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

时间:2021-02-22 20:45:36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2014委托合同范本

  合同范本1

2014委托合同范本

  订立合同各方:

  培训单位:____学院(或学校),以下得称甲方:

  委托培训单位: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开辟人才培训的渠道,加速智力开发,保证受培人员的质量,明确培训各方的责任,为社会广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人才,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辞,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对丙方的授课内容,应按照教育部对同类本科生(或大专、中专生)所规定(部属学校按其系统的有关规定)的科目、学时安排,不得降低对丙方的要求。甲方对丙方在样期间的德、智、体发展情况,应于每学期末向乙方作一次详细介绍。

  第二条 甲方如发现丙方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共同研究处理方法。丙方在期末思想品德评为“差”等、学期内有三门功课不及格,一年之内有两门功课补考不及格者,甲方有权劝其退学或取消其学籍。

  第三条 甲方负责丙方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奖学金第学期评定一份,分一、二、三等,具体评定和发放方法、标准,按甲方的统一规定输。

  第四条 乙方承担丙方在校学习期间的全部学费和奖学金费。学费每人第学期____元,其它费用每人每学期____元。丙方的以上费用,乙方应于每学期学生报到时直接汇到甲方,或由丙方带交给甲方。

  第五条 乙方应按规定发给丙方工资(标准工资加地区生活费补贴,不发奖金)和其它福利待遇。丙方如在甲方食宿,乙方按规定每天补助丙方的生活费____元(如国家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向甲方支付丙方的寄宿费和代伙费。丙方节假日回家的来回路费,乙方按规定给予报销。丙方如不在甲方食宿,其家离甲方两公里以上,乙方应按国家规定按月发给交通费补贴。

  第六条 乙方要加强对丙方的管理和教育,要经常了解丙方的学习和思想品德状况,如发现丙方有问题,应及时配合甲方教育和处理。

  第七条 丙方学习结束,经甲方考核、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后,乙方应根据丙方所学专业和甲方提供的丙方德、智、体发展情况,合理安排其工作。

  第八条 丙方必须自学接受甲方和乙方的教育与管理,努力学习,遵纪守法,从德、智、体三方面全面发展,争当“三好学生。”丙方如违反校规校纪,要自觉接受甲方和乙方的处理。丙方如中途退学,或被甲方劝其退学或取消学籍的,应承担向甲方交付的各项费用,丙方如不交付,乙方有责任代丙方交付。

  第九条 丙方学习结束经考核、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后,必须到乙方单位工作,一般在____年内不得提出调离乙方单位。丙方如因特殊情况必须调出,必须符合上级的.有关规定,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丙方如毕业后不回乙方单位工作,或回乙方单位工作不到____年要求调离工作的,应向乙方偿付丙方在校期间乙方支付的各类费用和工资。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于丙方学习期满毕业后自选失效。甲、乙、丙三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三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教育局……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学院或学校(甲方):____(公章) 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盖章)

  电话:____ 职务:____

  银行帐户:____ 电话:____

  银行帐户:____

  丙方:____(盖章)

  ____单位职工或干部

  ____年 月 日订

  合同范本2

  签订地点: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

  委托人(简称甲方):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电话:______传真:______

  拍卖人(简称乙方),XXXX拍卖行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电话______传真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电挂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愿意就下述拍卖物委托乙方依法公开拍卖:

  1、拍卖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

  6、存放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拍卖物的交付方式:

  第三条 拍卖物的交付方式:

  第四条 拍卖方式:

  第五条 拍卖期限: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争议的处分权,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拍卖物的详尽资料。必要时,乙方可随时向甲方要求提供咨询,甲方不得拒绝。

  二、甲方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拍卖物的底价;乙方不得以低于该底价的价格进行拍卖,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三、甲方在交付拍卖物时,应向乙方提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睥拍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应向乙预付受理费___元,用于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保险和公告、广告等项费用开支,由乙方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属于规定情况的,由乙方先行垫付;其金额在拍卖成交后,从所得价款中扣除。

  五、甲方应按成交总金额的%向乙方支付佣金;该款项也可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六、乙方应对拍卖物的底价保密,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七、乙方对其占管的拍卖物负适当保管责任,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确因乙方的过错而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八、拍卖过程结束,乙方在收齐全部应收款项后,应通过其银行帐户,将拍卖所得价金一次全部付给甲方,不得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