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仲裁和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合同解除的纠纷占有很大的比例,也是企业败诉最多的争议纠纷类别,更是一直以来困扰企业的一个老大难问题。日前,英才网联旗下机械英才网(https://www.mechr.com/)特举办了主题为《十类热点劳动争议纠纷防范实务》的沙龙活动,诚邀江三角律师事务所赵玉来律师主讲,赵律师通过丰富的实例帮助企业了解和掌握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法律限制、违法解除的后果、常用的几种解除方法及操作实务、风险防范等,解答劳动合同解除中的各种疑惑、分享劳动合同解除的经验,为企业HR的实践工作带来新的思路与方法。
赵律师首先给大家讲述了一个案例。某公司有两个业务员因严重违反了单位规章制度(该公司的规章制度一直挂在公司内网上),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员工甲以规章制度没有公示为由不服解除向劳动仲裁处提出仲裁,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出示公示证据,该公司无法提供,因此劳动仲裁判定该制度无效,劳动关系不能因此解除。
员工乙也向劳动仲裁处提出仲裁,但不服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公司没有规定明确表示违反公司制度就要被解除合同。但公司却能拿出含有这种规定条文的制度。因此,仲裁判定劳动合同解除合法。
赵律师就本案例向在座的HR解释道,本案中,员工甲与员工乙都违反了同样的规章制度,但劳动仲裁处判定结果却不一样,关键就在于:1)该公司有明确的规章制度;2)该制度并未公示民主。员工甲就是钻了条件2的空子,可见公示单位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现场的HR就本案例向赵律师提问,“公司规章制度究竟该如何公示?”赵律师提醒HR一定要做到两点:1)公司的规章制度一定要公示给员工看,并且向员工征求修改意见;2)要求员工签字并遵守规章制度。只要做到这两点就能有效地避免因严重违章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纠纷。
赵律师还给现场的HR提供了操作实务指南,1)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事实依据;2)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合同的规定;3)规章制度经过民主、公示告知的证据;4)解除决定的理由、依据;5)解除决定的送达、通知工会,档案转移;6)违纪的事实和制度存在瑕疵时,协商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