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日益严重,环境问题和环境保护逐渐为国际社会所关注。
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举行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了著名的《人类环境宣言》及保护全球环境的“行动计划”,提出“为了这一代和将来世世代代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口号。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在全世界范围内研究保护人类环境的会议。
出席会议的113个国家和地区的1300名代表建议将大会开幕日定为“世界环境日”。
中国代表团积极参与了上述宣言的起草工作,并在会上提出了经周恩来总理审定的中国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32字方针:“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
同年,第27届联合国大会根据斯德哥尔摩会议的建议,决定成立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并确定每年的6月5日为世界环境日,要求联合国机构和世界各国政府、团体在每年6月5日前后举行保护环境、反对公害的各类活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也在这一天发表有关世界环境状况的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