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涉外租房合同

时间:2020-11-22 10:11:59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上海市涉外租房合同范本

  上海市涉外租房合同范本1

上海市涉外租房合同范本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区X号楼XX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上海市涉外租房合同范本2

  第一章 合同双方

  第1条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第2条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第3条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本合同一切条款。

  第二章 出租房屋

  第4条

  4.1 甲方同意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租赁按本合同经双方同意的附件b“出租房屋图示”所确定的房屋。(附件b1:所有的面积表;b2:所有楼层的图纸中出租面积用粉红色标明;b3:已批准的扩初设计制作的全套建筑图纸)。该出租房屋与扩初设计一致,其竣工后与竣工图一致,并且与本合同的条款一致。甲得到施工图就向乙方提供。

  4.2 如果因为中x政府或建筑技术的要求与扩初设计的图示相比较,甲方对出租房屋的建筑和/或对最后竣工的出租房屋作了改变,只要这些变更不改变按本合同规定的出租房屋的用途,提高了相应的装修和设备,而且只要这类改变对实际的使用面积不作大的变化的话,双方同意这些更改。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继续受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的约束,而且乙方同意不应对这些更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

  4.3 出租房屋的建筑的内外装修应根据甲方和出租房屋建筑的承包商之间的施工协议的标准说明(附件c),由甲方自费设计和实施。乙方要求对附件c作出的任何改变应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5条

  5.1 双方希望出租房屋所在的建筑的建造将以正常的建造速度进行,以便在  年 月 日或者由甲方在缔结中心建筑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通知的其他日期竣工并交付使用。

  甲方应提前  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出租房屋的租赁(以及第9条中规定的义务)应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开始生效的日子(以下称为“开张日期”),但在开张日之前出租房屋应已由甲方从承包商手中接收过来。“开张日期”不应比  年  月  日或前面所说的甲方通知乙方的其他日期早于或晚于  个工作日。

  如果“开张日期”超过  年  月  日或上述其他所定日期工作日,甲方应向乙方补偿由于这种逾期而引起的任何合理的实际费用。

  出租房屋在建筑物基本竣工时便应认为可交付使用。

  5.2 在“开张日期”的天后,甲乙双方应签订一个移交议定书,确认出租房屋的正常移交,并指明哪些被发现的(如果有的话)应由甲方负责的缺陷。

  5.3 当出租房屋已适合于为本5.3条款规定的目的而进入时,乙方在“开张日期”之前的   个工作日之内为安排可移动设备或其他必要物件的安装事宜,有权进入出租房屋的任何部分,但条件是:(1)乙方事先向甲方送交一份认可书,确认全面接受乙方认为完好并满意的出租房屋的这一部分;该认可书对乙方应有约束力;(2)甲乙双方应对由他们各自的行为或疏忽或各自代理人、承包人或雇员的这类行为造成的所有损害或损失或人身伤害负完全责任。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责任

  第6条甲方应负责:

  6.1 按以下规定,建造并完成出租房屋的建造:建造并完成出租房屋的建筑物的结构;根据附件c中规定的标准说明书,安装内外装修和设备,包括一套预制的可进入式的两种温度的冷库。安装必要的给排水、煤气、电、供暖、空调、电梯、自动扶梯、自动灭火、电讯的设施,以及闭路电视和计算机系统的空管,建筑物的管理系统和有关办公室的必要安装。这类建筑和安装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均由甲方承担。

  6.2 提供乙方在安装出租房屋防盗系统时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条件是这种提供的费用只能根据乙方递交的这类开支的合法的发票支付,而且甲方这种支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乙方有权安装防盗系统,条件是这类安装不影响出租房屋的结构。

  6.3 根据附件c中的规定为出租房屋安装水、电、煤气、供暖和空调的设施及提供电讯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