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执法工作计划

时间:2020-12-11 13:16:42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国土资源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切实做好执法动态巡查工作,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2012年巡查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国土资源执法工作计划

  一、遵循的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本级巡查与上级督查并重的工作思路,实行人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明确职责和分工,采取执法队和基层中心所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执法的方式进行巡查。

  二、动态巡查

  (一)巡查区域划分

  巡查区域共分为三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城区规划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所在地,主要公路干线如甘川公路、文殪公路、漳武公路等公路两侧为一级巡查区域;基本农田以外农用地、乡村集合部、村庄规划范围内、村庄周围及乡村道路两侧为二级巡查区域;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三级巡查区域。

  (二)巡查内容

  1、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2、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

  3、占用耕地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的;

  4、破坏基本农田的;

  5、非法占用土地的;

  6、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

  7、法律规定其它占用或者毁坏国土资源的违法行为;

  8、依法应检查的国土资源方面其他情况。

  (三)巡查职责范围

  1、执法队协助武阳国土资源所对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利用情况进行全面巡查,并对基层所动态巡查情况进行督查。

  2、各所负责辖区内动态巡查工作。重点对一、二级巡查区域进行全面巡查。

  (四)工作要求

  1、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明确职责,靠实责任,切实达到巡查的目的和作用。各所对辖区域内一级巡查区域进行重点巡查,每周巡查次数不得少于2次;对二、三级巡查区域巡查每月不得少于5次。执法队对各所的巡查情况进行督查,每周不得少于一次。

  2、实施动态巡查时,参加巡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在工作中,工作人员要积极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发现和及时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根据情况现场制作并下发停工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并建立较完备的巡查台帐,制作相应的规范化法律文书,按时、准确的填报各类统计报表。做好动态巡查记录。同时,按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3、各所实行分片包干的巡查制度,对各项建设用地尤其是农村宅基用地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对发现的重大违法案件及时报告县局立案查处。对批准立案查处的,工作人员及时制作现场勘测笔录、询问调查笔录和收集整理各类证据资料,形成调查报告上报执法监察大队审查后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4、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和工作中,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注意工作方法,做到文明执法、秉公办案。

  三、严格奖惩制度,规范巡查工作

  县局将各所巡回检查工作的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对于在巡查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对违法行为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其巡查责任区内土地、矿产、测绘违法行为发案率明显降低,违法案件明显减少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发现违法行为后不及时制止甚至不报告的单位和个人,造成后果的,将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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