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分布法”,具有如下优点:
一、等级清晰、操作简便
等级划分清晰,不同的等级赋予不同的含义,区别显著;并且,只需要确定各层级比例,简单计算即可得出结果。
二、刺激性强
“强制分布法”常常与员工的奖惩联系在一起。对绩效“优秀”的重奖,绩效“较差”的重罚,强烈的正负激励同时运用,给人以强烈刺激。
三、强制区分
由于必须在员工中按比例区分出等级,会有效避免评估中过严或过松等一边倒的现象。
随着杰克·韦尔奇和他的GE成功,“强制分布法”得到了国内外越来越多企业的青睐。许多大企业纷纷采用此方法,按照不同的绩效等级,对员工进行奖惩。在实践中,一些企业也如GE一样取得了成效,但同时,也有为数不少的企业,尝到了失败的苦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