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我国国有企业改制和转轨的不断深入,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壮大,企业劳动力的获得正逐步由原来的政府配置转为劳动力市场配置,劳动合同关系正日渐成为劳动关系的普遍形式,但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社会主义劳动关系还没有健全和稳定。
因此,如何处理好劳动关系,从宏观上讲,已成为影响劳动者切身利益和企业经营成本及效益的突出问题。
努力处理好劳动关系,既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又是减少或消除企业内部劳动冲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保证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的迫切需要。
我国企业现代人力资源理念的逐步树立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员工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也是这一问题越来越被关注与重视的重要原因。
一部已经生效法律的继续实施关乎到法律的稳定性。在一段时间之内,针对新《劳动合同法》的修改提议可能不会得到国家立法机关和相关部门的支持。
因此,企业应该更多的考虑怎么去适应这部法律和当前的形势。在别人提出这部法律的不合时宜之际,反应敏感的企业已经在寻找解决方法了。不仅要解决用工成本增加的问题,还有企业凝聚力即企业人才的保持问题。
不可否认,随着新的劳动法律法规的相继实施,多数企业已对传统的用工理念和模式进行了调整,但部分历史遗留的社会保险、加班费等问题仍让企业不知所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