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年底,又有很多老板开始为发年终奖头痛了。有个朋友说:“发年终奖真不是人干的,公司去年多发了2000多万元的奖金,但好像大家都不满意。”
有一家企业,老板对某位干部很满意,给了10万元作为年终奖。因为当年的绩效不错,老板又多给了一笔额外的奖励,这名干部也很满意。不过,第二年年底时,老板就没有发那笔额外的奖励。这名干部当场生气,马上提出辞职,他说:“去年都拿到这么多,今年怎么更少了?太太低于我的预期。”
老板为什么“吃力不讨好”?问题的症结在于企业没有做好绩效管理,也没有做好有效的绩效考核,必然会影响员工的积极性。绩效考核的有效应用,可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其实,很多时候并非只要大家多拿了,就没意见了。组织中,公正、公平有时往往比多少更加重要。若没有客观、公正的绩效考核,管理的有效性就会大打折扣。
有效的绩效管理当从绩效计划开始,到任务分配落实,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业绩对其工作结果做出评价。但是,很多企业相关负责人只看结果,只强调绩效考核,是一种“事前不清楚、事后乱点谱”的简单结果导向的做法。
实际上,管理的本质是强调过程的。一些员工忙碌了一年,平时哪里做得好、哪里做得不好、不好到什么程度、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全然不知。平时公司只是说“做好了会奖励你的,多做多得,不会让你吃亏的”。虽然每个人都好好干了,但大家对结果的预期各不相同。到头来,老板总觉得已经给了员工很多,但员工总是不满意。其实,管理的原则往往是“先小人、后君子”而不是相反。
老板与员工都应当有个恰当的心理预期,这是基于对市场行情与自身实际情况的预期。很多企业把绩效考核与对员工个人评价混在一起,这也是不对的。考核要把对人的评价与对事的考核分开:绩效考核就是对事的评价,只管事的结果,必须做到“对事不对人”;但现在很多企业把绩效考核分为3大块:业绩、能力与态度。其实,这是对人的评价。人怎么用,从这3个方面考察是有道理的;但绩效考核不能是对人的评价,对人的评价主观成分太多,公正性方面就会出问题。顾名思义,绩效考核就应该从“绩(结果)、效(效果)”两个方面入手。
只要采取主观评价打分的做法,即绩效考核的方法不合理,做得好与做得差的评价就会差不多。这就会挫伤优秀者的积极性,自己让一些人浑水摸鱼,把精力放在人际关系的处理上,而非把事情做好。这样,就背离了绩效考核的初衷。
在企业中该由谁来做绩效考核呢?不少企业往往采用“多对一”的办法,看起来人人都有发言权,人人都在承担考核责任,实际上谁都不承担责任。老板也把责任推掉,往往会说:“我也没办法,这是大家评的。”这是一种趋向于平均的做法,虽然有很多标准,但实际上并没有按照这一套标准,他们往往凭感觉说:“我认为他就是这样的”。
“多对一”的办法,导致直接业务相关的人没有发言权,或只是其中的一票。实际上这种办法是不公平的,极易打击员工的积极性。这种办法到最后还是平均,团队活力从哪里来?老板也只能当“元大头”,出了再多的钱,也没人说你好。有效的绩效考核就是让事实说话,力避主观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