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良好的师德师风,遵纪守法,使用文明规范的语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2、承担高中或初中一门学科 所规定的周工作量,或承担学校安排的其他教育教学任务,并能按照教育方针和教学大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育教学质量高。
3、遵循教学规律,认真做好教学各环节工作。
4、承担或指导教育教学研究任务。担任 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5、主动运用先进的教育思想、方法和手段进行教学。
6、加强业务进修,积极参加岗位培训,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7、具有校本教研能力,每学年具有1—2个校本教研课题,且研究具有明显成效。每学期至少写出一篇教学论文心得、体会、总结、在校内交流或在教育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
8、能胜任并积极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
9、承担学校或教研组安排的指导一、二、三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在教育教学中起骨干作用。
10、主动承担学校安排的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竞赛辅导等任务,做到有计划,教案或讲义和总结。
11、积极履行培养和指导中学一级教师的职责。
12、每学期听课,并对授课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