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我们节前再怎么强调,节后报到上班总会有那么些员工要不说家里有事,要不说买不到票等原因而请假推迟报到,面对如此情况,各企业是什么态度?笔者认为推迟报到的肯定是有的,总体来说不是很多,一般都按时到岗了,面对这种情况,其实还是得区分对待的,不能搞一刀切,主要还是有员工确实是有特殊情况,不得不放行的,还有就是确实是推诿不想来的,得做好人员储备工作的,所以还是因人而异吧,在制度的前提下进行人性化的管理为好。
首先,统计到岗人数,对未到岗人员电话沟通。一般情况下很清晰的知道未到岗人数及名单,由各部门主管负责与未到岗人员进行电话沟通,问清原因为何不能准时到岗,一般情况下大多都是家里有事情,或是没买到回程的票之类的,总之先问清楚为何没准时到岗。
其次,问清楚了没到岗的原因后,与员工约定到岗时间。公司是正月初八开工,且公司员工以云贵川居多,路途遥远,火车票确实不好买,所以一般情况下允许在正月十五之前到岗即可,只要员工能在这之前到岗,均算正常,不属于旷工,不按考勤制度处理。所以在电话沟通时,也会进行约定,必须在正月十五之前到岗,否则岗位不做保留。
第三, 这样约定后,仍有员工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到岗的,我想一是确实有急事无法到岗,二是不太想再回来上班了。由部门主管填写申请单进行人员招聘补充,将人员补充到缺岗岗位,同时对未到岗员工做暂停工岗处理,针对有急事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到岗的,假如后面员工确实来上班了,原则上不按旷工处理,毕竟是老员工,辞退了一个人还得再去招另一个人,还不如用老员工,且不到岗的理由充分,没必要按制度处理。
前面说到员工是核心,管理是关键,制度是基础。既然说到员工是企业的核心,那我们的制度与管理都是围绕着核心转,如何确定才能让企业的核心不会变质,这就需要我们的管理手段与方法,管理人员的确定是非常关键的一环,只要管理人员作错一个确定,带来的后果就是很惨重的。管理的基础就是公司的制度,任何一家企业都会有一套适合自己企业发展的制度,并将其合理的在工作中运用。
一个企业的人员都来自不同的城市、不同的省份、甚至有的来自不同的国家。从参加工作后,就长期在外面的努力的工作,平时都很少回家一趟,有时间回去了就想把想办的事,应该办的事做完后才回来上班,其实换作是谁都是一样。所以对于企业领导人员、 管理是就员工节后请假推迟报到的情况,还是酌情处理为好。
此外,有些同事春节过完该上班的时候却没有了音信,各种渠道都联系不上。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呢?既不请假,也不提辞职,直接消失掉的这类人,由人力资源部将《旷工通知书》用EMS邮寄至劳动合同中所留的家庭住址,限其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报到,逾期则公司单方有权解除劳动关系,逾期仍未报到或上班的,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用EMS快递邮寄至劳动合同中所留的家庭住址。
事件处理完毕,还有很重要的课后作业——及时反省审视我们的制度漏洞,查缺补漏,以便日后遇到类似情况处理起来能有章可依有据可循并且服众。同时要尽快促成把员工的出勤情况列入经理的领导力评价中,相信会有比较好的成效也同时能减轻些HR的工作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