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医药企业来说,药品质量就是企业的生命。如何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确保药物质量安全是企业的头等大事,也是医药企业的HR们工作的重点,制定奖惩制度作为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得到了多数企业的认同,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因此,英才网联旗下医药英才网举办了题为“无规矩不成方圆——规章制度体系建设”的主题沙龙,邀请北京首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首席讲师张弛,与医药行业的HR们共同探讨企业奖罚制度制定及实施时应注意的事项。
掌握惩罚标准,切忌过度
首先,张老师对奖罚制度的定义进行了解析:奖励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良好的职业道德,突出业绩表现及超额劳动给予褒奖的标准规定与承诺。惩罚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违反公司内部制度规定、法律及给单位造成名誉,经济损失行为的规范和相关的处理办法。
“奖励制度是积极的、主动的、带有鼓励性的,是对企业员工优点的肯定和鼓舞,能够持续或渐进式的提高效率和发挥潜力,因此它应该在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中占有主导地位。”张老师指出。同时张老师强调,适度的惩罚是有积极意义的,而过度惩罚则是无效的。因为惩罚是对员工的否定,一个经常被否定的员工,有再多的工作热情也会荡然无存,即便是仅存的一点责任心也会随之失去,对惩罚制度的使用要慎之又慎,所以惩罚制度仅仅是对奖励制度的补充和辅助。
奖惩制度实施要以人为本,赏罚分明
奖励属于正向激励,惩罚属于负向激励。成功的管理者必然是奖惩制度的自如掌控者。张老师指出,奖励制度在获得有效动力的同时,也可能产生副作用。制定直接和奖励挂钩的激励制度,一定要谨慎,避免无意间传达“为了奖励而工作”的思维意识,企业应为员工建立正确的工作意识:“工作是为了创造价值”。
张老师表示,企业在制定惩罚制度时,要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同时还需要通过一些管理技巧推行。否则容易引起公愤,甚至惹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同时在惩罚制度实施过程中,要做到惩处决定及操作注重时效,即时发生,即时处理。并保证企业员工一视同仁,不能区别对待,尽量减少处理层次。最后要注意惩处结果的公示、送达,并予以保存。“惩罚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应以帮助为主,处理为辅,加强沟通,这样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张老师说。
最后,张老师强调,奖惩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企业在实施奖惩制度中,要做到以奖为主、以罚为辅、赏罚分明、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