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很多企业实际上对通过绩效考核要解决什么,绩效考核工作要达到什么目的缺乏清醒认识。现代管理理论认为,考核是对管理过程的一种控制,其核心的管理目标是通过评估员工的绩效以及团队、组织的绩效,并通过对结果的反馈、分析绩效差距来实现员工绩效的提升,进而改善企业管理水平和业绩。同时,考核的结果还可以用于确定员工的培训、晋升、奖惩和薪酬。很多企业都仅仅将考核定位于确定利益分配的依据和工具,这确实会对员工带来一定的激励,但势必使得考核存在变成“双刃剑”的风险,好的绩效评估制度可以激活整个组织,提升绩效,否则会加大员工心理压力,有悖初衷。
第二,考核的标准和内容不尽科学合理。考核标准应该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能而不是职位设定。如考核标准不能从责任人承担的工作职责特点出发,没有个性和针对性,不论对谁均采取统一考核标准,必然有失偏颇和公平,从而导致评价结果失真,不能令责任人信服。考核的内容不够完整,尤其是不能涵盖全部的工作内容,或以偏概全,如关键绩效指标有缺失等,将无法正确评价员工的真实工作绩效。许多企业的考核内容大多千篇一律,不同类型部门考核内容差别不大,针对性不强,这在很大程度影响了考核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三,绩效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有很多企业对绩效考核采取暗箱操作,整个考核的设计、实施和评估完全由人事部门一手包办,缺乏员工的充分参与,考核结果与责任人不能及时进行有效沟通,导致责任人不能理解考评结果而产生不满情绪;还有的是把考核流于形式,对考核成果不予应用,挫伤业务骨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还有的绩效考核不能连续化、制度化,责任人不能从思想上、行动上真正重视绩效考评工作,使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不能得以体现,考核成果不能充分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