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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教科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7-07-03编辑:lqy

  1、在医学院和医院的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贯彻执行医学院的教学计划和医院科教计划。负责教学、科研、培训、继续教育、各级学会工作。

  2、拟定教学、科研等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和分管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按时总结,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

  3、协助、指导和督促各教研室按照医学院要求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和课题组科研工作的实施情况。

  4、组织审批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外出进修、外出学术活动、业余学习、专业培训等工作。审批安排下级医院进修人员,并做好考核鉴定。

  5、组织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成果鉴定、科技奖申报,做好形式的审查。

  6、核定、审查各类科研经费的使用,医务人员参加的各类学术活动及各类外送学术论文。

  7、制定科研教学工作计划实施细则并收集科教资料,做好教学总结及对教师教学质量作出评价。

  8、负责医学院(校)临床理论课、实习、见习教学的安排和检查和鉴定工作。

  9、负责举办院内外学术活动的审批、管理工作。

  10、与各职能科室合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11、负责研究生(含七年制本硕生第二阶段)的培养的监督管理工作。

  12、副科长协助科长做好科教科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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