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语:‘对所负责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工作;’只是品检员的工作职责之一,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更加详细的岗位职责。
篇一:品检员工作职责
1负责本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严格监督执行公司各类质量标准,确保及提升产品质量,营造持续改进品质的质量文化;
2坚持以辅助、指导生产为主的质量管理理念,积极参与产品设计和改善,以科学的管理手段、过硬的品检人员业务能力来保障产品质量,控制制程错误、减少损耗、降低生产成本;
3负责本部门的职员管理及各项事务管理工作;制定制程检查标准,并稽核检查质检人员是否确实实施;
4配合技术部门(部分检验指引由本部门自行制定)制定各类来料、半成品及成品的检验标准制定工作;
5负责公司的原料进货检验、制程检验以及成品检验三个检验环节的指导工作;
6建立原材料、在制品、外协品和成品检验记录及质量统计报表,分析和评审各类检验报告,每月进行质量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7及时收集材料和配件在使用过程中质量异常反应信息,对影响产品质量的设计、制造、审核结果、质量记录、服务报告和顾客投诉进行分析,以查明并消除不合格的潜在原因并提出解决办法;
8负责公司产品质量信息反馈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与公司领导及其它部门相互沟通,共同解决各类质量问题;
9参加公司内部质量审核,协调和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跟踪验证,并参与供应商评审工作;
10质量异常及客户抱怨或退货等的处理工作;制程管理与分析,专案研究并作改善,预防等再发防止措施,鉴定报废品;
11负责检验仪器的配置、使用、校正和维护保养,保证检验工作的正常进行;
12负责召开各类质量分析会,以团队精神共谋产品质量的改善, 组织公司内各部门和生产骨干开展质量管理活动,提高全员质量管理意识,推动质量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12负责部门各类培训工作,努力提升部门职员业务水平;
13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篇二:品检员工作职责
1、对所在组的质检员的管理、异常情况的处理和向经理汇报及对质检员初步的考核;
2、对所负责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工作;
3、对所负责组的检验不合格率等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并向经理汇报;
4、对所负责组的看板的管理和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公司的工具的内、外校准和登记及台帐的建立,并定期检查工具的校准有效情况;
6、负责部门测量工具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工作;
7、负责对出现检查不合格品时的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不合格品的处理和解决措施;
8、负责对所在组的检查记录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9、负责客户验货及出现异常情况的处理和汇报工作;
10、负责所负责组的ERP的基础数据的录入、签署等的管理;
11、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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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品检员工作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科各个专业检验、教学、科研和行政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确定科室的发展方向,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审核质量体系,使之有效运行。
2、负责专业划分工作,审查各个专业组负责人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法,督促检查各个专业组负责人工作情况。
3、督促检查全科人员执行各项规规章制度和项目操作情况,考察各专业的检验质量。
4、督促科内人员正确使用与保管菌株、剧毒危险品和器材,审签药品和器材的请领,经常检查安全措施及执行情况,防止差错事故。
5、结合临床医疗,制定科研规划,不断引进国内外新成果、新技术和开展新项目。
6、督促检查各个专业的业务学习、技术培训、继续教育等计划的实施,有计划地安排本科人员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或专题研讨会。
7、安排外来进修、实习生到各个专业组学习,定期检查进修或实习计划、毕业论文的完成情况。
8、负责专业人员分工、外出学习或学术交流等任务,督促检查考勤考核。
9、及时听取临床意见,征询对检验质量的意见和要求,督促各个专业组负责人作出改进措施,满足临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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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品检员工作职责
一、.工作内容及权限:
1、提前30分钟到岗,根据生产计划单要求做产前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辅料,包装物等), 填写品质检验日报表对应项目,签署生产计划单。
2、监控、受理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成品检验,对判定的等级标准签字确认,对品质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改进处置单、口头及书面通知等) ,填写品质检验表对应项目。
3、填写质量检验日报表小计并汇总,填写交班记录,上交质量检验日报表和改进处置单底联。
二 、工作上级
1、直接上级是品控中心专项责任工程师,接受直接上级的领导和指令。
2、对不能判定或判定有争议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及生产异常事项,向直接上级报告。
3、将填报的质量检验日报表、单、证等,送达直接上级。
三、工作考核
1、漏检率1‰或等级错判一次,处罚金800元。
2、因客诉造成损失,经上级主管部门判定后,承担与本人工作有关的经济责任。
3、因个人原因,致使对产品的检验、判定、改进、处置、报告等不及时,经上级主管部门判定后,由个人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4、每季度无漏检、错判、客诉、处置不及时等差错,按本人工资标准的20%给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