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业绩容易量化,因此考核容易;而由于业绩衡量较为量化、客观,薪酬设计也就主要按业绩定薪,提成制成为普遍采用的方式。这个逻辑看起来完美无缺,但在实践中,却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甚至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本就是不成立的。
销售人员的任务不仅仅限于直接的销售工作,还需要通过整理典型客户案例、制作销售工具等来支持企业销售活动。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发现,销售人员的绩效管理也必须根据其销售业绩实现的方式不同而变化。
所以,对于那些销售周期短、产品程度高而在销售中不需要公司其它各部门的过多支持的情形,则可以相对地更加注重员工的结果性绩效;相反,应当更加注重员工过程性绩效以及员工能力。
对于前者,销售人员的个人能力和努力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了销售结果的达成,因此强调结果性绩效。这样,可以发现,在一些大公司销售提成比例较低,但是仍然可以吸引大量高水平的销售人员;反之,一些小公司能够给出较高比例的提成,但仍然在吸引高水平销售人员上左支右绌。
所以,即使有非常好的营销体系,仍然要给销售人员一定的提成,当然像上面所讲到的,不同情况下的提成比例大大不同。
对于后者,在整个销售周期中,有非常严密的销售指导、支持,从而保证销售过程步步为营,最终实现赢单。而如果年度内能够完成销售目标,那么将有非常丰厚的奖励;而如果年度内没有达成目标,只要客户进展正常,那么也就是说明年将有一笔不错的收入,人员仍然可以保留。反过来,如果签单无望,则在持续的业绩压力和收入差距下,则人员自然选择离开。
从目前来看,一般的规律是逐步加强销售过程管理,大量企业引进了GTT系统,加强了销售过程管理是其重要目标。企业需要根据自身行业、市场特点,根据自身所处的企业发展阶段,不断对销售人员绩效管理进行调整,使之随着企业发展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