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新东方一个分校的校长,犯了严重的经济问题,这事儿发生在现在,我肯定会把他送进监狱。当年我没那么做,因为那时候我还没有摆脱“哥儿们意气”,只要求他清退了所占用的款项。
现在,回想起对那位分校校长的处理,我确实太过宽容了。我当年的思想认识,还比较“知识分子化”,不像一个谙熟法治、善于管治的企业家。我记得很清楚,当年参与处理那位分校校长问题的新东方中层,灰心丧气了两个多月,他们对我的纵容行为感到失望和伤心。“既然你连这样的恶都不能惩罚,那你也就不可能弘扬真正的善,我们觉得跟着你是有危险的”,这就是当年大家对我的批评之词。
奖惩分而治之
由此提出一个问题,新东方现有5000多名授课教师,是我们“核心资产”。这么多知识分子该如何“管束”?
首先,在理念与行为层面,进行积极引导和道德约束;其次,要让大家知道,新东方所能承受和宽容的底线所在,也就是动摇不得的“红线”。我们不可能也没必要全天候监控授课老师的行为,但是,职业操守准则,我们会宣贯到所有教师。
现在,我的认识有所改变,我认为,某些道德败坏的行为,如果不进行示范性惩罚的话,机构就会崩溃。
2008年,新东方一个分校的人力资源负责人,通过虚开身份证的方式,侵吞了新东方五六万元。我们起诉了他,2009年8月他被判了两年。若按以前的方式,把钱退了,就一笔勾销了。但这次我决定严惩不贷。道理很简单,在一个组织机构里面,如果这样的行为不课以重律,很可能对员工造成误导。过去16年中,这是第一次把犯有经济问题的中层送进监狱。为的是让新东方的管理更加规范化、严肃化、法治化,引导授课教师、经理人真正以专业、职业的心态做事情。这是我从西方公司中学来的管理方法。后来,在新东方内部会议上,我说所谓的善,是以有能力惩罚恶为前提的,否则,善就是不可持续的。
放权时别犹豫
新东方在全国有43个分校,集权与分权,在新东方是统一的。人事权放给分校负责人,我只负责分校校长的任免。财务权还控制在总部,但绝大部分经营权已经下放到分校,对分校的要求是必须与总部在战略、目标、文化等方面保持高度一致性。周成刚是常务副总裁,所有分校的项目、业务归他管辖;陈向东是高级副总裁,所有分校的经理人归他管辖。我负责新东方整体的系统建设与战略规划。我把这种管理方式定义为矩阵式管理模型,会不断演变、继续调适。
早前,我们进行组织体系改造时,我把总裁位子让出去了,那段时期,总裁办公会、董事会我参加得比较少。放权的苦与乐,我都经历过。关于放权,我没有犹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