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院长及分管副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卫生宣传等工作。
二、草拟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三、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医疗工作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督促各种诊疗制度和常规的执行,针对问题,采取措施,确保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四、对医院发生的医疗纠纷、差错和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和业务副院长汇报,提出处理意见,做好补救工作。
五、负责制定医务人员的业务训练计划和技术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六、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基层技术支援、巡回医疗等工作。
七、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抓好病历书写和处方书写工作,不断提高病历书写质量和处方合格率。指导做好病案统计和病历档案管理工作。
八、领导本科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做好考勤、考绩、考德工作。
九、完成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