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安全资金保障制度可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及时到位。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制度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篇一:安全资金保障制度范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对安全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到位,依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若干意见》和公司财务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资金包括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费用、消防器材的购置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第三条 安全资金提取比例
1、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按建筑施工单位产值1.8‰的比例提取。
2、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按按建筑施工单位产值1.8‰的比例提取。
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附表一、二、三、四、五提取。
第四条 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培训、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第五条 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保管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劳动防护用品采购时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要求时,要及时报废。对违反采购原则的行为,除给予处罚外,必须退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行为人和批准人承担责任。
第六条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途见附表五.
第七条 项目部应保障工程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安全资金投入,由项目经理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八条 由财务部负责监管安全资金的使用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
第八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地方法规不符,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地方法规执行。
第九条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篇二:安全资金保障制度范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及时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按产值的6‰比例提取,专户储存。
其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30%
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30%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40%
第三条公司对工程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四条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购置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第五条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品采购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部应及时向安全部提出报废或降载处理。对违反采购规定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处罚外,必须退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由购买者和批准人承担责任。
第六条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对其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或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一、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制度总则
为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供资金保障,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要求,决定对在建项目试行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单列的制度;
二、安全施工措施费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生产必要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安全生产措施费暂按工程造价的1%计取列入项目成本,统一由公司管理。安全生产施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所属承包部审核,再经公司综合管理部复审,送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承包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主要包括的范围如下:
1.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2.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3.“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的费用;
4.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5.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等设施费用;
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7.水上、水下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8.抢险应急措施;
9.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10.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11.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的购置费用;
四、项目部有关负责人要做好此项专用资金提取、使用的监督检查,此项将作为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篇三:安全资金保障制度范文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对煤矿的两费提取和使用规定,结合我矿的具体情况,为更好的建立健全我矿安全生产设施长效投入机制,特制度以下保障制度。
一、 矿财务科在成本中按月提取安全费用吨煤10元和每月 在成本中提取煤矿维简费用吨煤10.50元,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违者重处。
二、矿财务科对两费的使用建立健全台帐管理体系,做到帐目清楚,当月结余的两费资金,允许结转下月使用,当年结余的两费资金允许结转下年使用。
三、 每月生产计划科在造材料或设备计划时,属于两费的单独造计划,否则每次处罚100元。
四、供销科采购员必须按生产计划科造的两费材料或设备费单独开发票,财务科上台帐,否则每次处罚100元。
五、 两费的使用范围:
1.安全费使用范围:
⑴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
⑵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和抽排系统支出。
⑶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
⑷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
⑸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
⑹完善和改造矿井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⑺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⑻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⑼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
⑽安全培训和开展安全月活动支出。
⑾其他与矿井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2.维简费使用范围:
⑴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支出。
⑵矿区生产补充勘探支出。
⑶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支出。
⑷矿井新技术的推广。
以上两费的提取与使用由矿技术负责人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