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就业工作计划

时间:2020-10-23 09:38:22 工作计划范文 我要投稿

高校就业工作计划范文推荐

  篇一:厦门大学就业指导工作计划

  关于做好厦门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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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有毕业生5821人,其中研究生1870人(博士生353人,硕士生1517人),本科生3780人,专科生171人,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9号)等文件精神,参照福建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对2005年我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就业的方针和原则

  (一)根据国家现行规定,2005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的方针。在保证国家需要的前提下,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

  (二)2005年的毕业生原则上仍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通过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的办法落实就业方案。

  (三)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为国家服务的义务。必要时,国家采取行政手段安置毕业生就业。

  二、有关政策和具体规定

  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分为就业指导、双向选择、编制就业方案、毕业生派遣等四个阶段。

  (一)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

  1、严格把好推荐关和审核关。各单位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毕业生应持学校统一印制的《厦门大学2005届毕业生推荐表》(以下简

  称《推荐表》)的复印件参加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推荐表》是学校证明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和用人单位到人事部门办理毕业生审批入户手续的凭证,毕业生应认真、如实填写。每个毕业生只有一份《推荐表》原件。

  (2)各级组织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时应全面、准确、如实地反映毕业生的情况,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优生优荐。

  (3)定向生原则上不予推荐。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荐的,应持有本人的改派申请(详细阐明改派原因),原定向单位(地区)出具的同意调整改派的公函(研究生还须经校招生办公室签署意见),并按原国家计委、教育部的有关政策,向培养学校缴纳相应培养费后,方能办理有关手续。

  (4)已被确定免试读研的毕业生,不向用人单位推荐。

  (5)每个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解除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与其它单位签订协议。

  2、毕业生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后,学校、用人单位、毕业生三方要签订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维护国家就业方案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书》经学校审核签字后,即成为制定就业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每个毕业生只有一套《协议书》(一式三份),复印、复制、涂改、转借、挪用无效。

  3、《协议书》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解除协议的毕业生,须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约理由),原就业协议签订单位书面同意解除协议,毕业生所在学院(研究院)签署意见,学生工作处审核同意,方可办理其它就业相关手续。

  4、毕业生如需申请补办《推荐表》、《协议书》,应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研究院)签署意见,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后如无异议方予以补办。毕业生如谎报遗失《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

  5、各学院(研究院)要按照教育部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要求和就业工作程序指导毕业生进行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以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学生的学习及就业工作不受干扰。用人单位不得以试用、实习为借口,拒签或缓签协议;毕业生不得以试用、实习为借口,影响参加学校正常教学活动。

  (二)就业方案的制定与调整

  l、国家计划招收的学生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通过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

  2、来源于边远省区的毕业生就业,按边远省区的相关政策执行。优秀毕业生可不受生源地限制,优生优荐。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边远省区指黑龙江、内蒙古、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贵州、广西、云南、西藏。

  3、为了鼓励应届毕业生自愿服务西部地区,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开拓创业、锻炼成长,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配套奖励办法:

  ①毕业生参加“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正式成为志愿者,除可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西部优惠政策外,学校给予以下配套奖励办法:已获得校内贷款的本、专科特困生免还在校期间全部贷学金;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参加该项目的毕业生可申请将户口和档案在学校保留两年,学校免收服务费,也可申请将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

  ②学校支持和鼓励应届毕业生到新疆、西藏、甘肃、陕西、宁夏、青海、四川、贵州、重庆、广西、云南、内蒙等十二个西部省市就业。学校对正式到西部省市就业的毕业生给予以下配套奖励办法:已获得校内贷款的本、专科特困生免还在校期间全部贷学金;非西部生源自愿到西部省市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4000元。西部生源自愿到西部省市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500元。

  4、学校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对毕业生自主创业学校给予指导和帮助。毕业一年内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交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给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学校根据其所创企业的性质和规模给予1000元或3000元的奖励。

  5、师范类毕业生按当年福建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执行。

  6、已被录取为研究生、或进入博士后流动站或专升本的毕业生,提出不再攻读的,应取得录取单位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7、凡经学校统一组织择优推荐,且事先征得毕业生本人同意到国家政府机构和军队就业,被用人单位录用后违约的毕业生,学校将其派回生源所在地。

  8、为保证国家对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毕业生如就读高学历(含进入博士后流动站),在向用人单位呈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加盖院公章)后,已签定的就业协议自动解除,毕业生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9、毕业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让其回家休养。一年内治愈的(须经学校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随下一届毕业生就业;一年后仍未治愈或无用人单位接收的,学校将其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不进行体检而造成用人单位拒收的,其责任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10、结业生由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或自荐,找到工作单位的,可以派遣,但需在《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在规定时间内无接收单位的,学校将其档案、户口转回生源所在地,自谋职业。

  11、凡属肄业的学生,学校不负责其就业,毕业生派遣工作开始时,学校将其户口、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自谋职业。

  12、毕业生就业方案经教育部审核下达后,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必须严格执行。在派遣过程中确因特殊情况,毕业生要求调整改派的,在规定时间内,征得原用人单位和接收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持新接收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的接收函,学校签署意见,报上级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审核批准后,方能办理有关手续。在福建省内调整的,直接由地、市之间审批和办理改派手续。跨省区调整的,由学校将有关材料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审批。逾期不予办理。

  13、福建省外生源未就业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将档案和户口寄存在学校两年,两年内免收户口档案管理服务费。两年后若仍未落实用人单位,将户口、档案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或人才交流机构。对于将档案和户口寄存在学校的福建省外生源未就业应届毕业生,学校只负责为其提供与就业有关的服务,并只为其办理与就业有关的手续,若需办理与就业无关的手续时一律将寄存档案和户口转回生源所在地办理。

  14、我校研究生的毕业时间分为春季(每年的三月)和夏季(每年的七月),其学制按校招生办和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按教育部的要求,春季就业方案一般在3月1日以前上报,夏季就业方案一般在6月15日以前上报,各单位在报送就业方案时需将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加以注明。

  三、就业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的厦门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制定本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意见,组织、领导、检

  查就业工作及就业方案的执行。

  学生工作处主要负责组织校内供需见面会、收集发布需求信息、开展就业指导讲座、制订就业方案、组织派遣并处理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协调学校、用人单位、毕业生的关系,做好就业服务、指导和管理工作。

  各学院(研究院)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毕业生就业各项工作的实施。

  (二)各级组织要注重加强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就业宣传工作,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帮助毕业生准确把握社会就业形势,了解国家方针政策,增强基层意识和创业意识,确立符合实际的就业期望,积极鼓励并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学校将利用校园网、宣传橱窗、广播电台、校刊等宣传媒介,开辟毕业生就业指导专栏,结合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办专题讲座及就业指导服务,帮助毕业生了解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保证毕业生顺利就业。

  (三)各级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人员,应本着对国家、学校和毕业生高度负责的态度,按有关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办事,满腔热情地做好毕业生就业的各项工作。在工作中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杜绝不正之风对就业工作的影响和干扰。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毕业生及家长馈赠的礼金礼品和吃请。对不按政策规定办事或有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对扰乱学校毕业生就业秩序、威胁工作人员安全者,将由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本意见由校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篇二:高校20XX-20XX学年学工工作计划(压缩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学院党政工作要点和学院中心工作,结合我系专业特点,坚持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为先导、以学风建设为核心、以提升就业质量为重点、以文化建设为纽带、以日常管理为基础、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以安全稳定为基点。以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为统揽,以育人为中心,以活动为载体,以创建全优校园为契机。深入开展具备系部特色的教育活动,促进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全面协调发展,打造系部学生工作的特色与优质品牌,推动创意动漫系学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重点工作:

  1、以创新学生工作体系建设为中心,推动学生工作蓬勃发展

  以学院特色学生工作体系为载体,依据工作经验结合实际,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系部、班级多层次管理体制,完善班级评优制度,鼓励班级结合自身特点开展教育管理工作,打造班级工作的优质品牌;完善班级激励机制,及时做好先进班集体的表彰工作。

  2、以积极服务学生为核心,努力构建和谐文明校园

  与时俱进,适应学生工作的新形势,创新教育载体、教育形式,全面激发学生服务体系各方面的活力。围绕主题教育活动和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教育,重点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创业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3、以开展创建和谐校园系列活动为基点,维护系部学生工作稳定和谐 以丰富的学生活动为载体,本学期学工将带着团学开展活动以辅助教学为主,以文艺体育活动为载体,丰富全系学生的课余生活;以学习生活活动为载体,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以党团知识教育活动为载体,加强学生的理论知识水平;以专业技能活动为载体,给予学生展示才能的平台。

  三、具体措施:

  1、加强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提高学生思想教育实效性

  (1)开展辅导员政治理论学习,强化辅导员的培训和交流,强化辅导员评优、表彰。

  (2)围绕学生思想信念、心理健康、感恩励志等教育主题,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3)围绕学生思想信念、心理健康、感恩励志等教育主题,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

  (4)加强班集体和学生干部建设,行动上引导学生。

  (5)巩固学生党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发挥学生党员的模范作用,提升党组织对普通同学的感召力。

  (6)积极搭建网络教育平台,注重QQ群等网上教育阵地的建设,不断提高同学们的思想道德水平。

  2、加强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教育,切实引领学生全面成才

  (1)组织新生系列教育活动,集中开展理想信念、专业思想、心理健康、安全、感恩等五项专题教育

  (2)通过主题班会、竞赛、征文等多种形式,实现基础文明教育、校规校纪教育、专业思想教育等教育内容;

  (3)抓好入学教育工作,辅导员必须深入到教室、宿舍和中去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入学启蒙教育;

  (4)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5)组织开展毕业生系列教育活动,培养毕业生感恩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职业意识

  3、继续深入开展学风建设,不断浓厚校园学习氛围

  (1)坚持以教风带动学风,开展师德建设活动,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

  (2)加强学习过程管理,实行“督导员进教室”制度,抓好上课出勤、晚自习等学习环节

  (3)辅导员必须加强与任课教师的沟通,及时了解班级学生的情况,并且做好每次谈话记录

  (4)加强学生先优评比与表彰工作,树典型,学优秀,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积极作用

  (5)进一步组织读书教育活动,充分挖掘,参加更多的学术竞赛,争取在学院各类型大赛上成绩有较大突破。

  (6)继续强化考风考纪教育,协调教务部门加大对考试作弊行为的处罚力度。

  4、弘扬传统精神,提升校园文明建设水平

  (1)开展“文明养成教育活动月”活动,培养学生养成公德意识,提升校园文明的建设层次与水平。

  (2)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组织篮球等体育类活动,组织才艺大赛、感恩活动、纪念建党等文艺活动。

  5、强化心理危机防范,提高心理教育质量

  (1)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覆盖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生涯,预防并解决学生发展中的问题并激发学生潜能。

  (2)加强心理健康工作的过程化管理,建立特殊学生库,动态掌握心理特殊学生的情况。

  (3)以日常心理咨询服务、心理健康状况月报为抓手,争取心理危机事件早发现、早干预、工作细、无纰漏,遏制恶性事件的发生。

  6、加强政治学习,规范工作程序,提高队伍工作水平

  (1)以师德建设为关键,强化学生工作干部队伍的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开展辅导员政治理论学习,强化辅导员的培训和交流,提高工作水平。

  (2)加强辅导员培训、考核工作,完善评议和奖励机制,定期组织政治学习和每周一的工作例会,提高辅导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3)严格系部对辅导员助理的选聘工作,加强辅导员助理的心理知识、业务技能的培训工作。

  7、按月份特点开展特色思想、文娱活动,丰富学生的思想生活

  (1)2015年9月:学风校风建设月;(2)2015年10月:爱国主义活动月;(3)2015年11月: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4)2015年12月:考纪考风教育活动月;

  篇三:高校就业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XX年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就业能力为重点,突出职业教育等就业工作特色,完善就业工作体系,积极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全面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

  二、工作目标

  1、确保 20XX届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到90﹪以上;年终就业率达98﹪以上。

  2、开展20XX届毕业生就业预订工作。年内预订率达到90%以上。实现就业质量和毕业生满意度双提高。

  3、保证大学生创新和创业教育迈开新步伐,力争毕业生自主创业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工作措施

  1、进一步拓展毕业生就业市场

  大力开拓就业市场,进一步扩大毕业生就业推荐网络。组织人员开展毕业生推荐、就业市场建设与调研工作,立足盘锦市场,以构建“辽宁沿海经济带”为契机,走向全国。以学院网站为主阵地,加强网络信息的收集与发布,在学院网站上发布企业招聘信息,开辟网上就业市场,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牵线搭桥。充分调动全体就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发动全院教职员工,通过校友会、同学会等渠道,充分挖掘往届毕业生资源信息,利用他们的工作关系和人脉资源,进一步扩大就业网络。

  2、积极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鼓励自主创业。

  学院通过网络、悬挂横幅、张贴倡议书等手段宣传基层,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到基层、到农村、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磨炼,健康成

  长,建功立业。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宣传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的关于企业注册登记、金融贷款、税收缴纳、企业运营等诸多方面许多优惠政策。

  3、加强创业基地建设。

  我院目前还没有创业基地,对此可以借助新校区搬迁予以完善,通过创业基地让学生更深入掌握所学知识、提高技能,并通过创业基地,使学生学有所成,毕业后能够自己创业。

  4、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投身军营。

  积极组织毕业生参加预征入伍报名工作。通过QQ群,QQ空间,电子邮箱,飞信,微薄等网络手段,宣传大学生应征入伍,享受哪些国家优惠政策。在校园醒目位置张挂宣传标语,对全院男性毕业生发放《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五十问》,召开全体男性毕业生动员会,并主动与地方兵役部门及时沟通联系,确保征兵工作顺利完成。

  5、 切实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开发订单式培养单位。

  大量拓展就业及实习实训基地,并签订合作协议书。我院是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盘锦分市场的承办单位,作为就业分市场,充分利用这一有利优势,组织好各种形式的毕业生招聘会。在不定期举办各种小型校园专场招聘会的同时,力争举办2场大型校园招聘会。

  6、做好毕业生跟踪调研工作

  对走上工作岗位的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根据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反馈的信息,了解用人需求信息的发展动态和知识更新的方向,及时调整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模式,使自己培养的人才产品“适销对路”。

  筹建“毕业生就业跟踪委员会”;建立毕业生个人跟踪档案,多渠道收集毕业生就业信息;回访用人单位及已就业学生,开展多形式的毕业生跟踪调查;为已就业学生提供后续服务,将就业跟踪作出实效、作出品牌。

  20XX年就业工作早已开展,我们一定要总结经验、加强学习、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以完成学院的就业工作任务。就业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在树立就业工作目标时,一定要注意:我们所关心的不仅仅是就业率问题,更要强调的是就业质量。让每一个从盘职院走出去的'学生不但能找到工作,而且要在工作环境、待遇、发展方面都要有一个新的突破。我坚信,在全院师生共同努力下,20XX届学生就业工作又将迎来一个崭新的春天,取得巨大的丰收,我们的目标是:成就学生为事业的强者。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篇四:高职学院20XX-20XX学年就业工作计划

  一、20XX届生源基本情况

  我院20XX届X共有毕业生1011人,比上届增加274人(同比增加37.2%)。具体分布为:会计专业265人,计算机应用专业158人,汽检专业156人,汽服专业74人,旅英专业58人,应用英语专业215人,市场营销专业85人。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学校新阶段加快推进合格本科院校建设的总体部署,201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将进一步深化“全员参与、全程服务、全方位落实”的“三全”工作模式,以完善两级管理就业工作体系、提升就业服务质量为重心,确保以下工作目标达成:2013届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95%;毕业生自主创业成功人数逐年增加;毕业生就业率抽查结论优良;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抽查指标逐年上升。

  三、工作重点

  (一)XX级、XX级的就业指导和活动

  1.做好XX级、XX级《大学生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课程内容和授课教师人 员的安排工作。努力形成适应专业发展需求、具有我院特色的职业指导课程体系。

  2.努力培养一支专业素养强、现代教学技术水平高、适应学校发展的职业指导师资队伍。

  3.建立我院就业信息员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和干部的核心模范作用。

  4. 组织培训我院学生参加学校第三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通过大赛传播和普及职业规划知识和理念,引导大学生自觉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择业观,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技能与实践能力。

  (二)XX级就业服务

  1. 推行XX级班主任就业工作例会制度。通过例会,落实上级下达的工作 任务,协调解决就业工作中具体困难和问题,及时了解实习生工作信息,同时总结交流就业工作经验,不断提高班主任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就业管理水平。

  2、加强对实习生的就业指导,落实就业困难生与教师就业志愿者的结对工

  作,从关心学生入手,了解就业困难原因,展开个性化就业心理调适指导,帮助就业困难学生落实实习岗位。切实解决学生中弱势群体的具体困难,维护校园和谐安定。

  3、完善我院就业信息网站,做好就业信息发布工作。把收集岗位信息作为毕业生就业求职服务的重点,对收集到的各行各业岗位信息,利用网站、QQ群、飞信、电话等手段及时向毕业生发送。

  4.进一步完善用人单位数据库,做好就业市场调研、毕业生质量跟踪,对适合我院毕业生就业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重点单位进行走访与调研,努力巩固和拓展就业市场。

  (三)创业工作

  1.协助就业中心做好《大学生KAB创业基础》课程教学。鼓励我院学生积极参加《大学生KAB创业基础》的学习,激发学生的创业意识,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促进学生创业就业和全面发展。

  2.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邀请创业成功者来我院举办报告会、事迹宣讲会等;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和创业模拟公司实训;加大创业政策和创业项目扶持力度,积极为毕业生创业提供良好环境,争取毕业生自主创业成功人数逐步增加。

  (四)常规工作

  1.认真做好2013届毕业生就业情况摸底情况,实施“零距离就业行动计划”。对我院就业困难学生要做到就业情况全了解、就业帮扶全方位,加强个性化指导,切实帮助解决经济上、心理上、求职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2.扎实做好2012届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和人才培养质量调查工作是省教育厅对全省高等院校实施的常规性、长期性考核评价项目。为保证2012届毕业生调查工作顺利进行,我院将扎实细致地做好毕业生相关信息的搜集整理工作,和毕业生保持长期联系,教育引导毕业生从履行社会责任、为母校发展尽责的角度,积极配合省教育厅的核查和跟踪调查。确保2012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核查和2012届毕业生职业发展与培养质量跟踪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3.完善考评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把阶段性考核和目标考核有机结合起 来,促进就业工作目标顺利完成,做好就业工作年度考评工作。

  4.不断提升就业工作队伍水平。结合就业政策、程序及理论要求,强化对就业工作队伍的培训,推荐优秀就业辅导员参加各类培训,充分发挥各分院就业工作队伍在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督促全体就业工作人员主动、认真地进行就业工作的调研与分析,产生理论成果,提升工作水平。

  篇五:大学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方案

  各学院,机关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XX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611万,在XX年经济危机下是目前就业形势最严峻的一年。各单位对此要有足够的认识和思想准备,作为“一把手”工程,各学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领导,扎实工作,确保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XX年同期水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XX〕4号)、《教育部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XX〕21号、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XX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发〔XX〕116号)精神以及教育部、甘肃省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XX年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就业方针与原则

  毕业生就业工作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积极促进“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机制的建立,努力实现毕业生的充分就业。

  毕业生就业工作要适应社会用人制度等方面的改革,转变观念,尽可能地为广大毕业生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服务。

  毕业生应根据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顾全大局,正确处理个人志愿与国家需要的关系,优先在国家重点需求计划内选择就业单位。凡选择到重点单位、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基层及艰苦地区工作的,学校给予支持和奖励。

  各学院要正确认识今年的毕业生就业形势,加强对毕业生的政治思想教育,通过对毕业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观的教育,引导他们增强择业竞争意识,教育他们自觉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到基层去,为国家的经济建设贡献力量。要教育毕业生珍惜在校的宝贵时光,刻苦学习,拾遗补缺,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咨询服务工作,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和我校近年来就业形势分析等材料,向毕业生讲清今年的就业政策和社会需求形势,让学生掌握必要的择业常识和择业技巧,既充满信心,又有的放矢,充分适应当前人才市场和供需见面的需要,实现顺利就业。

  二、工作日程安排

  (一)编拟建议就业计划阶段

  1.4月1日各学院将建议就业计划报学校审核,列入学校建议就业计划。提前毕业、转专业及学籍变动等情况的毕业生务必于此前确定并列入计划,此后不得变动。

  2.针对本院报考研究生没有被录取而达到调剂分数线的学生,希望各学院积极帮助联系调剂,努力推荐,确保最大比例录取。

  3.4月28日至29日,各学院到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核对就业建议计划,确定考取研究生及出国毕业生名单。

  4.4月30日前,教务处将目前毕业班级中因成绩不合格而编入下一年毕业的学生名单汇总后报学生处和财务处,以确保学生处给教育部按时报送就业计划。

  5.5月20日至31日,学校为申请不参加当年就业的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此后不再受理。

  6.5月11日至15日,各学院毕业生进行毕业前体检。具体安排如下。 5月11日:文学院、新闻院、历史院、哲社院、外语院、法学院、经济院;

  5月12日:管理院、政治院、艺术院、大气院、数学院、信息院; 5月13日:化学院、教育院、生科院、资环院、工学院、核学院;

  5月14日:草科院、物理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基础医学院; 5月15日:口腔医学院、第一临床院、第二临床院。

  体检地点:盘旋路校区兰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萃英分院。

  在外地实习的毕业生返校后,于6月3日至5日(星期三至星期五)期间到校医院补检(盘旋路校区医院)。

  各学院要做好组织工作,按规定日程进行体检。漏检的毕业生,均由本人自费到指定的医院补检。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7.5月26日至27日,各学院到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汇总就业建议计划,调整就业、考取研究生及出国毕业生名单。

  8.6月9日至10日,各学院报需要调整的建议就业计划及考取研究生毕业生名单,以便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调整建议就业计划派遣方案。

  9.6月12日,学校将各学院报送的毕业生建议就业计划审核、汇总后,分别寄往各有关部、委、省、市、区,以进一步落实建议就业计划。

  10.根据总体安排,毕业班的课程、实习、毕业论文等一切教学活动应于6月6日前全部结束。各学院对毕业生的成绩及授予学位情况,要及早审核整理,于6月12日前上报教务处,不得影响毕业生离校工作。

  11.学生派遣前,向学校上交协议书的时间截止到6月15日下午5时,之后收到的协议书,由于时间紧迫,不能保证学生按时办完离校手续。

  12.各项工作结束后,学校整理汇总最终落实的建议就业计划,向校党委常委会汇报后,上报教育部,经教育部批准,作为国家计划下达。

  (二)毕业生离校阶段

  1.6月11日至12日集中两天进行毕业鉴定。各学院要加强领导,认真负责地对每一个毕业生从德、智、体等各方面做出全面鉴定。个人总结要在班组

  会上进行,班组对个人总结要进行科学评议,在此基础上归纳整理成班组鉴定。鉴定一定要实事求是,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缺点,明确努力方向,避免空话、套话。

  为了严肃纪律,学校将对毕业班的鉴定情况进行抽查,审查不合格的要重新鉴定。

  6月15日下午5时前,将加盖公章后的毕业生登记表和体检表报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核准装入档案。

  2.6月16日,各学院向毕业生公布就业方案,进行最后核实校对,并于17日12时以前,将核对后的就业方案及签注意见报就业办公室,同时由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将毕业生户口关系迁移表送保卫处。教务处也应同时将成绩表、学位审批表、结业生名单送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以便及时整理归档。

  3.6月18日学校审核就业方案,打印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

  4.6月20日前请学生办理学费缴纳、校内贷款及国家助学贷款银行还款等事项,凡欠费、未还贷和未办理延期还贷手续的学生,学校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5.初步确定6月20日,甘肃省人事厅审核我校毕业生就业方案,签发就业报到证。各有关单位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准备工作。

  6.6月21日(星期日)召开毕业典礼。

  7.6月24日至25日办理办科毕业生离校手续,联合办公地点设在医学校区。

  三、遗留问题处理

  (一)6月15日下午5时之后收到的就业协议书,学校争取在7月10日前协商人事厅办理就业报到证审批手续。

  (二)7月10日以后新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只能按照甘肃省人事厅的相关文件规定在9月1日之后办理报到证审批手续。

  1.报到单位不在甘肃省内的学生,在原报到单位所在省(区、市)范围内调整就业单位,在原报到单位所在省(区、市)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调整期限截止次年7月1日。

  2.报到单位不在甘肃省内的学生,跨省(区、市)办理调整改派手续,须通过学校就业办办理,调整改派期限截止次年7月1日。

  3.报到单位在甘 肃省内的学生,办理调整改派手续,须通过学校就业办办理,调整改派期限截止次年7月1日。

  4.甘肃省生源持择业通知书学生,如在本市(州、地)范围内就业,直接在生源市(州、地)人事部门办理就业手续。

  5.甘肃省生源持择业通知书学生,如不在本市(州、地)范围内就业,须通过学校就业办办理就业手续。

  6.申请不参加当年就业学生,必须通过学校就业办办理就业手续,两年内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学校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将户档关系迁回生源地省级就业主管部门。

  7.已有具体单位的学生通过学校办理改派手续时,根据有关规定,需要向甘肃省人事厅缴纳违约金。

  上述时间若有变动,届时将通知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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