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及时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和传递在岗员工的工作行为表现和工作结果方面的信息,全面了解、评估员工的工作成绩和效率,切实改进工作质量,合理调配和开发人力资源,提高公司的整体绩效和员工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考核目的
第二条 绩效考核的目的是检验在岗员工的工作成绩和效率,作为人力资源调整、职务升降、兑现绩效工资、调整人力资源政策、潜能开发和员工培训的基本依据。
第三章 考核原则
第三条 绩效考核须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
2、坚持全员考核,分类实施的原则;
3、坚持自我考核与综合评估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工作行为与工作结果考核并重的原则;
5、坚持严格考核,逗硬奖惩,跟踪改进的原则。
第四章 考核范围
第四条 各分子公司、股份公司各部室的全体在岗员工。
第五条 股份公司高管人员,由总公司实施考核;各分子公司领导成员年终由股份公司统一组织进行考核。
第五章 考核内容及标准
第六条 公司机关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内容主要为职位说明书上载明的职责和内容,具体共有四大类18个指标组成考核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第七条 公司机关一般岗位员工考核内容为职位说明书上载明的职责和内容,具体共有四大类17个指标组成考核指标体系,详见附件2。
第八条 各分子公司中层及以下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岗位职责。
第九条 各分子公司、调度室依据本办法和单位及部门的实际,确定具体的考核指标,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报公司人事劳资部审批后执行。
第十条 公司每月从在岗员工的岗位技能工资总额中预扣一部分作为绩效工资,经季度考核后兑现。具体标准为股份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每月预扣岗位技能工资的30%,各分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每月预扣200元,公司一般岗位员工每月预扣150元。
第六章 考核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分管人事劳资工作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为副组长,其余公司领导为成员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公司人事劳资部承办。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领导、指导和协调公司的绩效考核工作,审查、监督执行考核结果,处理考核争议。
第十二条 公司机关一般岗位员工考核程序
1、自我考评。由员工本人填写《某某股份有限公司在岗员工绩效考核表》,进行自我考评,并将《考核表》及考核期工作记录上交部门负责人。
2、同事评议。部门负责人组织部门员工对被考核员工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平均分值)填写在《考评表》同事评议栏内。
3、部门负责人考评。部门负责人根据所属员工在考核期内的工作实绩和“自我考评”、“同事评议”情况公正考评,签署考评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上交人事劳资部。部门负责人的考评意见将作为被考核员工的最终考核结果。
4、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审查部门负责人确定的考评结果。
5、考核结果的反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及时公布审查后的考核结果。
6、沟通。部门负责人根据考核结果,及时与所属员工进行沟通,帮助绩效差的员工分析原因,制定改进计划和措施,帮助其上进。
第十三条 公司机关中层管理人员考核程序
1、自我考评。中层管理人员填写《某某股份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表》,根据《职位说明书》的职位说明进行自我考评,并将《考核表》及考核期内的工作记录交分管领导。
2、下级评议。分管领导召集被考核中层管理人员所属部门员工对被考核的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平均分值)填写在《考评表》下级评议栏内。
3、同级评议。分管领导召集有关分子公司负责人和股份公司部门负责人对被考核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平均分值)填写在《考评表》同级评议栏内。
4、分管领导考评。分管领导根据所属中层管理人员考核期内的履职情况及工作实绩和自我考评、下级评议、同级评议情况公正考评,并签署考评意见。分管领导的考评意见将作为确定被考核中层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
5、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各中层管理人员考核期内的工作情况,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6、考核结果的反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及时公布最终考核结果。
7、沟通。分管领导根据考核结果,及时与所属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工作交流,帮助绩效差的管理人员分析原因,制定改进办法和计划,帮助其上进。
第十四条 考核争议的处理。公司机关被考核员工对考核结果不服或心存异议,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书一日内向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程序进行复核,并在二日内告之结果,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复核结果为被考核员工的最终考核结果,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各分子公司被考核员工对考核结果不服的,由各分子公司复核,复核结果为被考核员工的最终考核结果,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无条件执行。
第十五条 考核纪律。绩效考核是一个复杂且需要连贯统一的流程,由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实施,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借故为难和阻挠。对违纪和违规操作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公司将追究其违纪责任,取消违纪者考核期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作免职、待岗或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第七章 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十六条 兑现绩效工资。
(一)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
1、优秀,全额享受考核期绩效工资。优秀等级控制在员工人数的10-20%。
2、合格,全额享受考核期绩效工资。合格等级控制在员工人数的70-87%。
3、不合格,不享受考核期绩效工资。不合格等级控制在员工人数的3%--10%。
4、特殊情况的处理。公司机关部门员工人数不足控制比例的,由各部门据实考核。
(二)、公司机关、各分子公司不合格员工的绩效工资由公司统一管理使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当月或考核期岗位绩效工资。
1、当月旷工1天以上者,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考核期旷工2天以上者,不享受考核期绩效工资。
2、当月无故脱岗2次以上及迟到早退累计超过4次以上者,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
3、有严重工作失误或严重违规违纪者,不享受考核期绩效工资;
4、因对考核结果不服或心存异议而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生活、工作秩序者,无论理由充分与否,轻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造成恶劣影响者,扣除考核期绩效工资。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其它不宜享受绩效工资的。
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调整。人事劳资部根据考核情况,综合分析在岗员工在考核期间的工作表现及工作态度,合理调整工作岗位。将全年连续考核为优秀的员工纳入公司人才库,作为后备管理人员储备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点对象,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重点培养,并给予适当奖励;对连续考核不能履行管理岗位职责的中层管理人员作免职处理;帮助绩效不合格的员工制订改进计划,跟踪和监督其工作改进过程。从而调动和提高“不愿型”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十八条 待岗或解聘。人事劳资部对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员工作待岗处理;对待岗员工教育培训重新上岗后仍考核为不合格的,作解聘处理。
第十九条 人力资源开发。人事劳资部根据对在岗员工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考核指标的考核结果,科学识别对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原因和缺陷,对应制定培训和教育方案,分类实施,有效提高“不能型”员工的工作能力。
第八章 考核时间
第二十条 公司绩效考核分为季度、年度考核,以季度考核为主,每季度最末一个月25日至30日为考核时间,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第二十一条 各分子公司自主确定考核时间。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事劳资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1:
××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绩效考核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工作部门 |
岗位(职务) |
|||||||||||||||||||||||
考 核 指 标 |
工作实绩50分 |
工作能力20分 |
工作态度20分 |
德才方面10分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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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量 |
工 作 质 量 |
工 作 效 率 |
专 业 技 能 |
适 应 性 和 创 造 性 |
组 织 协 调 能 力 |
交 际 公 关 能 力 |
体 能 和 忍 耐 力 |
工 作 责 任 感 |
工 作 主 动 性
|
劳 动 纪 律
|
学 习 态 度 |
出 勤 情 况 |
政策水平 |
敬业精神 |
品德修养及礼仪 |
人际关系 |
||||||||||
分值 |
18 |
18 |
14 |
9 |
7 |
7 |
5 |
2 |
2 |
3 |
3 |
2 |
2 |
2 |
2 |
2 |
2 |
100 |
||||||||
自我 考评 |
||||||||||||||||||||||||||
同事评议 |
||||||||||||||||||||||||||
部门 负责人考评 |
||||||||||||||||||||||||||
考评结果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考核 小组审查意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考核 结果 |
兑现绩效工资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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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不得为优秀: ①有旷工记录;②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部门负责人安排; 2、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不得为优秀和合格: ①有旷工记录;②事假3日以上或迟到早退三次以上;③因个人原因造成重大工作失误;④蓄意破坏公共财产或同事关系;⑤无故串岗、溜岗、睡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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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股份有限公司
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工作部门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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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指 标 |
工作实绩45分 |
工作能力30分 |
工作态度10分 |
德才方面15分 |
总分 |
|||||||||||||||||
履职情况 |
工 作 质 量 |
工 作 效 率 |
贡 献 大小 |
专 业 技 能 |
管理决策能力 |
协 调 沟通 能 力 |
组织领导 能 力 |
创新能力 |
主动性和创造性 |
工作责任感 |
劳 动 纪 律
|
工作作风 |
出 勤 情 况 |
品 德修养 |
敬业 奉献 精神 |
政策水平
|
遵 章 守 纪 和原则性 |
人际关系 |
||||
分值 |
13 |
13 |
13 |
6 |
8 |
7 |
6 |
5 |
4 |
2 |
2 |
2 |
2 |
2 |
3 |
3 |
3 |
4 |
2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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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 考评 |
||||||||||||||||||||||
下级评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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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级评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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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考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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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结果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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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领导 小组审查 意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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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结果 |
兑现绩效工资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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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不得为优秀: ①有旷工记录;②未完成部门工作目标;③工作效率不高。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不得为优秀和合格: ①有旷工记录;②违反考核纪律; ③有重大工作失误;④事假3日以上或迟到早退三次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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