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关于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1-23 编辑:li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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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总则

  为规范工段对员工的考察与评价,保证工段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目的

  2.1 加强和提升员工的工作绩效,造就一支业务精干的高素质的、高度凝聚力的团队,培养技术、管理的人才梯队,形成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管理机制。

  2.2 及时、公正地对员工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肯定成绩,发现问题,为下一阶段工作的绩效改进做好准备。

  2.3 建立工作信息的反馈通道,将人事考核转化为一种管理过程,形成一个员工与工段双向沟通的平台,鼓励、宣传正能量,以增进管理效率。

  2.4 通过月度、季度、年度绩效考核周期,发掘优秀人才,激励团队意识,为奖惩、晋职、岗位调整、薪酬待遇、教育培训等人事信息提供决策依据。

  3.原则

  3.1 一致性:在一段连续时间之内,考核内容和标准不能有大的变化。

  3.2 客观性:绩效考核要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

  3.3公平性:对于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

  3.4 公开性:每位员工应知道自己的详细考核结果。

  4.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焙烧车间二工段所有员工。下列人员不参加当月考评:

  4.1 试用期内,尚未转正员工。

  4.2 当月考勤低于20天的员工。

  4.3 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核或无法进行考核的员工。

  5.考核内容与比重(%)

  5.1.工作态度(30%):包括服从性、协作性、纪律性、责任性、积极性、团队精神。

  5.1.工作能力(50%):岗位技能(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现场管理、安全意识。

  5.1.工作业绩(20%):生产计划、产品质量。

  6.考核周期

  6.1 月度考核:每月5日至次月5日为月度考核周期。

  6.2 季度考核:每个三个自然月份为季度考核周期。

  6.3年度考核:每年元月至12月份为年度考核周期。

  7.考核评价

  7.1等级评定

  考核结果按员工考核总分,划分为“优秀”、“良好”、“有待提高”三个等级,并作如下界定:

等 级

优 秀

良 好

有待提高

备 注

考核总分

>90

90-70

<70

 

  7.2比例控制:

等 级

优 秀

良 好

有待提高

备 注

比 例

5%

90%

5%

 

  8.考评程序

  8.1月度考核,采用:员工自评→复评组复评→存档

  8.2季度考评,采用:员工自评→复评组复评→工段评定→存档

  8.3年度考评,采用:员工自评→复评组复评→工区评定→车间评定→存档

  9.奖惩方法

  9.1季度、年度评定为“优秀”级别员工,在年度评优表先工作中,积极向公司进行推荐;可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给予物质奖励;可在薪酬待遇方面进行调整;可在晋职、调动方面优先安排等。

  9.2月度评定为“有待提高”级别员工,工区给予诫勉谈话。季度评定为“有待提高”级别员工,工段进行岗位调整,或交由车间进行工作再安排;年度评定为“有待提高”级别员工,交由车间进行处置。

  10.附则

  制定与解释:本管理制度由焙烧二工段制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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