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汇报

时间:2022-11-18 12:22:19 2021年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汇报(通用11篇)

  时间过得真快,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想起这段时间的工作,一定取得了很多的成绩,好好地做个梳理并写一份工作总结吧。你还在为写工作总结而苦恼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汇报,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汇报(通用11篇)

  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汇报 篇1

  为继续贯彻落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根据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XX区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计生组办 [201x]X号)精神,我街道对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早安排,早布署,街道下发了《XX街道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以分管领导范昌、蒋XX为组长,街道计生服务中心、卫监所、药检、公安、工商、医院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组,定期不定期对全街道医疗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和药品销售网点进行了专项行动检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7月24日开始,全街道开展了打击“两非”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在街道的统一领导下,由街道计生办牵头,街道卫生、药监、公安、工商、医院等部门抽调骨干人员组成打击“两非”行动检查小组,从7月至9月对全街道各医疗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和药品零售网点进行了两次专项检查,共清理检查了全街道的2个医疗机构(卫生所),2个医疗诊所,重点对医疗机构B超的管理使用情况和卫生所、个体诊所和药房(店)是否出售终止妊娠类药物进行了检查。经查,2个医疗机构对B超的管理和使用比较严格,均制定了B超管理制度,从事B超的业务人员均能回答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所承担的责任和相关的规定。2间卫生诊所无B超操作人员,未发现出售终止妊娠类药物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1、领导重视,精心部署。我街道根据历年来市区有关部门印发的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文件精神,形成了每年开展数次打击“两非”专项行动检查,成立由区人口计生局、街道卫生局、药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的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组,组织人员采取集中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的方式进行,听汇报和实地查看的方式开展调查,检查结果将通报全街道。

  2、按制定检查表格,逐项检查落实。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重点加强对妇产科、B超室、染色体检验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妇产科终止妊娠管理为检查工作内容,严格按方案要求,制定检查表格,将“严禁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标识纳入其中。

  3、职责分明,各司其职。根据检查需要,把检查组分成两组,每组5人,分别对全街道各医疗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和药品零售网点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共清理检查了全街道的2个医疗机构(卫生所),检查人员做到认真负责,既分工又合作,严格按照检查表格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当场向受检单位相关人员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

  4、欢迎举报、接受监督。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领导小组在全街道范围内向社会公示了打击“两非”和违法生育有奖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并在有关部门显要位置设立举报相关信件箱,接受群众投诉,接受群众监督。

  三、检查结果及主要存在问题

  (一)检查情况:根据历时三个月的检查,各单位对打击“两非”工作都比较重视,领导和工作人员了解国家有关禁止“两非”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B超室和妇产科的显著位置大部分都张贴有严禁“两非”的警示标识,检查未发现有“两非”行为。

  (二)主要存在问题:部分卫生机构有的未统一使用卫生局要求的《孕产妇B超检查登记表》、《终止妊娠登记表》,有的《孕产妇B超检查登记表》、《终止妊娠登记表》登记项目不齐全,还有的记录不规范,双签名不全,部分孕产妇联系不到等。从住院病历抽查看,在其本院做B超的孕妇,有的孕妇未在《孕妇B超检查登记本》上登记,有的孕妇B超检查登记漏登现象较为普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加强对打击“两非”工作的督查,加强对B超操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其执业行为,对打击“两非”工作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跟踪落实整改,发现问题依法严格处理,严格责任追究。

  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汇报 篇2

  在卫计局的正确领导下,今年自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以来,我院把整治“两非”工作作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的重要内容,狠抓日常监督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内部管理,采取了集中整治与经常性监督相结合,明查暗访与群众举报相结合,不断扩大侦察线索,加大打击力度,形成了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工作机制。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工作职责

  今年来曾多次组织召开有关科室会议,部署整治“两非”行动,研究治理措施,成立了威远县新场中心卫生院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制定了《威远县新场中心卫生院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同时与各科室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对违法违规开展性别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治理整顿的职责。

  二、加大宣传教育,扩大监督面,营造整治“两非”氛围。

  通过利用广播印制、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治理“两非”的法律法规。并在B超室、妇产科门口、街道、各村卫生站显目处张贴警示标语,公开承诺对举报核实者给予奖励。从而起到了教育广大群众,震慑违法分子,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浓厚氛围。

  三、落实工作职责,加大打击力度

  严格查处利用B超机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产科医生不履行凭证引产制度、随意为孕妇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及其他违法行为。

  四、加强对科室的规范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B超机、终止妊娠药品和引产手术的管理,按照《两河镇卫生院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推行孕妇B超检查、引产和分娩实名制。强调医务人员在为孕妇胎儿B超检查、引产手术和分娩接生时,必须核实孕妇提供的身份证。B超室外要求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在超声诊疗工作场所张贴禁止非法进行胎儿鉴定的醒目标识。并认真、完整、准确地分别在统一制作的《孕妇门诊就诊信息登记簿》、《产妇住院信息登记簿》、《孕妇B超登记簿》、《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登记簿》上如实填写,不得马虎潦草和漏项。严格执行在为孕妇胎儿检查B超时,必须有2名医务人员在场,实行双人开机、双人检查、双人登记制度等,并按要求妥善做好病历归案处理,随时接受卫生、计生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严格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要求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在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明确规定禁止B超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行为。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严格按管理程序和技术规范执行,认真做好孕、产妇的信息登记工作,坚持凭证引产、凭证取环制度。

  五、今后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医务人员尤其是妇产科和B超的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防止违法事件发生。

  2.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规章制度,做到在醒目处制度上墙,警示标语上墙,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文件。

  3.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尤其是加大打击“两非”行为工作力度,以严厉打击黑诊所、无资质行医人员为重点,大力整治超范围执业,对于违法事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夫追究其刑事责任。

  4.规范计划生育手术服务的管理,按照卫计局的要求完善各方面的规章制度。

  5.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将整治“两非”行为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6.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整治“两非”行为工作是一项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我院将加强与政法、药监科室的沟通与配合,形成集中打击的强大合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总之,通过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规范了我镇医疗机构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震慑了“两非”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了人口出生性别比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团结。

  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汇报 篇3

  为了贯彻落实省人口计划局、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厅,关于开展依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专项行动决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依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药品的规范管理,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严厉打击终止妊娠药品非法经营活动。凡未批准经营开展施行终止妊娠业务的医疗保健单位、个体诊所、个体药店一律不得使用和营销终止妊娠药品,结合药品经营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医药经营公司、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和个体药店进行检查、发现擅自经营和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厉查处。

  (二)配合卫生部门,抓好对利用B超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的管理,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杜绝选择性别的引产和药物流产,加强对执业机构和人员的管理,依法追究违法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三)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xxx市医药总公司与xx省xx医药有限公司等两家药品批发企业,签订经营终止妊娠药品协议书,确保该药品的正常流通。

  三、行动时间:

  从3月16日至5月15日四、组织领导经局务会议讨论,成立我局开展依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市依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专项行动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

  五、工作要求

  (一)抓紧部署,精心组织。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是多种原因长期影响和作用的结果,但就目前情况,造成我市出生人口性别偏高的直接原因,主要是通过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所造成,因此,依法打击“两非”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制定行动方案,及早部署,狠抓落实。

  (二)全面清查,依法惩处。这次的专项行动主要是通过依法打击“两非”行为,配合政府人口与计生、卫生等部门,规范B超机、终止妊娠手术的管理,切实加大力度抓好终止妊娠药品的经营及使用的监管。对违法经营及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触犯刑法的,按照有关法律程序,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部门配合,共同行动。这次专项行动中,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配合人口与计生、卫生、公安部门,共同联手,一抓到底。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医药行业协会的作用,结合我市药品市场的监管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两非”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强对关爱女孩的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并建立举报制度及电话:62217333。

  (五)在专项行动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及时向上级及市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省局工作要求及时报送专项行动的书面总结及附表。

  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汇报 篇4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关于xx年全县开展“三打两建”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我镇做到周密布置、落实工作安排,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和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为主要内容,以优化市场环境为目标的“三打两建”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净化了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得到了群众的交口称赞。现就我镇开展“三打两建”工作的情况作以下汇报:

  一、领导重视,成立机构

  为确保“三打两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切实成效,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并结合镇实际,成立镇“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专门的工作办公室。同时,还制定了“三打两建”行动方案,通过方案确定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指导精神,明确打击重点,布置了详细周全的工作步骤,确保“三打”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此外,不定期召开专门的工作会议。在每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始之前召集负责具体某项行动小组开会,专门研究讨论行动的方案和实施步骤。要求相关人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做好“三打两建”的每一项整治行动。

  二、深入宣传,信息互通

  宣传期间,将成立“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行动方案的文件发放到有关干部手以及相关机关单位负责人手中。及时接收县“三打”办编写的每期工作简报,并向各村(居)干部群众广泛宣传。同时,镇行动小组在路线上共拉起了10条宣传“三打两建”的横幅,并沿路张贴了100多条有关开展“三打两建”的标语。全镇27个村(居)不甘落后,积极响应镇政府的号召,分别在各辖区内张贴“三打两建”的标语10条以上,共计300余条。镇“三打两建”办公室负责编写工作简报,发布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沟通,确保政令畅通。镇党委政府以“严打、快打、真打”的决心和态施,深入宣传发动群众,大造“三打两建”舆论声势,营造了打击整治的浓厚氛围。

  三、制定步骤,周密部署

  我镇将此次“三打两建”行动定义为贯穿xx年整年的经常性工作和不定期开展突击行动的工作。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xx年2月至3月上旬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

  (二)xx年3月至5月为情况排查阶段;

  (三)xx年3月至11月为打击整治阶段;

  (四)xx年12月至20xx年1月为考核验收阶段。每一阶段的工作由镇“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由各专项行动整治小组贯彻落实,做到统一部署、分组行动,统分结合。

  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汇报 篇5

  为贯彻落实“省关爱女孩综合治理人口出生比例性别比偏高问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94号,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推动我县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在省关爱女孩综合治理人口出生比例性别比偏高问题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后,我局专门召开了党组局务会联席会议和干职工大会,传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对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意义的认识,认真部署专项行动。一是把职责任务分解到科室,落实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年终进行总结,奖优罚劣,落实奖惩。二是为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主要负责人和稽查科所有人员为成员,稽查各队按责任区域划分负责各自区域,队长为区域第一责任人。

  二、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为把职责任务落到实处,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科室。稽查科负责全县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督、受理举报,负责全县终止妊娠药品药品非法经营和使用行为的查处工作。药品监督管理科负责全县终止妊娠药物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度协调、总结汇报、落实奖惩等工作。

  三、强化措施、确保工作开展

  主要是六项措施:

  第一项措施:制定和下发文件。我局制定了《关于开展清理整顿“终止妊娠药品”专项行动的通知》,对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任务及步骤,明确了对违法经营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单位或个人的处罚依据。

  第二项措施:明确检查重点内容。主要是方面:第一个方面,药品零售企业是否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第二个方面,药品批发企业的终止妊娠药品的进、销、存的登记管理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违规经营第三个方面,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是否超诊疗范围使用终止妊娠药品。通过明确重点内容,使专项行动过程中有的放矢,确保效果。

  第三项措施:举办培训班。为加强宣传力度,我局把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纳入年度普法培训重要内容,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培训。今年我局结合从药人员继续教育和规范化药房建设,对全县从药人员分批分期开展培训,宣传和讲解有关终止妊娠药品管理的政策,增强依法经营、使用、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的意识。到目前为止我局现已举办五期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348人。

  第四项措施:印发通知。为了进一步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流通监督管理,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管理的通知》300份,由稽查科各队直接送达各乡镇集镇的药店和医疗单位,发放禁止违法销售、使用妊娠药品行为举报电话警示牌350块,张贴于药品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营业场所醒目位置,使各用药单位知晓终止妊娠药品的种类和有关的管理规定。

  第五项措施:建立健全制度。我局制定了《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规定》,协助医药有限公司和相关医疗单位制定了《终止妊娠药品经营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药品采购员、保管员、销售员的职责和要求,确保各用药单位终止妊娠药品经营、使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六项措施:日常监督和突击稽查相相结合,认真开展专项行动。

  1、日常监督方面:截止到9月底,我局共出动了车辆204台次、人员417人次,检查用药单位870家。

  2、突出稽查方面:从7月11日到7月14日为期三天,分五组对全县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医疗机构经营终止妊娠药物进行了一次专项突击行动。本次突击专项行动以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终止妊娠药物销售流向”为切入点,明确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共检查了273家单位,其中药品批发企业1家、配送站3家、药品零售企业124家、医疗机构145家。有1家药品批发企业和2家药品配送站违规批发终止妊娠药品,已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对其销售去向正在进行追查;1家药店未张贴“警示标识”,现已整改到位;2家诊所涉嫌超范围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现已立案进行查处;6家有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存在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登记不全、帐目不清的现象,已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工作,我县终止妊娠药物经营、使用行为已比较规范,各项制度、措施基本得到落实。下一阶段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提高认识。贯彻落实省政府194号令,集中整治“两非”、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是一个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整治任务,进一步认清这项工作的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把打击违法销售和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行为列入当前乃至以后相当一段时期我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实抓好。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广泛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监督检查与督促整改相结合,我局将重点加强对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药店的宣传力度,全面推动《规定》的贯彻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实现《规定》进药厂、进公司、进药店。

  3、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责任制。我局加强对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的终止妊娠药品、零售药店及性用品店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和个体诊所、社会医疗机构非法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等进行重点检查,坚决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个体诊所、门诊部、卫生室违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对集中检查方法不能查明的,将采取暗访等多种形式,深挖案源,严厉打击。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决不姑息。

  4、形成长效机制,长抓不懈。整治“两非”,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是一项长远而艰巨任务,必须严肃对待。我局将把打击“两非”与日常监督执法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结合起来,将打击两非纳入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和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内容,作为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决不手软,同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常抓不懈。

  5、加强与部门的联动。整治“两非”是一项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我局将加强与人口计生委、卫生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形成集中打击的强大合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总之,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同各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形成集中治理的强大合力,加大对各用药单位监督管理的力度,使非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行为杜绝,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形成高压态势,逐步建立健全打击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终止妊娠药品经营使用行为的规范。

  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汇报 篇6

  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平衡,切实改善人口结构,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我镇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按照全市整体安排部署,我镇迅速召开了打非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文件,出台了实施方案,成立了整治领导组,部署了工作任务,在全镇深入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根据省、市、打击“两非”相关文件精神,我镇立即成立了由主管镇长亲自挂帅、计生专干、妇联、公安、村干部为成员的集中整治“两非”活动领导小组,并于20xx年5月25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全体计生工作人员会议,传达市卫计委整治活动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全镇整治“两非”专项活动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使整个集中整治活动得以稳步推进。

  二、加大宣传,深入发动

  动员会议以后,我镇共组织大规模上街宣传5次,整治“两非”专项活动各项措施能否落实到位,关键在于对相关医务人员的教育工作如何开展,为此我们进一步认真强化对我镇医务人员的宣传教育,于6月26日组织镇村计生干部和有关医疗工作人员重点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辽宁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母婴保健法》、《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采取制作宣传版面和标语横幅等方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动《规定》的贯彻落实。广泛宣传保护妇女权益、爱护女孩女婴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重大意义。让广大群众深知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充分认识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严重后果和社会危害性。从而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多举措,开展专项整治

  在镇计生办的带头下,从打击“两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重点对全镇卫生院以及个体诊所、药店进行专项检查,特别对使用超声诊断仪和有接生项目的单位重点整治进行全面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医疗保健机构是否落实b超使用管理制度,有无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而终止妊娠的;药店有无非法销售药流药品的等问题。

  四、完善制度,明确责任

  我镇为了认真做好打击“两非”工作,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制度,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宣传制度。“两非”依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措施,大力营造宣传氛围。我们制定了《孕妇b超检查制度》及《非医学需要鉴别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在制度中明确规定,如发现相关人员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厉追究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负责人下岗三个月;当事人调离岗位,暂停执业资格一年,造成后果的按省卫计委《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相关处理,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抓长效治理,使整治“两非”活动能起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为我镇能保持人口出生性别不失调,为创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通过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龙王庙镇未发现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等违法行为,打击“两非”是一个长期性工作。

  五、今后的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市计生委工作要求,坚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明责任、强领导;破难题、突重点;建机制、求长效;树典型、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管理服务,积极探索创新,攻坚克难,狠抓落实,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我们将不断探索关爱女孩利益导向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女孩、及女孩家庭的帮扶力度。妇联等部门联合发放女孩困难家庭补助金,统计困难家庭数,切实为困难女孩家庭提供关怀与服务,提高女孩家庭的社会地位,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大查处“两非”案件力度。坚持不懈,千方百计查处“两非”案件,做好经常性查处和集中整治相结合,通过统一行动和联合查处并重,深挖典型案件,严肃处理,公开曝光,保持对“两非”行为的高压态势,把“两非”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使我镇关爱女孩,打击“两非”工作收到实效

  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汇报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促进男女社会性别平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到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出台各系统内部规范性文件,明确执业规范,落实系统追究办法,建立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村(居)要张贴标语口号和过街联,宣传“两非”行为的严重危害,宣传国家和我省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营造打击“两非”行为的舆论氛围。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计生等部门要抓好本系统内部人员的培训教育,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规范。

  (二)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计生等部门要组织好本系统内部的自查自纠活动。县政府成立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并下设办公室。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医疗器械、药品批发零售单位进行全面清理清查。要通过张贴举报办法,设立举报电话,集中查处“两非”案件,发现线索,一查到底,并依法依规严厉惩处。

  (三)完善相关制度。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计生等部门要出台系统内的规范性文件,明确执业规范、操作规程和违规处理办法。通过建立健全B超使用管理和登记备案、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分娩、防疫、流引产实名登记、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信息交流、定期检查等各项制度,建立打击“两非”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部门职责分工

  (一)计生部门:负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安排相关工作;加强对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的管理,做好孕情服务工作;会同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依法依规对发生“两非”行为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公安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同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依法打击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同计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依法对发生“两非”行为的医疗保健机构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与计生部门建立出生实名登记信息和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信息共享机制。

  (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同计生、公安、卫生、妇联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管,完善相关制度,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违纪违法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工商部门:负责对药品经营企业加强监管,依法严厉查处无照、无证等非法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和排卵药品销售的监管。

  (六)妇联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同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发挥社会群众团体优势,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部门配合。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计生等部门在搞好本系统自查的基础上,要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密切联系合作,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二)认真履行职责。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和职责分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改正,依法严肃处理。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案件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决不能以罚代刑。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按照整顿与建设并举,加强打击“两非”专项行动与加强行业管理相结合、日常监督执法与开展专项行动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行为。要加大曝光力度,及时将专项行动进展、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等进行通报。要通过专项行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根源,强化依法行政,完善监督管理措施。

  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汇报 篇8

  今年2—4月份,我局在去年认真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先后与会同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签订了《会同县二OO六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会同县人民政府集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联合执法责任书》。自4月份开始,我们根据县委计生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提高工作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1、认真学习了《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省政府194号令)、《会同县二OO六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会同县人民政府集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联合执法责任书》、《会同县20xx年度县直有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怀化市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等法规和文件,从而进一步认识到开展关爱女孩和整治“两非”行动的工作,是推动人口与经济,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长远而艰巨的任务,是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认识到“两非”的危害性、紧迫性和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使全局工作人员树立起了坚持不懈抓紧抓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

  2、为了加强对全局开展关爱女孩和整治“两非”行动工作的领导,我们及时对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并确定了专门工作股室。使我局的该项工作上有领导专门管,下有专人具体做。

  二、开展培训学习,增强从药人员守法意识

  今年4—5月,我们在先后举办的二期从药人员学习班上,重点学习了“开展关爱女孩,整治‘两非’行动”的各项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使参培的医疗机构负责人和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明白了哪些药属“两非”药品和国家对“两非药品经营使用的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为医疗机构使用“两非”药品和药品企业经营“两非”药品划定了红线,树起了黄牌。

  三、及时制定各项工作措施,积极开展打击“两非”行动

  1、制定了“工作方案”和“管理规定”。为使我局今年的“集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专项工作列入药品日常监管的工作范畴,把打击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行为纳入药品市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我们及时制定了《关于集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和《会同县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经营使用“两非”药品管理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终止妊娠药品流通的管理制度,规范了终止妊娠药品的经营使用管理,严禁违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行为。

  2、全面落实责任书目标任务,依法开展打击“两非”行动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我们于今年4—5月期间,集中人力和时间,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县范围的58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全面检查。认真检查了其是否还有超范围批发、采购和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违规行为,原有的终止妊娠药品是否已按我局的布置全部予以了销毁,政策规定是否全部知晓,管理制度和有关防范措施是否已经建立等,在整个检查中,我们查出一起轻微的违规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

  以上为我局二OO六年开展人口与计生综治的工作汇报,不当之处,请领导与同志们批评指正。

  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汇报 篇9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平衡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我们医务工作者的重要职责。自去年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以来,我院按上级要求,认真组织落实,严抓实管,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向领导和同志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强化领导

  去年市委、市政府、卫生局开会部署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以后,我院立即成立了由一把手院长亲自挂帅、分管院长牵头负责、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院集中整治“两非”活动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全体职工会议,传达市局专项整治活动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熟悉,研究部署全院整治“两非”专项活动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使整个集中整治活动得以稳步推进。

  二、加强宣传,狠抓教育

  整治“两非”专项活动各项措施能否落实到位,要害在于对相关医务人员的教育工作如何开展,为此我们进一步认真强化对医务人员的宣传教育,做到逢会必讲,对上级每次会议精神、每份文件及时传达到位,努力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去年7月份,市委、市政府及卫生局召开整治“两非”专项活动动员大会后,我院随即召开职工大会,组织全院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会议的精神和要求,广泛宣传开展整治“两非”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召集B超室、妇产科、药剂科等相关科室全体人员,对上级会议及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强化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决定》、《盐城市举报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奖励办法》等文件规章,以及《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充分熟悉到打击“两非”是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维护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举措。在这项综合治理活动中,广大医务人员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教育,相关科室人员全部主动作出不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不实施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不随意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书面承诺,并在医院大厅张贴公示。同时,医院在B超室、妇产科门诊、人流室、产房、手术室等相关工作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禁止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警示标志,把打击“两非”的氛围营造得浓浓的,让每个人把打击“两非”这根弦绷得紧紧的,形成一股强大的高压势态。

  三、立足治理,严格检查

  在教育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强化对相关科室落实上级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相关措施情况的检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我们积极响应上级有关规定,对妇产科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严格治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非凡是今年以来,根据上级要求,我院已严禁施行14周以上妊娠终止手术,并对门诊、病房、手术室等场所层层落实,层层把关,防微杜渐,确保各项工作做到位。对本院B超运行情况进行审核,操作人员进行确认登记,14周以上孕妇作B超检查前,必须有领导审批,检查时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并双签名;妇产科禁止对14周以上的中期妊娠进行引产手术;对终止妊娠药品进行清理汇总,登记造册,必须由妇产科执业医师开具处方,方可取药、使用;同时,妇产科、B超室、药剂科相关科室负责人与医院签订了整治“两非”专项活动工作责任状。

  通过学习、教育、落实责任,我院绝大多数人充分熟悉到这项活动的严厉性、紧迫性,能自觉地参与这项活动,并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尽管如此,9月28日市公安部门来我院调查情况,反映我院个别人员躲开政府、主管部门及医院的层层监督,置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不顾,避开医院领导和群众的目光,私下进行非法引产,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我们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调查,积极响应上级有关部门对此事件的公正处理。这次事件的发生说明,我们在学习、宣传、思想教育上仍有待加强,要使每个人承诺与所为一致,治理还上不够严密,主要是对夜间值班人员监管不到位,痛定思痛,我们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努力做好今后的工作,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四、健全制度,长效治理

  通过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为了使整治“两非”工作得到长效治理,我们制定了《孕妇B超检查制度》、《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治理制度、《流产药物使用治理制度》及《非医学需要鉴别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在制度中明确规定,如发现相关科室人员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厉追究科室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负责人下岗三个月;当事人调离岗位,暂停执业资格一年,扣发当年的浮动工资,造成后果的按省人大《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相关处理,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抓长效治理,使整治“两非”活动能起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为我市能保持人口出生性别不失调,为创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汇报 篇10

  为深入贯彻集中整治“两非”专项工作部署,我院根据《德惠市卫生局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近期整治“两非”活动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成立领导小组

  根据打击“两非”相关文件精神,我院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B超室、妇产科为成员的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全院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使打击“两非”活动得以稳步推进。

  二、加强宣传,狠抓教育

  进一步强化对医务人员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组织医务人员重点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等法律法规,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动《规定》的贯彻落实。

  三、多举措,开展专项整治

  重点对B超室、妇产科等对使用超声诊断设备和进行产前检查、产前诊断等工作的科室进行重点整治,规范技术操作程序,

  健全手术登记、病历管理等各项制度。并与相关责任人签订责任保证书,确保责任明确,任务到人,落实到位。

  (一)在医院醒目位置如妇产科、B超室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标志;

  (二)认真落实B超管理制度;

  (三)严格落实终止妊娠手术查验审批制度;

  (四)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或信箱。

  通过整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我院未发现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等违法行为。但打击“两非”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我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把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作为长效机制坚持下去。

  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汇报 篇11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湖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及市政府关于禁止“两非”的有关规定,现就本单位禁止“两非”工作总结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格遵守超声诊断操作规程,所有超声诊断操作人员依法实行持证上岗,实行逐人逐项据实登记,严格执行孕检双人签字负责。

  二、不非法开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不擅自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经批准为定点施术机构在施行引产手术时严格查验计生部门《同意终止妊娠手术证明》,不违法违规实施终止妊娠手术。

  三、严格终止妊娠药品的规范管理。建立终止妊娠药品进销存核对制度,实行专柜专账处方管理,定期清查账目,凭妇产科医生处方发放,并在妇产科医生指导和监护下使用,严防药物外流。

  四、不出具假《出生医学证明》和假结扎、假上环证明,未经县以上卫生计生部门批准,不做输卵管(输精管)复通术,未经乡(镇)以上卫生计生部门批准不施行非医学需要的取环手术。

  五、认真落实“两非”管理黑名单、重点场所实时监控、b超从业人员备案登记制度、实名制登记和信息定期通报等“两非”防控机制。全面规范运行省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把孕情监测和住院分娩、计划生育相关手术、儿童免疫等个案信息实名实时准确登记录入提交。

  六、自觉接受有关执法执纪部门对本承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违反本承诺,自愿接受执纪执法部门的党纪、政纪、法纪处理和经济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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