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科负责医院基建工程的新建、扩建及改造维修项目的设计、质量监督和管理,其主要职能有:
一、依据医院职代会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按基本建设程序负责组织可行性论证、立项、勘察、设计,办理各项规划建设手续。
二、按照招投标程序,规范、协调、处理招投标工作,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包括勘察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并组织施工;组织做好工程各项设备和建筑材料的采购询价及招标的相关工作。
三、对工程施工进行质量跟踪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工程质量分部、分项质量自检记录;对在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立即进行停工整顿,提出整改意见,直至返工整改合格,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四、工程验收中,对未达标准的部分工程,经过整改后方能验收,成立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人员参加的验收领导小组,验收后召开验收会议,把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形成验收纪要,严格工程交付使用的手续。
五、工程结算严格按上级有关结算文件,按照“高质量、高标准、少花钱”的要求,直接到施工地点进行实测实量计算工程量;认真执行有关定额标准,实事求是地进行结算工作,科内完成审核后报审计科进行独立审计及社会审计,加大工程透明度。
六、做好基建档案的收集、保管、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
七、根据临床科室业务发展要求及卫生学要求,做好改造工程的功能布局设计和施工。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