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人才选拔支持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1-04 编辑:limin

  一、指导思想

  创新人才认定办法,组建深圳青年英才举荐委员会(以下简称举荐委员会),通过伯乐相才荐才的方式,发现、选拔和培养一批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中崭露头角、具备创新创业优势、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人才,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增添一支生力军。

  二、工作目标

  从2015年起,计划用5年时间,每年重点选拔不超过40名优秀创新创业青年人才,纳入我市高层次人才的后备级人才(或海外高层次人才C类)范围,重点培养扶持。

  三、申报基本条件

  在深工作、学习或自主创业两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开展应用研究、技术创新或者创业项目属于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具有发展潜能、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深圳市青年创新创业人才:

  (一)有独特的科研方法或思路,或具有良好的科研素质,发展潜力大,科研工作有较大创新前景和突破可能的;

  (二)从事产业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项目研究,取得一定成果或掌握核心技术,或参与技术改造、升级,取得技术革新或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的;

  (三)企业或科研机构的科研团队带头人,或有战略眼光且掌握相关技术的管理人才;

  (四)创办的企业正在进行技术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或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研究及推广,有广阔发展前景的;

  (五)创办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创新商业模式,能够填补市场空白,或拥有的发明创造和技术革新可产生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

  (六)举荐委员认为符合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需求、具有发展潜力的其他青年人才。

  已取得我市现有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中所列成果者除外。特别优秀或急需的人才,可不受在深两年时间限制。

  四、组建举荐委员会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从我市知名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负责人,以及已认定的我市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孔雀计划”A类人才中,遴选20名知名企业家、专家、科研学术带头人,报经市政府批准后,聘请其为深圳青年英才举荐委员(以下简称举荐委员),并对社会公布名单。举荐委员聘期5年。

  五、举荐程序

  (一)举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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