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一套离职审批手续与流程,也就是说不管简单还是复杂,一个企业里在人力资源管理问题中离职手续都应该谨小慎微,尤其是HR,在日常离职手续办理中,是否反思过自己的程序有没有存在隐患和风险,如果有,又该如何进行改善和规避风险呢?因此笔者特别整理了以下规避企业风险的举措,值得HR去思考和探究。
其实离职手续办理涉及两个主要问题,一是离职流程是否完善,二是离职内容是否有遗漏。
首先是流程,离职员工自己填写离职申请单、工作交接清单、工具交接表,转直接上级审核签字,转部门领导审批,转HR部门核算考勤工资,转总务部门核算水电交钥匙工衣,转财务部核算借款等,转总经理批准,转财务部发工资和HR部门办理解除合同、退办社保等手续。
其次是内容,离职员工需要办理的离职内容有:离职单填写、劳保用品交接、工作用品交接、工作内容交接、借款水电等费用核算、赔偿问题协商、解除合同签收、五险一金停参签字、离职面谈记录签字、保密竞业限制协议履行提醒等。当然,根据不同岗位会有所侧重和取舍。
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各级主管:直接主管、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对员工(特别是优秀员工)都会进行面谈,了解原因,进行挽留,有些理由可以接受,经过面谈,一部分还真的留下来的。对于高级技术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有时总经理也会进行面谈,争取留住优秀人才。
如果员工不按以上规定提前申请,公司会根据其工作影响度的大小来判定,比如说员工个人或家庭有特殊情况发生,不得不提前提出离职的,即使没有提前1个月提出,公司从人性化管理角度,一般还是会批准,并不会有任何的行政或扣款处罚;如果故意的,没有任何原因不按规定来,抑或是骑马找马,急着去别家公司上班的,这样的状况,一般会予以相应的处罚。
离职员工岗位涉及商业机密的,则在离职前看是否有签订《保密协议》,没有签订的则安排时间尽快补签,避免因离职员工直接跳槽到竞争对手中,泄露公司机密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及麻烦,另外,离职员工是否交接到位,有无刻意隐瞒或携带公司财产的情况出现,最好部门领导要对交接工作进行监督。
虽然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企业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即员工离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但实际上很多企业却未必是这样做的,有些企业习惯于要求离职员工在企业下月正常发薪日来领取工资而不是离职时予以结清,这样办理容易留下隐患,如发生仲裁时,公司较被动;
员工在企业工作期间,企业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在员工办理离职时,企业应与员工协商确定转移手续的办理时间、双方如何配合办理,不能因为员工离职而故意拖延或不配合办理。
其实笔者认为,不管HR工作者怎么挖空心思工作,哪怕你天天学法、研究人的心理,也有你无法企及的事情,你也存在着管理漏洞和盲区的可能,面对离职手续办理可能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处理的原则是:遇事冷静、仔细分析、正确对待、充分沟通、适当道歉、及时补办、照顾双赢、友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