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薪资制度的指导原则
1. 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关于劳动工资的有关法令政策,包括最低(工资)生活线标准,反性别歧视、劳动加班等。
2. 考虑当地生活物价指数上涨,相应增加工资以保持原有生活水平。
3. 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两不超”原则。
4. 合理的职工报酬应达到:
(1) 讲求企业内外的公平性、破除大锅饭;
(2) 能吸引有技能的人到企业工作;
(3) 能把有才能的人留在企业不流失;
(4) 能激励员工努力把工作做好,做到奖勤罚懒。
5. 根据劳动力市场价格,尤其同行业公司、类似岗位的工资水平,制定竞争性工资率。
目前,已有专业人力资源咨询公司开始公开发布若干重要岗位薪资信息,企业据此可以判断其薪资水平是过低、过高或持平并作出相应的调整,尤其关注过低的关键岗位或人员。
6. 适当考虑员工需求差异,薪资和福利制度留有弹性、可供选择。
7. 测算人力资本成本在总成本中的比例及变动空间,考虑企业最终对薪资的财务支付能力。
8. 在母公司财务管理总则指导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执行母公司的工资管理制度;参股公司、关联协作企业自行决定工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