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区人代会前代表组团活动的联络服务工作和区人代会期间代表开展工作的有关联络服务工作,保障代表在大会期间发挥好作用。闭会后为代表到选区传达人代会精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2、做好代表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统一组织开展的学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3、协助区代表小组制定好闭会期间年度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4、做好邀请市人大代表参加区代表小组活动和社区有关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5、组织好市、区两级代表每年不少于2次到社区联系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联系活动,了解社区情况、听取居委会、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6、做好代表联系选民等活动中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汇总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交有关部门或组织研究处理,并做好联系反馈工作。
7、为代表了解本社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必要资料。及时协助代表小组召集人做好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时情况通报的有关材料准备。
8、与代表加强联系,充分尊重和保障代表权利的正确行使、代表参与管理本区地方国家事务作用的有效发挥。关心代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努力做到“三必访”,即:代表有困难必访;代表患病住院必访;代表无故缺席会议或活动必访。
9、在社区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协助做好区代表的选举、补选、代表资格终止、罢免等有关工作。
10、加强自身建设,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根据代表履职需要和代表个人专长,不断改进、完善、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内涵和形式, 努力将人大代表联络室办成“代表之家”。
11、做好代表履职活动记录、代表小组活动总结、代表履职经验宣传等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有关部门报告代表小组活动开展情况。
12、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和社区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