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法出台:法律完善,违者加罚
阎律师指出,《社会保险法》的出台历经《社保征缴条例》、《社会保险监督检查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其中,政务院1951年2月26日政秘字134号命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1月26日劳动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迄今为止对于非因工伤死亡等情况下的裁决仍有效应。
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也意味着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最大特点:广覆盖
阎律师强调,本次出台《社会保险法》的最大特点是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规定的5项社会保险制度中,养老和医疗保险覆盖各类劳动者和全体居民,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覆盖全体职业人群,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广覆盖的社会保险体系。
欲与企业擦火,配套规章待落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务院法制办有关人士在新闻发布会中表示,《社会保险法》中有一些授权性、框架性的规定,落实这些规定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法规和规章。
首先是对现有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不合法的就要废除,合法但不详尽的应该完善和补充,缺失的应该尽快弥补上。
第二,在制定新的法规方面,应该着重考虑现在没有法规规定的一些制度,比如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要优先考虑制定法规。
阎律师表示,目前,《社会保险法》的出台意义更多在于国家法律观点和政策的具体和完善,而该法律对于企业接触点的产生还要待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出台,才能够产生对企业的实质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