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听课评课制度范本

发布时间:2017-12-08 编辑:晓玲

  小学教师的听课制度是为了促进各学科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以达到提高课堂教学水平的目的,下面是有关听课制度范本,欢迎大家阅读!

  篇1:小学教师听课评课制度范本

  一、指导思想:

  为促进教师间的业务沟通和相互学习,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并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良好教风、学风的形成,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同时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实施提供重要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听课节数:

  1.正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2.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导处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

  3.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

  三、听课要求:

  1.要讲求效果。听课要每月进行,不能临时抱佛脚,为应付而临时突击完成任务。推门听课比例不少于40%,教师担任学科的比例不少于60%。执教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也不得有意调换教学内容,改变教学方式。

  2.听课教师要提前到教室,认真听教师讲课,不做影响学生上课的事。听课后要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反馈听课情况要实事求是。

  3.听课教师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薄》或听课评价表,听课过程要有记录,标明日期、授课人、班级、课题、过程、板书、简评(课堂评价或教学建议)等。

  4.《听课记录本》由各校自行统一,听课评价表由各校根据《斗门区课堂教学十项要求》制定,各学校在学期的始末发收、检查、保存备查。

  四、听课检查与反馈:

  1.区教科研中心对校长和副校长的听课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学校正、副校长,教导主任的《听课记录本》于每学期结束前一周,由学校教导处收齐交区教育科研中心检查统计,其他教师的《听课记录本》由学校教导处进行检查统计并制表备案,并根据教师的听课情况归纳,写出书面总结,于期末放假前交区教育科研中心。

  2.学校教导处应在下一个学期开学前根据学校、上级教育、教研部门反馈回来的有关信息,对听课情况进行书面整理、总结,并在学校教学工作会议上公布。学校领导要重视对听课所获得的教学信息的分析与研究,及时向教师反馈有关信息,提出加强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

  五、其他:

  1.未完成听课任务者(含过期不交听课本者)和弄虚作假抄听课记录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2.区教育局人事部门把干部、教师执行听课制度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教师工作实绩的一项内容。

  3.学校可根据本制度制订学校的具体听课要求。

  篇2:小学教师听课评课制度

  听评课是一项十分有研究价值的教研课题。它对抓好教学常规的落实、深化教学改革以及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听课为学校组织的集体听课和个人随机听课,学校组织的听课须每位同科教师都参加听评课,并与教师课堂教学评价相结合,个人平时听课重要以交流为目的。通过互相听评课,它对抓好教学常规的落实、深化 教学改革以及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听课为学校组织的集体听课和个人随机听课,学校组织的听课须每位同科教师都参加听评课,并与教师课堂教学评价相结合,个人平时听课重要以交流为目的。通过互相听评课,使教师之间交流信息,传播经验,取长补短、互相促进。为做好听评课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1、学校每学期必须根据教学工作的特点,确定教学改革的方向,主管教学的领导,要经常深入课堂、教研组听课与评课,推动教改工作顺利进行。学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15节。

  2、各教研组每学期必须围绕教研组教研课题,在组内相互听评课,教研组长每学期至少听本组每位教师一节课,并在互相听评课的基础上推荐1—2节校级公开课。各任课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10节。

  3、凡是学校组织的观摩课、公开课,每个教研组组长和所有无课教师必须参加听课和评课。

  4、各任课教师应积极欢迎其他教师听课,不得因有人听课而改变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更不能拒绝别人听课。

  5、凡是听课教师都应在听课后,把自己的评议,实事求是向授课人说明,相互交换意见,并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填写评价表。

  6、对所听课进行认真的评议,要严格按照《课堂教学评价标准》进行评价,不但要指出一节课的优点和成功之处,更要评出这节课的不足,还要写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听课评价科学,具有一定针对性;评价要有过程评价,终结性评价;过程评价要突出教学方法与课堂高潮的契机;

  7、教导处每月检查一次教师听课记录,并把检查结果纳入教师综合考评。

  篇3:小学教师听课评课制度范本

  1、教导处、教研组、备课组应严格组织各学科教师听课活动,做到集中听课与随机听课相结合。

  2、每位教师听课前必须认真钻研教材,做到有准备地听;听课时要认真做好记录,做到有吸收地听,听后要认真评课,提高听课的实效。

  3、各教研组、备课组内教师要积极开展相互听课、评课,做到相互学习、相互进步。

  4、每位教师都要按学科的要求听课,坚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要尊重任课教师的劳动,不做与听课无关的事。

  5、三年内青年教师要积极参与听课、评课研讨活动,做到每周不少于1节。

  6、分管领导要加强随机听课,积极指导青年教师成长。

  7、听课节数:每学期管教学的校级领导不少于30 节,教研组长不少于20节,其他教师不少于15节,其中跨学科听课不少于5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示有关领导。

  8、做好听课记录,认真记录下所听课的时间、班级课题、教学过程,避免记录过于简单化,字迹清楚力求工整。听课节数以听课记录为准。听课记录单要及时上交到教导处。听课后及时进行评课,坦诚地交换意见,肯定优点,指出不足及努力方向。

  9、本着对做课人及自己负责的精神,每张听课记录表上要写出简要评语,并及时交换意见,以达到互相提高的目的。

  10、切实提高评课质量,及时组织群体互评课,研讨式评课,评课时尽量做到与新课程标准相结合,与课堂教学情况相结合,与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标准相结合,与有关教育教学理论相结合,与学校课题研究相结合。

  11、听课过程也是提高自己,要认真吸取他人长处,善于总结出被听课人的优点与不足,不断改进个人的教学方案,提高教学水平。

  12、学期期末教导处将教师的听课情况作认真的检查统计,检查结果纳入教师业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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