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师,读作jiǎng shī,是高等学校中职别次于副教授的教师。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教育部公布的《大学令》,开始规定大学在必要时得延聘讲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讲师的岗位职责相关文章,希望能帮到大家,更多精彩内容可浏览(yjbys.com/hr)。
篇一:讲师的岗位职责
1.担任过兼职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结合教学工作,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了解学生、青年教师思想状况,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每学年至少完成3门课程的主讲任务,或者每学期完成不低于周8学时的教学工作(仅限于基础课和公共课教学)。组织课堂讨论,指导专业实习、社会调查、毕业实习等。
3.掌握本专业的发展动态,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等工作;根据需要担任科研课题组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在聘期内至少发表1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教学法研究文章或其他教学成果(电教片、幻灯片教材、专著等)。
4.撰写高质量的教学研究报告,每学期至少在校、科室或教研室报告一次。
5.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教材、专著,主持或参加教学法研究,能根据本专业发展前沿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改革、更新和充实教学内容,掌握现代教学手段。
6.参与并协助指导本专业的教师队伍建设,帮助并督促本专业讲师和助理讲师不断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
7.参与并协助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或实验室建设,在本专业的建设和发展中起骨干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
8.积极参与学校和教务科的各类活动,对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9.担任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10.完成学校和教务科规定的其他工作。
篇二:讲师的岗位职责
1.善于言传身教,注意在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作风、渊博的知识教育影响学生,帮助学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同时能结合学生和青年教师的思想实际,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学生、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
2.完成教学工作定额,每学年至少完成3门课程的主讲任务;或者每学期完成不低于周8学时的教学工作(仅限于基础课和公共课教学)。
3.领导本专业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工作。在聘期内,至少开展一项本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主编、主审教材、专著和主持教学法研究;承担校内外科研任务;
4.撰写高质量的学术报告,每学期在学校、教务科或教研室报告一次。
5.指导本专业开展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或实验室建设,领导本专业的建设与发展,并做出显著成绩。
6.指导本专业的教师队伍建设,帮助并督促本专业副教授及以下职务的教师不断提高学术水平。
7.积极参与学校和教务科的各类活动,对学校建设与发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8.完成学校和教务科规定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