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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7-01-29编辑:weian

  1、负责在市行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行行政监察年度或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措施;

  2、负责检查指导全行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特别是金融方针、政策、制度的实施情况;检查指导全行监察工作;

  3、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查处全行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违规案件和其他部门移送的案件;

  4、负责个人或单位对全行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登记、批转和核查;

  5、负资对全行执法监察的立项、组织实施、管理、统计和上报;

  6、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受理全行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

  7、负责在权限范围内,审定或拟定监察对象的政纪处分意见或建议;

  8、负责对全行干部职工进行清政廉洁教育,深人持久地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9、负责调查研究全行监察工作状况;

  10、负责做好全行监察干部的政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11、负责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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