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上半年环保工作总结

时间:2020-10-14 20:33:19 个人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环保局上半年环保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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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上半年环保工作总结

  【环保局上半年环保工作总结1】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环保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群众健康的环境突出问题,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各方面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不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研究确定了“调结构、控燃煤、抑扬尘、治尾气、消减VOC”的整体工作思路,以治霾为核心,实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文化和行政等多种手段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落实去年出台的“四禁两补”等系列治霾政策,制定实施了年度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研究实施了25项重点治理任务,每月调度、督查、考核、通报。进一步完善了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将考核范围由市内六区扩大到全市,考核频次由年度考核增加为每季度考核,考核指标由2个扩大到4个,强化对地方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激励引导作用。在大唐黄岛电厂、金洲热力开展了清洁排放改造试点,开展了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工作,编制了《青岛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导则》,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上半年,全市共淘汰燃煤锅炉20台;完成燃煤锅炉废气治理项目20个,在建31个;完成工业扬尘治理项目13个;实施“黄改绿”车辆1027辆,审核报废黄标车6129辆;全市车用柴油全面升级到国IV标准;完成工业有机废气治理项目8个以及60家餐饮单位油烟、9家汽修企业的喷漆废气治理;推动在泊位码头、港口物料堆场建设防风抑尘网工程。近两年实施的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效果逐步显现,我市采暖季二氧化硫平均浓度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采暖季和非采暖季空气质量差别不明显。1-6月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显著改善,市区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同比分别改善20.0%、14.7%、26.8%、18.2%;首次出现全月达到山东省“蓝繁”标准,5月份市区“蓝繁”天数31天,列全省第一。我市获得省一季度生态补偿考核奖励455万元。

  (二)全面加快推进流域污染治理工作。以胶州湾保护和省控重点河流达标为重点,加快推进李村河、墨水河等重点河流水污染防治,加强大沽河流域生态保护,全市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全面铺开,各项重点治污工程加速推进。提请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省控重点河流达标工作现场会,市政府与相关区市签订了责任书。印发实施了胶州湾水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年度水污染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从治污截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污染源监管、农村水污染治理、生态恢复等方面全面推进重点治污工程建设。制定出台了《青岛市水环境目标责任及生态补偿考核办法》,17个区市级领导、96个乡镇、街道及区市部门负责人担任40条河流223个河段的河长和河段长,将27条重点河流39个监控断面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考核;综合运用约谈、挂牌督办、流域限批、社会公开等手段,促进地方政府充分履行治污职责。上半年,全市整治污水直排口84处;建设排污管网35公里;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7个,其中,楼山河污水处理厂已通水试运行。李村河流域污水收集能力大幅度提升,墨水河流域消除了污水直排溢流问题,大沽河、墨水河、嵯阳河、泽河等省控重点河流水质改善,6月份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均值较去年底分别下降14.8%和53.5%;李村河、风河、云溪河等过城河污染程度进一步减轻,二季度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同比分别降低6.3%、14.1%。开展崂山水库周边农家宴环境专项治理,加强大沽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全市重点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了100%。

  (三)扎实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围绕全面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省、市减排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毫不松懈的抓好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等各项减排措施的落实。制定实施年度减排工作计划,确定脱硫设施升级改造、烟气脱硝、淘汰落后产能、污水处理和畜禽污染治理5大重点减排领域,筛选实施重点减排项目177个。综合运用督查督办、定期通报、以奖代补等措施,促进减排项目建设运行。全面完成了环保部和省厅对我市20xx年减排核查迎检工作。截至20xx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已分别完成 “十二五”减排目标的115%、107%、119%和146%,污染减排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四)不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积极贯彻新《环保法》,深化环境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丰富执法方式和执法手段,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深入实施三级“网格化”监管模式,牵头与东营等6市环保局建立区域执法联动机制,打造“全覆盖”的环境执法网络。坚持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加强联合检查、交叉检查、跨界联合执法,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环境保护大检查、清理违规建设项目、“执法大会战”、“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多项专项执法行动,上半年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61起,处罚金额2714.73万元。积极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的强制执法权依法惩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起,查封扣押12起,限制生产、停产整治2起,移送公安部门6起,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继续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加快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扩大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施范围,组织企业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完善了多维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环境安全得到保障。

  (五)进一步加强服务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工作。积极推进规划环评,完成平度新河化工区规划环评审查,推动全市产业布局和空间布局优化。严格环境准入,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1128个;做好全市高尔夫球场的清理整顿工作,组织开展了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清查工作,及时纠正了一批擅自违法建设等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服务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协调环保部快速完成了青岛新机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批复、跨海大桥环保竣工验收等重大项目的环评工作,制定实施简政放权提速增效服务发展的意见,研究提出20条具体措施,大力减少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

  (六)扎实推进生态环保改革、生态市建设和农村环保工作。市委成立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确定18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事项列入市委***年改革工作要点。我局作为专项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调度协调作用,积极推动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落实。制定印发了市环保局年度环保改革工作方案,实施了25项重点改革任务,截至目前,出台《青岛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定》《青岛市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实施大气、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等改革工作任务已经完成,其余改革任务进展顺利,进一步完善了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

  编制实施《青岛市创建国家生态市***年工作计划》,黄岛区、城阳区争创国家生态区工作通过省环保厅预审,新增12个镇、街道开展国家生态乡镇争创工作。继续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建成示范项目37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31座,污水管网399公里。

  二、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上半年,全市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空气质量改善存在指标不平衡、区域不平衡问题,臭氧污染问题逐步显现;嵯阳河、墨水河、李村河等省控重点河流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理顺;环保队伍建设仍需继续加强,等等。对这些问题,我局将围绕重点工作目标,继续采取强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一)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度,开展污染调查,组织开展石化、有机化工、涂装、包装印刷、橡胶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有机废气治理。探索开展燃煤锅炉清洁排放改造,研究鼓励政策,制定推进方案。开展建材行业扬尘污染集中整治,规范砂石加工、水泥制品、砖瓦生产等建材企业扬尘、粉尘污染控制措施。

  (二)全力攻坚流域污染治理。继续推进重点治污工程建设,确保李村河、海泊河、墨水河流域已开工的污水处理厂、泵站等项目年内建成投运。加快推进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力争在墨水河、嵯阳河流域建成部分示范项目,在中心城区部分河段实施中水调蓄。严格考核奖惩,促进“河长制”等制度措施落实,强化辖区治污主体责任。

  (三)继续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充分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的停产整治、查封扣押等强制手段,严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和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开展环境监察稽查,提高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和水平。加强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工作,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四)加快推进农村环保与生态市建设工作。推动黄岛区、城阳国家生态区和即墨市、胶州市省级生态市创建验收工作,指导平度市、莱西市争创省级生态市。加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建设。进一步落实《青岛市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

  (五)进一步改进环境管理方式。平衡和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既守住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环境准入、全面做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又落实环保标准,严格环境准入以源头控制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和布局优化。认真落实简政放权提速增效服务发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更好的方便企业和群众。做好市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日常工作,协调推动完成列入市委***年度改革工作要点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完成全局重点改革事项。

  【环保局上半年环保工作总结2】

  半年以来,县环保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重点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突出“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三条主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源头控制、狠抓过程监管、严格末端把关,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进展顺利。现将半年来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1~6月份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年,我县要完成省、市下达的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任务、重点减排工程建设任务、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管理达到考核要求。省、市已下达了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任务,我局将指标进行了分解。截止目前,我县已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厂共四座,合计污水处理能力可达到2.8万吨/天, ***年1月1日至5月31日,四座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406.82万吨,净削减COD 1113.29吨,削减 NH3-N 115.15吨。污水处理水质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相应处理标准排放。三是全面推进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外寨污水处理厂厂区建设已经完成,正处于污水管网扫尾工作阶段,预计 6月底通水调试。安底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的主体构筑物和建筑物工程已经完工,管网修建完成,进入设备购置阶段。禹谟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进入施工准备阶段。四是积极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工作。黔北电厂300 MW的四台机组已全部完成了旁路封堵和脱硝改造,每年减少排放NO* 18000吨。目前,黔北电厂各运行机组的减排设施运行正常,减排台账也比较完善,各项污染物的排放也达到国家相应的处理标准。华润水泥厂按环保“三同时”要求完成了脱硝工作,实现了氮氧化物稳定达标。

  为确保减排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全面落实污染减排措施。积极落实环保总量前置审核,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有关规划、不符合重要生态功能区要求、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项目,坚决不予批准建设;对改扩建项目,要求实行“增产不增污”, 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半年来共受理来电、来访咨询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办理情况200余次,审批建设项目环评87个,其中报告书4个,报告表28个,登记表55个。市环保局共对我县10家企业进行试生产现场检查,对3家企业进行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我局已完成28家企业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其中批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3家,批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25家。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健全了全县总量减排台帐,发放临时排污许可证61个。针对由国家、省、市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积极帮助业主谋划,主动服务,与省、市环保部门对接,并与业主一道到省、市环保部门咨询建设环保手续办理情况,半年来到省、市环保部门对接我县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0余次,使我县的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如华润水泥、金泉生物质发电厂、世豪皮业、金沙窖酒酒业有限公司、盛宇酒业、贵奇酒业、春秋酒业、安底斗酒厂、龙宫煤矿一号、二号井、金沙县长坝乡金泰煤矿等一大批项目的环评、试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得到省、市环保部门的审批和验收。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进一步加强。

  进一步加强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确保群众饮水安全。一是按照10月底前完成供水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目前已完成供水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摸底调查工作。二是组织实施了赤水河流域、乌江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项目,目前已进入项目方案编制阶段。三是开展了我县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工作,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四是乌江流域偏岩河河口、赤水河流域清池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工程已建成并投入运行。

  (三)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一是做好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和饮用水水源地监测, 1-6月县城环境空气质量API指数优良天数比例均为100%;二是对清池镇出境断面水质进行监测, 1-6月地表水赤水河清池断面水质评价类别按要求评价实达Ⅱ类水质标准;三是对金沙县贯城河丰水期和平水期进行监测,县城贯城河平水期各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四是开展了县城集中饮用水源地监测,1-6月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南郊水厂、小羊溪水库水质达标率为100%,白果水库锰1月超标1.8倍,3月超标1倍,其余月份均达标;五是开展了25个乡镇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1-6月全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保持去年同期水平。

  ㈣强化环境管理措施,环境监察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上半年,我局环境监察大队持续推进“六个一律”环保“利剑”专项执法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进行严格监管,加强现场巡查力度,提高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率和污染物排放达标率;继续推行驻厂监督员制度,对重点污染源企业派驻环境监督员,加强对在线监控管理,对发现的.传输异常情况和超标情况进行监督和处理。一是开展了建成区区域环境噪声的环境管理,制定管理方案,会同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了城区商业噪声整治工作,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客户的50家商户进行了处理。二是持续推进“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行动,开展区域企业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工作。今年上半年,完成了对安洛、新化、沙土、禹谟和源村以及高坪乡境内企业的检查工作。对未办理环保手续就投入生产的宜新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污染运行记录台账不规范的龙宫二号井和安能煤矿、污水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的白坪煤矿等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年1-6月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件,共处罚款29.9502万元,已结案5件,正在执行1件。对沙土玖园煤矿、毛栗山煤矿、渝南煤矿、高坪乡鑫达煤矿、安洛乡金峰煤矿和金沙畜禽屠宰场等27家环境违法企业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督促贵奇酒厂、春秋酒业、金沙屠宰场和绿健牧业公司以及金沙窖酒酒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建设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三是以林华煤矿和金沙窖酒酒业有限公司为试点,开展了污染防治设施第三方营运工作;完成了2个标准化工业渣场建设;四是对已完成油气治理工作的企进行了验收,按照省厅规定名单,督促黔北发电总厂和华润水泥厂开展了清洁生产工作。上半年,我局按照区域分布组织煤矿等企业业主召开了三次污染防治工作约谈会,对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全部进行了通报并要求限期改正,对园区以及全县的建设项目进行逐一清理,对部分企业未批先建行为进行了严厉处理。通过一系列执法行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均基本得到了解决,确保了金沙河河水清澈、稳定,实现了全县26个饮用水源取水点水质和县城空气质量稳定提高。五是排污收费工作已按季完成,今年上半年,共计征收排污费662万元。六是做好环境信访调处工作。上半年共受理办结批办件、信访件、12369专线投诉12件,办结率达100%,一批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维护了社会稳定。

  ㈤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核安全文化宣传工作,制定了《金沙县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核技术利用实施方案》。二是按照要求,每月开展危险废物处置检查工作,并按时填报《贵州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例行督查工作情况汇总表》。三是我县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已建设完成并向省环保厅递交了验收申请,待省环保厅验收委托后,立即开展尾气检测工作。

  ㈥积极开展环保宣传,营造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新局面

  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组织专题宣传。在6.5”世界环境日期间,联系县电视台制作电视专题片在《金视聚焦》栏目播出,全面反映金沙县在污染治理、污染减排、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创建等方面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果。二是以校园为主阵地,开展环境教育。金沙源村镇中学开展了“践行绿色生活”环境日主题系列宣传活动。三是抓好街头宣传活动。会同团县委一起在鼓韵广场合力超市门口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发放环保袋800个,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四是贯彻学习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印刷了新《环保护法》2000册,在今年3月9日开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时对280多家参会企业、乡镇、县直部门参会代表进行了发放;积极利用环保局门户网站、县政府信息门户网将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环保办事指南和政务公开及时在网上公布,提高群众知晓率,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在企业约谈会上组织业主对新《环保法》重点章节、条款以及配套的管理办法分别进行宣贯和解读,扭转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陈旧思想;组织业务骨干参加了国家、省举办的新环保法培训班;利用全局职工会议时间,分章节组织学习了全部内容。邀请省环监局专家对环境执法人员专题辅导,详细解读法条内容及案例分析,让执法人员全面了解现行最新的环保法律法规有关知识,进一步提高了环保执法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依法履行职权、行使权力,为掌握并运用新《环保法》做好充分准备。通过开展新环保法宣传活动,使辖区内企业、干部群众对新环保法有了初步了解和认知,扩大了环保知识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七)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和政务党务公开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下发了《金沙县环境保护局***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与各股室、站、大队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与全局干部职工签订廉政承诺书,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组织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调整完善了单位、内设机构和个人的廉政风险内容、等级和防控措施,突出对廉政风险的动态监控。二是扎实“三严三实”活动,狠抓干部职工作风教育,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效率;三是扎实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党务政务的主要内容。四是认真贯彻党政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扎实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工作。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污染减排任务重、压力大。禹谟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进度缓慢。

  (二)环境监察监测能力薄弱。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少,无法对排污企业进行有效监管。完成国家标准化西部三级站建设所需设备和形成61项饮用水源水质指标监测能力的设备和空气自动监测站扩建工作所需设备器材的采购还需资金支持。

  (三)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还需加强。城区内建筑物拆除、施工等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运输车辆未完全覆盖篷布,泥土砂石沿途抛洒造成扬尘污染。

  (四)项目建设单位的环保意识不到位,导致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不验等现象还时有发生,部分项目在环保设施未以验收或未按要求同步建成环保设施的情况便擅自进行生产,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未得到有效处理直接外排,导致污染投诉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五)按照县人民政府与毕节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要求,我县医疗废物应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置,无害化处置率≥85%。目前我县无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因此我县医疗废物均由各医疗机构进行集中收集,经毁形、消毒后焚烧。建议由县卫计局制定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工作方案,完成考核要求。

  (六)县环境监察大队新三级标准化建设工作季度缓慢,离***年11月底前完成新三级标准验收的要求差距很大。

  (七)在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项任务上,江龙石材园的企业未安装粉尘治理设施;第三方运营工作尚未作实质性开展;还有部分加油站未完成治理任务。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强力推进污染物减排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年污染物减排目标。

  (二)力争县城环境空气质量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

  (三)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切实做好和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县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力争年内圆满完成各项考核任务。

  (四)继续做好各项例行监测工作,掌握我县环境质量状况。抓好饮用水源环境监管和污染治理工作,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和空气质量达标。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早日完成环境空气自动站扩建和联网工作。根据《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以及《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办法》的要求,全面加强标准化实验室建设工作,争取早日通过西部三级站验收和形成61项饮用水源水质指标监测能力。

  (五)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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