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信贷政策和制度的组织实施及信贷枪查;
2、负责信用等级的审查、认定、上报,统一对外公布客户信用等级;
3、负责法人客户内部统一授信的审查、上报及批复工作;
4、负责本行权限内信贷业务的受理、审查提交贷审会审议工作;
5、负责超权限信贷业务的初审和上报工作;
6、负责贷款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负责信贷业务的报备和备案管理工作;
8、负责银行承兑汇票和贴现业务的管理和监侧;
9、负责本行权限内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认定及超权限的审查上报工作;
10、负责信贷电子化管理系统的数据维护和应用;
11、负责与人民银行信贷管理登记咨询系统接口软件的维护与应用,向人民银行传输数据;
12、负责信贷在线的监控,发现予替信号及时向前台部门及行长通报情况;
13、负责对客户部门及客户的贷后管理检查工作;
14、负贵对重点管理客户的监测,定期发布风险分析报告;
15、负贵对各支行信贷管理部门负贵人的任职资格认定;
16、负责对全行信贷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工作;
17、负贵收集、分析相关经济信息,并将有关信息和资料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馈;
18、负责管理市行信贷档案库,负贵市行贷审会档案资料的整理及市行宜管客户档案的保管工作;
19、负贵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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