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问题之一,其最终目的是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在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同时,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成就感,最终达到企业和个人利益的共享和双赢。然而,经笔者调查显示,有30%—50%的员工认为,企业绩效考核是无效的。追根溯源,这往往是由于企业在设计、实施人力资源绩效管理时出现了各种问题所致。影响绩效考核结果有效性的因素很多,而考核者的主观因素是决定性要素。
1、定位太模糊
所谓考核的定位问题,其实质就是通过绩效考核要解决什么问题,绩效考核工作的管理目标是什么。在现实应用中,许多企业考核定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绩效管理体系中考核定位模糊、缺乏明确的目的或对考核目的定位过于狭窄,或者为了考核而考核,使考核流于形式。
也有的企业只是为了奖金分配而进行,考核制度甚至等同于奖金分配制度,非常明确地规定某项工作未完成要扣多少钱等惩罚性措施,罚多奖少,使得员工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如何避免犯“规”被罚,而不是如何努力提高工作绩效上。
更严重的是在某些企业甚至出现员工尽可能少做事的现象,因为做得多,犯“规”的几率就大,也就意味着被罚的几率大。所以,没有人愿意承担那些对于企业非常重要、但容易犯“规”的工作。加上考核方法不完善、考核结果不准确,势必造成员工对考核的抵触。
2、缺乏科学性的指标
选择和确定什么样的绩效指标是考核中一个重要的,也是比较难于解决的问题。在实践中,很多企业都在追求指标体系的全面和完整。所采用的绩效指标通常一方面是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另一方面是工作态度、思想觉悟等一系列因素。
不同专业的管理线独立管理着一套指标,可谓是做到了面面俱到。然而,对如何使考核的标准尽可能地量化具有可操作性,并与绩效计射相结合却考虑不周;而且作为绩效管理,应该主要抓住关键业绩指标,将员工的行为引向组织的目标方向,太多和太复杂的指标只能增加管理的难度和降低员工的满意度,影响对员工行为的引导作用。
3、主观性太强
健全的人事考评制度就是通过对员工过去一段时间内工作的评价,判断其潜在发展能力,并作为对员工奖惩的依据,但在实践中,评估的正确性往往受人为因素影响面产生偏差,常见的如;晕轮偏差,即以偏概全,“部分印象影响全体”,或由于没仔细考察下级的表现而不愿给出“最优”与最劣”的极端评语,干脆来个平均主义,一视同仁,都评个“中等”。人事管理制度中的种种缺陷大都来自考核的主观性与片面性,其结果势必影响考绩的可信度与有效度。
4、缺乏反馈机制
在许多企业中员工对绩效管理制度缺少了解,许多员工反映不知道公司的考核是怎样进行的,考核指标是如何提出来的,考核结果是什么,考核结果究竟有什么用处等等,至于自己在工作中存在哪些问题,而这些问题又是由什么原因造成的,应该如何改进等就更无从得知了。
企业在绩效管理的时候也要借助别人的优势来做,比如进行企业绩效管理培训等训练,来增加执行效果,拉动企业的发展,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