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的组织绩效与个人绩效的关系,下面就是小编收集的论述信息,欢迎大家阅读!
一、考核目标设定出了问题
某企业是一家勘探设计类企业,其业务部门是按照专业划分的,但所承接的项目大都是综合性的,因此需要各个部门抽调人员来组成项目小组共同工作;以往,该企业采取简单的指标分解方法:业务部门A分多少利润、业务部门B分多少利润,然后再由部门决定内部分配方案。年终发奖金也是采取这种二级结算方式。结果是各个部门、各个员工对最终的结果都不满意,大家都觉得分给自己的指标太多,同时也很难将日常工作与考核指标联系起来。
在提供智力型服务的行业中,上述现象是普遍存在的。从理论上而言,企业绩效、组织绩效、个人绩效是自上而下的三个层次,在设定考核目标时只需要严格按照纵向分解思路就可以逐级分解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某些工作,其绩效结果并不一定会从员工的工作绩效中体现,而是从组织绩效予以反映,尤其是部门“夹缝”中的工作和需要通过合作才能完成的工作更是如此。在此情况下生搬硬套的采取自上而下分解目标的方式将部门目标分解到个人是难以行的通的。由此在两个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1、在目标分解的时候,企业管理者难以做到“心中有数”
正是由于这种纵向分解目标存在诸多障碍,才使得在很多企业中每年设定考核目标的工作都成为了一种上下之间的“博弈”。对于企业管理者而言,通过绩效管理工具保证企业目标的达成,也就无从谈起了。
2、在进行考核时,容易顾此失彼
如果单针对员工个人的绩效结果进行考核,必然埋没其对部门或团队的贡献,长此以往,就会养成员工“个人英雄主义”思想,而忽视对团队与组织绩效的责任感,相对削弱整个部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现代化的管理所提倡的员工之间的团队协调与配合也将受到极大的挑战。尤其是个人绩效与组织绩效产生冲突的情况下,是先保组织目标还是先保个人目标,员工很难做出正确选择。
二、考核结果评定及运用出了问题
某企业是一家生产制造型企业集团。甲在A部门工作,工作成绩在部门内部非常优异;乙在B部门工作,工作成绩一般。一个年度下来,由于A部门整体绩效水平偏低(只有70分),因此甲的绩效得分上限是70分;而由于B部门整体绩效水平很高(100分),乙的绩效得分上限是100分。因此产生的问题是,从个人绩效而言,甲远远优于乙,但由于受到组织绩效的“连累”,最终的考评结果乃至收入水平是甲不如乙。甲愤愤不平,觉得乙是“搭便车”。
不但如此,在这家企业的绩效考评中,A部门和C部门之间也出现了不平衡。甲和丙分别在A和C部门工作,成绩都很优异。一个年度下来,两组织绩效得分都是100分。但由于A部门的负责人要求严格,部门内个人绩效得分普遍偏低;C部门负责人要求相对较松,部门内部个人绩效得分普遍偏高。最终,虽然,甲和丙个人及部门一样优秀,甲的总考评结果却不如丙。
思考:问题产生的原因
综合分析,产生上述不合理现象的原因主要是:
1、部门负责人之间所存在的管理水平差异以及员工之间所存在的素质差异,导致职能部门之间整体绩效产生差异,从而影响最终的员工个人绩效和收入;
2、管理者对下属以及员工对自身的要求有所区别,这种区别给绩效考核工作带来不可避免的主观性(在目标设定、考核过程中都是不可避免的),造成考核“基准线”的差异,从而影响最终的员工个人绩效和收入。
上述问题看似小事,但长期积累下去就会有可能动摇整个绩效管理体系的初衷,可能导致的结果是:
其一,整体绩效相对优秀的部门负责人为了维护本部门员工的积极性和相对公平,势必采取相应的方法拉近这种差距(因为毕竟绩效考核结果将与员工的薪酬、晋升、培训等相关因素相联系),从而降低对自己及下属工作要求的标准,以寻求与其他部门的相对平衡;员工则会因为感觉干好干坏一个样(与组织绩效较差的部门员工进行比较而言),而失去追求更高目标的热情和动力,向组织绩效较差的部门员工看齐。
其二,组织绩效相对较差的员工因为没有压力(考核结果已对其做出了相对肯定、与薪酬水平与组织绩效高的部门员工差别缩小),也不会主动寻找并持续改进自身所存在的问题,以至岗位工作难有提升。
以上结果的产生,都将使绩效考核工作流于形式,员工又重新回到“大锅饭”的年代,从而最终阻碍部门的持续发展,造成部门目标难以顺利实现(或不断降低部门目标以寻求平衡),使整个组织发展停滞甚至倒退。
思考:如何协调组织绩效与个人绩效关系?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可从以下方面着手协调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的关系。
1、在目标分解过程中,引入“矩阵化”理念,处理好横向平衡和纵向分解的关系
纵向的指标分解往往适用于传统的、金字塔结构的组织形态;而对于很多推行“以任务为导向”的新型企业而言,更多的是要处理好平行部门与岗位之间的协调关系。
上述案例一中的企业的绩效考核问题具有一定普遍性。问题的核心在于指标分解过程中,无论是从企业分解到业务部门,还是从部门分解到个人,都只是采取了硬性的、自上而下分解的方式,而这种方式与该企业的业务与流程特点是不匹配的。在我们提供的咨询方案中,引入了项目考核与部门考核两个体系概念,也就是不同员工在部门中与项目中发挥不同的角色、承担不同的责任、考核不同的指标、采取不同的薪酬政策,真正体现了“矩阵化”企业的考核特点。
2、调整薪酬体系,合理运用绩效考评结果
在确定考评结果时,采取一些技术手段,保证考评结果的相对客观性。比如大家经常提到的“强制分布法”、“标准分换算法”等,都是对于考评结果通过一些技术手段加以调整,从而避免在绩效考评的过程中一些主观因素的影响,从而部分消除前文中所提到的一些偏差现象。
对于薪酬结构进行调整,体现个人绩效与部门、企业绩效的关联性。目前大部分企业采取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薪酬模式,如果稍加调整,比如调整为基本工资+个人绩效工资+组织绩效工资+年终奖金,其中个人绩效工资和个人绩效得分挂钩,组织绩效工资和组织绩效得分挂钩,年终奖金则和企业整体利润完成情况挂钩,可以更好引导员工关注整个部门、企业的绩效。当然上述三个因素如何相互影响、各自的比例如何,各个企业完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度身定做。
3、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强调团队精神与合作意识
任何管理工具都不是十全十美的,绩效管理同样也是如此。无论采取多少技术手段、科学方法,最终的考核结果也无法达到百分之百的准确。因此,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强调团队精神与合作意识,从而形成良好的内部协作氛围,则能够对绩效管理体系起到必要的互补作用。
效绩考核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作用
2.1 绩效考核是人员任用的依据
人员任用的标准是德才兼备,人员任用的原则是因事用人,用人所长,容人之短。要想判断人员的德才状况、长处短处、优点缺点,近而分析其适合何种职位,必须经过绩效考核。对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素、,知识素质、业务素质、工作作风、工作态度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评价,并在次基础上对员工的能力和专长进行判断。而事实上员工能否融入新的工作环境,能否在新的岗位上做出优良的绩效,以及在实际工作中是否具备新的工作岗位所需要的能力和素质,尚需在实际工作中通过绩效考核来进行评价。也就是说,绩效考核是“知人”的主要手段,而“知人”是“用人”的主要前提和依据。
2.2 绩效考核是决定人员调配和职务升降的依据
企业在人员调配之前,必须了解员工的使用情况,岗位分析和人岗匹配程度的调查,而进行这些工作的主要手段就是绩效考核。人员职务的晋升和降职也必须有足够的依据,必须有客观公正的绩效考核,而不能只凭企业决策人的好恶轻率地决定。通过全面的、严格的绩效考核,如果发现一些人的素质和能力已经超过所在职位的要求,而适合担任更具有挑战性的职务,则可晋升其职位;如果发现一些人的素质和能力已经已不能达到现在职位的要求,则应低其职位,调整到与其能力和素质相匹配的职位上去;如果发现一些人用非所长,或其素质和能力发生跨岗位的变化,则可进行横向交流,调整到适合其所长的岗位上去。
2.3 绩效考核是进行人员培训的依据
人员培训是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手段。培训的前提是准确地了解各层面员工的素质和能力,了解起知识和能力结构、优势和劣势、员工缺少什么、需要什么,也就是进行培训需求分析,为此必须对员工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考核,培训才能有针对性,才能针对员工短处进行补充学习和训练。同时,绩效考核也是判断培训效果的主要手段。
2.4 绩效考核是薪酬分配的依据
按劳分配是公认的企业员工分配原则,不言而喻,准确地衡量“劳”的数量和质量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目前,很多企业是采用浮动的岗位薪点工资制,也就说在员工的工资中,有一部分是浮动工资,这部分工资与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和岗位直接挂钩,年度绩效考核为优秀或考核积分达到一分者,可以晋升一薪岗位薪级工资;年度绩效考核为不合格者,则降低岗位薪点工资;员工岗位的变动也直接与其岗位工资挂钩。因此,没有绩效考核,报酬就没有依据。没有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的报酬,就不能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也就提高不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充分发挥员工的潜能。
2.5 绩效考核是员工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
与企业内部一般的奖惩制度不同,职业生涯管理着眼于帮助员工实现职业生涯计划。员工在实现个人职业生涯过程中,员工将沿着原来设计的发展道路,不断地从一个岗位转移到另一个岗位,从比较低的层次上升到比较高的层次,直至达到职业生涯目标。伴随着岗位和层次的变化,员工必须不断接受新岗位和高层次的挑战,员工是否适应这些变化,是否满足新岗位和高层次的要求,这就需要对员工不断进行绩效考核。在绩效考核过程中让员工明白自己为适应这些变化中存在的不足和急需解决的矛盾,明白自身素质与新岗位和高层次的要求存在的差距。只有经过不断的绩效考核,才能帮助员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改善素质结构,让员工不断接受企业培训和自我培训,帮助员工完成自我定位,最终实现员工个人职业生涯目标和企业目标。
2.6 绩效考核是对员工进行激励的手段
奖励和惩罚是激励的主要内容,奖惩分明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原则。要做到奖罚分明,就必须科学、严格、公正地进行绩效考核,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决定奖或罚的对象以及奖或罚的等级。例如,员工年度绩效考核为良好及以上者,才能入选年度评先评优,方可参与高岗级岗位的竞聘,否则不能;年度绩效考核为不合格者或直接归为不合格者,应退出工作岗位进行转岗培训。
绩效考核本身也是一种激励因素,通过考核,肯定成绩,肯定进步,指出长处,鼓舞斗志,坚定信心;通过考核,指出存在的不足,纠正过失和寻找差距,明确努力的方向,鞭策后进,促进进步。只有这样,先进的斗志更昂扬,后进的变压力为动力,使员工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出色的完成工作目标。
2.7 绩效考核是平等竞争的前提
在企业内部,由于某种原因,可能存在高岗低能或者低岗高能的现象;而且同一职位的不同员工之间的绩效可能存在着非常明显的差别,而且越是在高层次知识和技能的工作岗位上,这种差别越明显。为使员工能够在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开展竞争,实现内部人才合理流动以及人与岗位的最佳匹配,提高各自的绩效。因此,企业必须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只有进行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才能为员工搭建公平、公正平等的竞争平台,让员工尽情施展自己的才华,实现个人的最大价值,同时也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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