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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绩效——要不要强制分布

发布时间:2017-06-22编辑:唐露

  分析强制分布的文章不少,多从正态分布、公平性、末位淘汰利弊等角度分析,但是具体深层次的使用动因和适应性,却鲜有剖析。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做绩效——要不要强制分布,希望能帮到你哦,更多内容请浏览(yjbys.com/hr)。

做绩效——要不要强制分布

  一、企业使用强制分布的动因

  (1)、优胜劣汰

  顾名思义,要借强制分布刷掉“沙子”员工,留下“金子”员工。这是很多企业使用强制分布的堂而皇之的理由。

  但是能不能达到效果呢?在一些企业文化散漫的企业,低效胡混成风的组织,有警醒压力作用。乱世用重典嘛。但是从大多数企业使用效果来看,基本上是瞎子点灯---白费蜡。为什么呢?等级确定主观人为因素太重,全凭考核主管的意见,有的搞成轮流制,搞平衡。优等轮流排,劣等也轮流。搞成形式主义。

  国人很聪明的,再好的工具,都能变通出花样来,没办法。此时的强制分布也给了管理者行驶权力的一个工具,美其名曰,管理者要管人得给他权限。

  这个做法的依据是所谓的“蚂蚁理论”和正态分布,即一群蚂蚁中总有20%的蚂蚁会偷懒不干活,应该识别出来,淘汰掉。但是淘汰掉之后,还会生出20%不干活的,如此往复。

  蚂蚁的规律放在人群身上,是否合适,有待商榷。

  所以,靠强制分布来进行优胜劣汰,短期用用可以,长期用,是不靠谱的。

  (2)、数据的准确性不足

  使用强制分布的另一个潜在原因,是因为绩效考核的数据,总是会含有一定水分。尤其在早期,信息技术水平和管理粗放的情况下,难以获得精确数据;同时对数据的计算处理精确度也较低。比如绩效考核得分,无论如何计算,总是有主观的分值存在(无论定量定性均存在),无法实现100%精确。所以,此时使用强制分布,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

  对无法完全客观的考核结果,进行人为干预划分(得分有一个弹性余度需要人为调节),区分出优劣。

  另外,必须注意有一个主观因素的叠加效应,即考核得分和强制分布的人为因素叠加。具体说即员工的绩效得分计算本来就有一定水分,再在此得分基础上进行强制分布,人为确定各等级员工比例名额,那么一个员工的最终绩效等级的客观性,已经打了相当的折扣了。设计者不得不察。

  所以强制分布的利弊,由上述二点看,实在是喜忧参半。

  (3)、成本控制需要

  使用强制分布,还有另外一个现实原因:控制成本。在一些大型组织,人力成本巨大(绩效工资基数大),在考核不能规范精确的情况下,如果不实施强制分布,会出现高绩效等级较多(原因你懂的),而绩效等级决定了绩效工资的规模。所以,此时,企业不得不进行强制分布,控制人力成本。

  二、强制分布的适应性

  强制分布该不该要?什么情况下要?取决于什么?明眼人应该已经心中有数了。主要看以下各点:

  (1)企业规模:大规模的组织,还是要为妙(当然,你有Goolgle的那个企业文化也可以不用)。小规模企业,没有必要强制分布。

  (2)职业化程度:职业化程度高的,不要强制分布。企业职业化和员工职业化程度均良好的企业,绩效评估会比较客观,无须对结果进行强制分布;

  (3)信息化程度:信息化水平较高,绩效统计核算比较准确客观,可直接使用得分结果,不进行强制分布。好的就是好的,好企业本来就该是“大家好才是真的好”,承认员工业绩表现。

  此点PS:经常有人唱:考核不要追求过于精确。陈词滥调,放在过去、放在管理乱糟糟的企业可以这么说,因为条件不具备,要权衡管理的成本和效率,但是今天,要区别对待了。

  现在的信息化手段,已经为我们提供了既可以精确,又可以高效的手段,为什么不要精确?

  科学的考核方案必须简练而精确的,有这个条件了。

  (4)行业类型:高新技术企业,电商、IT、智力行业,鼓励创新、创造的行业,高知识员工不宜强制分布,会打压积极性。

  (5)发展阶段:创业期转型期的,不要。此时需要鼓励创造,同时需要团队稳定,不宜暴力强制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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