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绩效考核制度的确立
1.考核评估
为帮助职员总结个人工作得失,明确未来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改进和提高,公司根据实际以分公司、部门为单位按月度展开适度的考核;同时每年总部人力资源部将进行全面性的职员考核,通过职员与直接上司共同填写《年度考核评议书》,对职员的工作表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将作为职员薪金调整和职务调整的必要性条件。
在月考核中成绩良好者当月岗位薪金可适当上浮;成绩欠佳者,则可适当下浮;凡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单位)低下水平者,将丧失本年度加薪、晋升和评奖资格,同时必须在下次考核中有所改进;经岗位调整或培训,仍连续两次处于较低水平者,公司可能会与职员终止劳动合同;年度考核成绩低下者,亦可能面临降职、降薪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处理。
2.内部调动
公司有权根据职员的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将职员调至集团内任何公司、任何部门工作,亦有权按业务需要指派职员前往全国各地及海外公干。当然,这必须事先获有关部门领导及人力资源部审批,并完备调离原单位手续,交接好工作。任何集团系统内私人协议调动都是公司不允许的,违者将作自动离职处理。总部人力资源部将经常公布集团内部职位空缺信息,职员可报名或推荐外界人才,由总部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协调工作。
3.晋升机制
公司鼓励职员努力工作,在出现职位空缺的前提下,工作勤奋、表现出色、能力出众的职员将获得优先的晋升和发展机会;公司在一定程度上执行竞争上岗制度。
公司行政职级顺序为:
行政直线:职员--->主管--->经理--->总经理--->其他更高职位。
行政支线:助理职、副职等非直线职位列入行政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