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学生公寓的全面管理,以及住宿学生的一日化生活指导。
(1)按时督促学生早起床、出早操。对不按时起床或未出早操的同学查明原因并进行登记。
(2)组织学生整理内务、清理卫生。
(3)督促学生提前5分钟离开宿舍上课、上自习。
(4)及时上明锁,按时开明锁。
(5)经常巡查宿舍秩序,制止违纪行为,严防暴力事件或突发性事件的发生,禁止外来人员逗留学生宿舍。在此期间,生活老师不得在值班室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晚就寝熄灯前20分钟,督促学生洗漱、搞卫生,要求学生做好就寝前的各项准备,并组织学生按时就寝。熄灯就寝后,巡视就寝秩序,不再允许学生洗漱、洗衣服或在楼道及宿舍走动、打闹、说笑、吃东西、听录音机等。
2、学生公寓防火、防盗及治安管理。
公寓楼内严禁动用明火。对学生在宿舍内点蜡、使用电炉、酒精炉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管制刀具、私拉乱接电源等违纪行为,生活老师有权制止并予以没收。
3、学生公寓公共财产的使用、管理及维护。
4、对住宿学生违反《学生公寓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5、安排学生住宿。
6、完成公寓管理科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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