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 > 绩效考核 > 超市的绩效考核制度

超市的绩效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17-10-31编辑:ZMR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职员的工作行为,保证资助资金的正确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和有效的发挥资金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区xx超市。

  第三条考评原则1、以绩效为导向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多角度考评原则。

  二、考核对象

  第四条考核对象是各区xx超市。

  三、考核评估人员

  第五条由市捐助中心和各区管理部门组成评估小组,负责各xx超市的评估工作,由市捐助中心负责组织。

  四、考核时间

  第六条1、每半年评估一次,并提出报告。

  2、每年十二月下旬进行评估。

  五、考核内容

  第七条人员士气、服务水平评估

  1、每日营业时间是否按规定;

  2、店内的环境是否整洁;

  3、对待顾客时,是否亲切有礼;

  4、是否按规定填写好低保户的资料和受益情况;

  5、是否能协助顾客填写调查问卷。

  第八条物资管理评估

  1、商品进货明细及单据是否保存完整;

  2、储物架是否发生商品过期、损坏但仍放置的情况;

  3、是否依规定时间将前日营业金额填报;

  4、每月是否按规定上报营业报表;

  5、公益金是否能专款专用,是否能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六、考核方式

  第九条实地评估由市捐助中心和区民政局抽调有关人员到各xx超市现场实际评估。

  七、考核分数

  第十条使用xx超市绩效考核评分表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

  八、考核的结果及处理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的分级

  A级超市90分以上;

  B级超市80—90分;

  C级超市70—80分;

  D级超市60—70分;

  E级超市60分以下。

  第十二条各超市评估的结果于评估10天后通报。

  九附则

  第十三条本考核制度由市捐助中心负责解释。(咨询解释电话xxxxxxxx)

  第十四条本考核制度自二00七年八月一日起实行。

热点排行
推荐阅读

hr频道©YJBY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