在区内修建了一条简易公路。区内环境和植被因此遭受一定程度的毁坏。演出计划得到了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批准,演出组并已付钱请当地人承担恢复原貌工作。关于该事件的下列哪些意见是错误的?
A。演出组在该自然保护区内景点修建的是临时建筑物,其影响环境的行为不受我国环境保护法的约束
B。演出组为了演出需要而搭设栈桥,不属于工业性项目,也没有排放污染,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无需过问
C。演出组的行为即使对当地环境有影响,也不构成跨区环境问题,不属于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
D。对于该演出组的上述行为,我国法律目前没有可适用的处罚规定
答案:ABCD
解析:《环境保护法》第6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该演出组的行为虽然是临时的,也没有排放污染,但构成了对环境的破坏,故A、B错误;《环境保护法》第7条第l款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第18条规定:“在国务院、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建设其他设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限期治理。”该演出组的行为虽不构成跨区环境问题,但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仍有权监管,故C错误;《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环境保护法》第38条规定:“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较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可见,我国法律对此类环境破坏行为明确规定了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故D错误;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BCD。
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2
一、做真题
司法考试复习是个系统工程,是一环扣一环的过程。我建议大家做真题之前,最好把要做的真题部分先阅读本章节教材。譬如,你要做法理学本体论部分,你就要先把“本体论”部分教材系统浏览一遍,这样对本部分有个系统的了解。在做历年真题的时候,最好用按部门编写的用书,譬如历年真题解析。如何做真题呢?做真题时不要先看答案,知道了答案再做就没有做题的乐趣了。而且也就失去了“做”的意义。先把答案盖上,根据自己对法律知识和教材的理解进行解答,如果自己一点也不懂题目,那也要猜上一猜,然后就看对了没有?然后,再看哪里正确?哪里错误?接着要分析自己做题思路是否正确?做错的是知识储备不够?还是技巧性做题错误?
二、查询归纳
对自己做错的真题,要认真研究真题详解,并进行相关考点归纳。对自己做错的或认为有价值的考题做重点标记,以便日后复习时重点学习。对真题复习中,不理解或者不太懂的考点,一定要特别重视。首先要查询真题的答案解析,接着查询“三大本”相关知识,再接着查看法条。解决问题后,对该知识点进行重点标注,方便以后查询和复习。在解决疑点之后,最好能够展开相关知识点的联想和归类,并把最近几年的考题归纳出来,这样就知道将来“真题”了。
三、听课
为什么听课之前自己要先做一遍真题?目的就是提高听课效果,最终把握考试考点,能够灵活应用。为什么做一遍真题就能提高学习效果呢?
对普通考生而言,如果没有做题基础,往往很难真正理解老师讲课内容,甚至会不知老师所云。这也是很多学员在听老师授课时普遍存在的问题,尽管感觉老师们讲得很精彩,但跟不上讲课的速度,老师讲课你常常反应不过来,当你反应过来之后,老师就已经讲下个考点了。几次跟不上老师的讲课速度,就很快打击你听课积极性,后来干脆放弃部分听讲。对基础扎实或特聪明考生而言,讲课可能勉强可以跟上,但是你的听课是被动听课,在短短授课时间内,并不可能真正深刻领悟老师所讲的内容。如果能够提前做题,到听课时候就很容易把握听课的重点,同时加深了对知识点的深刻理解,也能完整地对考题进行系统把握,何乐不为呢?
为什么要听课呢?首先,老师的讲课可以使考生把考点与相关知识点进行有效的链接。其次,听课可以充分调动考生的听觉器官,加强记忆理解。第三,可以调节学习方式,在读书疲倦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听课缓解视觉疲劳,并能用听觉继续进行学习,会有“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豁然感觉。
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3
【提要】司法考试真题信息 : 历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五】
一、(不定项选择题)
中国甲公司从某国乙公司进口一批货物,委托中国丙银行出具一份不可撤销信用证。乙公司发货后持单据向丙银行指定的丁银行请求付款,银行审单时发现单据上记载内容和信用证不完全一致。乙公司称甲公司接受此不符点,丙银行经与甲公司沟通,证实了该说法,即指示丁银行付款。后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所发货物无价值,遂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已接受不符点,丙银行必须承担付款责任
B.乙公司行为构成信用证欺诈
C.即使丁银行已付款,法院仍应裁定丙银行中止支付
D.丙银行发现单证存在不符点,有义务联系甲公司征询是否接受不符点
【本题来源】20xx年司法考试《卷一》真题第95题
【正确答案】 B
【解析】
根据UCP600号的规定,在受益人交付的单据与信用证规定一致(单证一致)、单据与单据之间一致 (单单一致)时,银行须根据信用证兑用的类型履行相应的义务。当按照指定行事的指定银行、保兑行或开证行确定交单不符时,可以自行决定联系申请人放弃不符点,也可 以拒绝承付或议付。因此开证行发现单证不符,可以联系 申请人,并非是有义务联系申请人是否接受不符点,故D项错。
这也意味着,申请人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放弃这种要求,在单证不符时,授权开证行对外付款。一旦申请人放弃单证相符的要求,或授权付款,申请人即丧失了以单据 不符为由拒绝向开证行偿付的权利。但是,根据法律关系 独立原则,在单证不符时,即使申请人放弃对单证一致的 要求,开证行仍然有权对受益人拒付,A项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确认了信用证欺诈例外这一原则。第8条列举了应当认 定存在信用证欺诈的情形:(1)……(2)受益人恶意不交付货物或者交付的货物无价值;(3)……(4)其他进行信用证欺诈的情形。乙公司的行为明显符合此条第2项的 规定,故B项正确。
《规定》第9条是关于止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的条件,即开证申请人、开证行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发 现有上述第8条的情形,并认为将会给其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第10条则规定即使存在信用证欺诈,但由于开证 行或者其指定人、授权人已经对外付款或者基于票据上的 法律关系将来必须对外付款,这种情形下,就不能再遵循 “信用证欺诈例外”的原则,不能再通过司法手段干预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行为。
这些例外情形包括:
(1)开证行的指 定人、授权人已按照开证行的指令善意地进行了付款;
(2)……(3)……(4)……。题中丁银行善意付款的行为符合第10条第(1)项的规定,是中止支付的例外,故C项 错误。
二、(不定项选择题)
(三)
张一、李二、王三因口角与赵四发生斗殴,赵四因伤势过重死亡。其中张一系未成年人,王三情节轻微未被起诉,李二在一审开庭前意外死亡。
本案依法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是:
A.张一、李二
B.张一父母、李二父母
C.张一父母、王三
D.张一父母、李二父母、王三
【本题来源】20xx年司法考试《卷二》真题第95题
【正确答案】D
【解析】
《刑诉解释》第143条。刑事被告人要承担赔偿责任。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他的民事赔偿责任还应由其监护人承担。在该案中,张一系未成年人,民事赔偿责任由张一本人及其父母承担。犯罪嫌疑人被不起诉后,并不能免除对被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王三虽然情节轻微未被起诉,但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加害人开庭前死亡的,民事赔偿责任由他的遗产继承人承担。结合该案的具体情况,依法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人应当是张一、张一父母、李二父母、王三。
三、(不定项选择题)
(三)
兴源公司与郭某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并书面约定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兴源公司支付100万元预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约依法解除了合同。郭某一直未将预付款返还,兴源公司遂提出返还货款的仲裁请求,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支持该请求。
由于郭某拒不履行裁决,兴源公司申请执行。郭某无力归还100万元现金,但可以收藏的多幅字画提供执行担保。担保期满后郭某仍无力还款,法院在准备执行该批字画时,朱某向法院提出异议,主张自己才是这些字画的所有权人,郭某只是代为保管。
关于仲裁协议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买卖合同虽已解除,但仲裁条款具有独立性,兴源公司可以据此申请仲裁
B.兴源公司返还货款的请求是基于不当得利请求权,与买卖合同无关,不应据此申请仲裁
C.仲裁协议未约定适用简易程序,仲裁庭不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D.双方选择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是涉外仲裁机构,本案不具有涉外因素,应当重新选择
【本题来源】20xx年司法考试《卷三》真题第95题
【正确答案】A
【解析】
A选项和B选项考查仲裁条款的独立性。由于本案中仲裁协议约定“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仲裁法》第19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因此尽管本案中主合同已经解除,但仲裁条款依然有效。虽然兴源公司返还预付款的请求权可能是基于不当得利请求权,但并不妨碍这一纠纷与合同有关,兴源公司可以据此申请仲裁。A正确,B错误。
我国《仲裁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简易程序,因此需要根据各仲裁协会的仲裁规则来确定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适用简易程序,因此本案中仲裁庭有权直接适用简易程序,C错误。
由于仲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愿合意,因此无论案件是否具有涉外因素,当事人都可以约定由涉外仲裁委员会仲裁纠纷,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