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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绩效考核工具及法律风险

发布时间:2017-10-20编辑:ZMR

  在咨询服务中,经常遇到企业和员工劳资纠纷案过程中,单位辞退员工的理由大部分是能力不足或业绩欠佳或态度不端正等各种理由甚至无书面理由而“开掉”员工。从劳动合同法来说就是认定员工是否胜任工作的标准不一,这其中牵涉到的一个关键问题是绩效考核工具如何运用。

  比如,有个化工厂炒掉一位锅炉工的理由是“态度较差,与同事难沟通”。后来员工申请了仲裁,其理由就是绩效考核结果不成立,凭此解除合同违法。最后,经调解,单位补偿了一笔费用结案。以下谈谈几种常见考核工具及其存在的法律风险。

  一、几种常见或常用的绩效考核工具

  1、“德能勤绩”考核法

  这是我国传统的绩效评价方法,是典型的模糊考核。大部分国有企业和政府机关单位采用的都是这种考核工具。这种考核工具在内容上较为全面,不仅仅考核业绩,“德能勤”也占到非常大的部分。“但德能勤绩”考核法最大问题是人情因素占的比重较大,主观性强,有时“老好人”、“庸人”的考核分数会很高,考核结果与实际绩效相脱节。作为考核工具其风险最高。

  操作难度指数:★☆☆☆☆风险指数:★★★★★

  2、360度绩效反馈

  360度考核法又称为全方位考核法,最早由英特尔公司提出并加以实施运用。该方法是指通过员工的主管、同事、下属、顾客和员工自己等不同主体的反馈来评价员工绩效。

  360度考核有自身的优点,一是它打破了由上级考核下属的传统考核制度,可以避免传统考核中考核者极容易发生的“光环效应”、“居中趋势”、“偏紧或偏松”、“个人偏见”和“考核盲点”等现象。二是反映出不同考核者对于同一被考核者的不同看法。较为全面的反馈信息有助于被考核者多方面能力的提升。三是员工参与管理的一种方式。但近乎完美的工具往往缺点也是致命的:一是成为某些员工发泄私愤的途径。某些员工不正视上司及同事的批评与建议,将工作上的问题上升为个人情绪,利用考核机会“公报私仇”。二是考核培训工作难度大。组织要对所有的员工进行考核制度的培训,因为所有的员工既是考核者又是被考核者。操作难度和风险也较高。

  操作难度指数:★★★☆☆风险指数:★★★★☆

  3、目标管理法

  目标管理(MBO)是管理学家德鲁克于1954年在《管理的实践》一书中首先提出的,它被公认为是德鲁克对管理实践的主要贡献。美国总统布什在将2002年度的“总统自由勋章”授予彼得。德鲁克时,提到他的三大贡献之一就是目标管理。它已经在全世界为数众多的公司中得到了成功的应用。

  目标管理优点有:一是形成激励。目标最好是组织每个层次,每个部门及组织每个成员自己制订的目标;二是有效管理。因为这些目标是组织总目标的分解,故当组织的每个层次、每个部门及每个成员的目标完成时,也就是组织总目标的实现;三是明确任务;四是达到自我管理。

  但目标管理的局限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强调短期目标。大多数的目标管理中的目标通常是一些短期的目标:季度的、月度的等。短期目标比较具体易于分解,而长期目标比较抽象难以分解,另一方面短期目标易迅速见效,长期目标则不然。所以,在目标管理中,组织似乎常常强调短期目标的实现而对长期目标不关心;二是引导期长。目标管理对管理人员的要求是非常高的,尤其在目标管理初期,要求组织要通过不断地培训,来提高管理层员工的考核能力、识别能力、目标设置能力、总结能力;三是动态性差。目标管理执行过程中目标的改变是不可以的,因为这样做会导致组织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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