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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配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17-12-23编辑:1035

  调配岗位职责

  1、目的:明确调配岗位职责,保证处方药销售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保证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2、适用范围:适用于调配岗位。

  3、责任人:调配员

  4、内容:

  4.1调配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经专业岗位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并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中药饮片调配员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备中药调剂员资格。

  4.2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4.3 严格按照公司《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制度》进行处方调配操作。

  4.4处方药或中药饮片调配前须经驻店药师或处方审核员审核后方可调配。

  4.5保持操作柜台、计量器具、包装袋、包装纸、临方炮制的场所、设备、容器、工具等清洁卫生。

  4.6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难以鉴别有疑问或已被涂改的;药味重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不得调配,并及时向处方审核人员反映。

  4.7调配处方时,按处方逐方、逐味依次操作,数量准确。

  4.8中药处方调配时按处方内容依次进行,必须按等量递减法每味药每剂分称,以保证计量准确。凡需特殊处理的饮片按规定处理,需另包的饮片在小包上注明煎法、服用方法。

  4.9处方调配完毕,自查药品实物与处方、小票三者一致后,并通知处方审核人员进行复核,处方调配人与复核人不得为同一人。

  4.10发药时认真核对患者姓名、取药牌号、药剂贴数,同时向顾客说明需要特殊处理药物,以及用法用量、煎煮方法,禁忌和注意事项等。

  4.11做好处方药销售记录表,处方或者其复印件保存五年备查。

  4.12对调配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上报质量负责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