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时间:2020-11-11 08:57:35 2021年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2017计生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开展了打击“两非”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之后,我们的工作总结要跟上来。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2017计生打击两非工作总结,欢迎阅读。

2017计生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2017计生打击两非工作总结一

  为切实将全县卫生系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和整治“两非”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半年来,我们通过加强领导、完善组织,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加强督查、重点查案等得力措施,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具体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汇报:

  一、 取得的成绩

  (一)加强领导,增强保障力度。

  一是年初局党委召开了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了计生综治工作和打击“两非”工作,将其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并列入卫生局全年工作考核方案和工作规划之中,各医疗卫生单位也将计生综治工作纳入到单位年初目标管理方案中。

  二是在年初召开的全县卫生工作会议上,组织了各单位一把手与我局签订了全县卫生系统计划生育综治工作责任状和打击“两非”责任状,下发了山卫发[201x]16号《关于落实计划生育家庭优待政策的意见》等文件,并对计生综治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

  三是计生队伍网络进一步得到了健全,全系统从上至下每一个单位由一把手负总责,确定了一名副职专抓,计生专干具体抓。

  (二)狠抓计划生育综治工作和系统计生工作的全面落实

  一是完善育龄妇女台账。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认真扎实的抓好了计划生育各种报表、数据的收集与上报;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育龄妇女台帐,做到每个月网上直报,从而推动计生工作步入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二是认真开展实名制登记工作。我县住院分娩登记管理和妊娠十三周以上B超检查身份证登记工作。通过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完善了我县各医疗保健机构的住院分娩登记管理制度,规范了住院分娩登记管理程序,建立了有效的管理方法和工作模式,从而为我县建立健全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长效机制。工作中,我们进一步规范和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对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了具体要求,并及时抓好督查和指导,工作中能做到严格把好“生育证关”和“身份证关”,并做到在24小时内向计生部门报告。县卫监所和疾控中心在分别办理流动人口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时,要把好 “婚育证明关”,并登记证号码,无证的在一个月内报告计生部门。据统计,半年多来,全县住院分娩人数为2700人。通报人数为2700人,通报率100%;查验有身份证人数2131人,无证人数为569人,通报2700人,通报率100%;查验妊娠13周以上B超检查人数2234人,有身份证人数2019人,无证人数215人,通报人数为2019人,通报率100%;有引产证明人数为52人,查验引产证明52个。

  三是“实时通”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在全面开展实时通报的基础上,最近我们又对实时通通报率较低的几个医疗机构进行督查,督促他们及时进行完善和整改。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了实时通报率。

  四是认真开展育龄妇女“三查”。我们分别于2012年11月份、今年4月份组织开展了二次已婚育龄妇女“三查”工作,由院长亲自带队,全面负责。三查率达100%。

  五是积极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我局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方面出台了相关措施并取得较好成效,认真贯彻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优惠,对参加了农合,又符合计生政策的我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可享受一定标准的补助。今年出台并实施了农村两女户、独生子女户看病就医减免一定费用的相关优扶文件,据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各单位执行的比较到位,对此群众很满意。乡镇卫生院开展了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工作,为当地妇女定期开展健康体检。这些优惠活动的出台既有利于我县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又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得到了很好的反响。

  六是严格落实奖惩措施。为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我们认真贯彻《关于落实计划生育“优待与奖励”政策的意见》精神,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少生、优生,对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干部职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优待。在系统内部则制定下发了《关于对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实行奖惩的意见》,对于违法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和处分。年初全县卫生工作会议上对12年度工作抓得较好的五个先进单位(县妇幼保健院、沙泉中心卫生院、长江卫生院、岭坡卫生院、永和卫生院)和先进个人给予了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2个单位(县农合办、新桥医院)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取消了全年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资格和各项业务工作的评先资格,反响很大,很有震撼力。

  (三)打击“两非”工作,常抓不懈

  我们的重点是抓防范,从源头上预防”两非“案件的发生。

  一是加大宣传,提高认识。为提高医务人员对打击“两非”工作的认识,扩大影响,提高宣传效果,我们通过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继续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的信箱等措施,加大对打击“两非”的宣传力度,使该项工作深入人心。二是明确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在工作中,我们做到了县局与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卫生单位与相关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相关从业人员层层签订打击“两非”责任书,真真做到人人有担子,个个有责任。三是抓各项制度落实。各单位药房统一制做了终止妊娠药品专帐,做到了专人专柜专帐管理,帐帐相符、帐物相符;相关处方做到三人签字,并按月单独装订。妇产科对实施引产的做到严格把好计生部门出具的“引产证明关”,将相关证明材料保存备查; B超室双签名制度落实较好,大部分单位对孕检的能做到即时登记,即时双签名。四是加强督查,发现问题。为了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发现问题,我局从去年10月份以来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共组织了2次专项督查,通过采取听、看、查等方法,找出工作中的问题,当面指出、限期改正。

  一、存在的问题

  当然,我们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份单位对相关制度的落实(如终止妊娠药品的登记、处方三签字、B超室双签名、妇产科住院分娩登记等)难以天天坚持。二是对外出人员和半边户没有完全管理到位,有超生隐患;三是局里虽说对该项工作相当重视,但是在对医疗卫生单位的制度约束上力度还不大,导致许多工作流于形式。四是“两非”线索发现难,至今没有查出一起案件。五是部分单位实时通报率不理想。

  二、 下阶段努力方向

  下阶段我们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大奖惩力度,同时进一步创新工作制度,研究出台相关约束机制,强化工作人员责任心,防止“两非”行为的发生,并且进一步加大对“两非”案件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实时通”工作的认识度,提高“实时通”系统的录入率和提高实名制登记工作的到位率。

  2017计生打击两非工作总结二

  为继续贯彻落实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打击 “两非”专项行动的通知》(长政办函[201x]32号)精神,我县对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早安排,早布署,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依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的通知,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人口计生、卫生、药检、公安、工商等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组,定期不定期对全县医疗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和药品销售网点进行了专项行动检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5月16日开始,全县开展了打击“两非”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口计生局牵头,县人口计生、卫生、药监、公安、工商等6个部门抽调骨干人员组成打击“两非”行动检查小组,从5月16日至18日对全县各医疗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和药品零售网点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共清理检查了全县的19个医疗机构(卫生所),2个医疗诊所和10个药房、药店,重点对医疗机构B超的管理使用情况和卫生所、个体诊所和药房(店)是否出售终止妊娠类药物进行了检查。经查,14个医疗机构对B超的管理和使用比较严格,均制定了B超管理制度,从事B超的业务人员均能回答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所承担的责任和相关的规定。2个卫生所无B超操作人员,也未发现出售终止妊娠类药物,所查的10个药房(店)也未发现有终止妊娠类药物。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1、领导重视,精心部署

  我局根据历年来市有关部门印发的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文件精神,形成了每年开展三次打击“两非”专项行动检查,成立由县人口计生局、县卫生局、县药监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的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组,组织人员采取集中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的方式进行,听汇报和实地查看的方式开展调查,检查结果将通报全县。

  2、按制定检查表格,逐项检查落实

  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重点加强对妇产科、B超室、染色体检验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妇产科终止妊娠管理为检查工作内容,严格按方案要求,制定检查表格,将“严禁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标识纳入其中。

  3、职责分明,各司其职

  根据检查需要,把检查组分成两组,每组5人,分别对全县各医疗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和药品零售网点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共清理检查了全县的19个医疗机构(卫生所),检查人员做到认真负责,既分工又合作,严格按照检查表格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当场向受检单位相关人员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

  4、欢迎举报、接受监督

  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县电视台、《武乡报》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了打击“两非”和违法生育有奖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并在有关部门显要位置设立举报的信箱,接受群众投诉,接受群众监督。

  三、检查结果及主要存在问题

  (一)检查情况:

  根据4月份的检查,各单位对打击“两非”工作都比较重视,领导和工作人员了解国家有关禁止“两非”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B超室和妇产科的显著位置大部分都张贴有严禁“两非”的警示标识,检查未发现有“两非”行为。

  (二)主要存在问题:

  乡镇卫生院有的未统一使用卫生局要求的《孕产妇B超检查登记表》、《终止妊娠登记表》,有的《孕产妇B超检查登记表》、《终止妊娠登记表》登记项目不齐全,还有的记录不规范,双签名不全,部分孕产妇联系不到等。从住院病历抽查看,在其本院做B超的孕妇,有的孕妇未在《孕妇B超检查登记本》上登记,有的孕妇B超检查登记漏登现象较为普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加强对打击“两非”工作的督查,加强对B超操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其执业行为,对打击“两非”工作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跟踪落实整改,发现问题依法严格处理,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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