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语:为充分调动校长工作积极性,落实县委提出的“抓班子,带队伍,强管理,促发展,保稳定”工作思路,学校需要制定校长绩效考核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一、 目的:
为统一目标,以结果为导向,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过充分酝酿,基于校长独立自主运营基础上的年薪及奖励政策,形成《20XX年XX学习校长绩效考核方案
二、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XX培训学校校长岗位员工。
一旦学校学员发生学员安全事故,造成学校遭受损失,即视为季度考核不合格,将不予发放当季任何绩效奖金。
三、 校长任务:
1、 2012年校长任务根据《考核任务书》
2、 学校将基于“学校2012年9——12月份预算任务”,依据本方案及附件一的规
定,根据校长实际完成任务情况,考核、计算、发放相应的绩效奖金。
四、 薪资构成及绩效考核:
(一) 中心校长的薪资结构:
1、 基本工资:月度基本工资为8000元。
2、 绩效奖金总额=各月度实际发放的绩效奖金总额+各季度实际发放的绩效奖金总额
(二) 校长的绩效考核项目:
1、 绩效奖金(包括:月度绩效奖金、季度绩效奖金)。
(1) 月度绩效奖金=月度绩效奖金基数×招生人数完成率对应考核系数。
招生现金收入对应考核系数:
(2) 季度(9—11月份)绩效奖金=单项考核项目奖金基数×单项考核
项目完成率对应系数
各考核项目完成率对应系数:
招生人数完成率对应考核系数表:
结课班升学率完成率对应考核系数:
五、 工资核算周期和发放时间:
(一) 基本工资:按自然月核算,次月15日发放。
(二) 月度绩效奖金:按本方案考核并核算,每个自然月(每月1日至30/31日)为
一个考核周期,于次月15日发放。
(三) 季度绩效奖金:按本方案考核并核算,上季度的绩效奖金与上季度最后一个月的
基本工资一同发放,即次月15日。
六、 关于退费的核算:
所有退费在退费发生当月从招生人数中进行直接扣减,即月度招生人数核算值均为扣减退费后的净值。
余干县校长绩效考核方案
为充分调动我县中小学校校长工作积极性,落实县委提出的“抓班子,带队伍,强管理,促发展,保稳定”工作思路,按照“办好风清气正、规范有序、和谐公平、质量优良的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工作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教育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教育质量为中心,以提高校长领导素质为目的,促进校长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充分发扬民主,全面考核校长的德、能、勤、绩、廉。
二、考核原则
以“尊重规律、民主公平、激励先进”为原则,以考核校长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为重点,注重平时工作开展情况,做到平时成绩考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对各项工作的主要指标实行量化考核,全面准确考核校长的工作实绩。
三、考核机构
局成立校长绩效考核小组——
组 长:段百达
成 员:刘 军、程向林、戴养雄、吴玉平、叶斌太、邱银岩、熊志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戴养雄(兼)
成 员:段欣鸣、李永忠、雷富喜、李 丹
三、考核对象
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中心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特教学校)的校长,幼儿园园长。
四、考核的内容与方法
1、校长绩效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校长的工作态度、管理水平、工作绩效、全县综合考评情况等方面
2、校长绩效考核工作按学年度进行,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总分值为100分,分四个层面:一是县教育局考核小组组织学校教职工评价,二是以学校年终考评成绩为依据评价校长,三是机关股室长对校长进行评价,四是局考核小组对校长进行评价。其中,教职工评价成绩占总分值的35%,学校年终考评成绩占总分值的40%,机关股室长评价占10%,考核小组评价占15%。
五、考核实施细则
(一)教职工对校长的绩效考核评价按《余干县教职工评价校长绩效考核评价表》(见附件)的内容操作,按工作量20分,工作表现40分、工作业绩40分共三大块进行。
1、参与评价中心小学校长的教职工对象:中心小学全体管理人员及所辖完小、教学点的校长(或负责人)与教导主任。中心小学所辖完小在六所及以下的,中心小学本部的教职工也全部参与。
2、参与评价其他各类学校校长的教职工对象:本校教职工。
3、教职工评价时,所到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人数的90%以上。
(二)校长考核评价加减分细则
1、加分细则
①当年度被评为先进学校的: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分、县级加0.5分。
②当年度在过程督查、评估中,获通报表扬的: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分、县级加0.5分(此项可累计加分)。
③当年度个人被评为先进的,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分、县级加0.5分。
④以上①、③两条均取当年度所加的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2、扣分细则
①参加、出席全县性校长会议:每旷会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请人代会每次扣1分(特殊情况请假并经批准同意代会的不扣分)。
②局领导下校检查校长在岗情况,每发现一次无故脱岗的,扣2分。
③在中招工作中,学校出现招生中介和违反县中招有关规定的行为,经查实,每例扣2分。
④违反《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的意见(试行)》等文件规定,经核实,每例扣2分。
⑤在教师管理工作中,对擅自允许教师离岗的,经核实,每例扣2分。
⑥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出现安全事故的,每人次扣5分;出现教师违反计划生育的,每人次扣3分;出现大型考试集体舞弊的,每次扣5分;出现教师上访的,按赴县集体上访或赴市访,每次扣2分、赴省和赴京上访,每人次扣5分。出现违规收费信访举报并被有关部门查实的,每次扣2分。
⑦学校教师违反教育局“四个严禁”(即:严禁教师有偿家教、严禁教师强制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资料、严禁教师排人情座位、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经查实,每人次扣1分。
⑧因管理原因,教职工违反职业道德和有关优化发展环境等有关规定,被各级效能监察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特约监督员明察暗访到的,每件次扣2分。
⑨学校或校长个人在过程督查、评估中,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4分。
⑩校长本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行政警告的,扣3分;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的,每次扣5分;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的,每次扣8分。
⑾上述情况同一事情不重复扣分,以最高扣分为准。
(三)校长绩效考核计算办法
1、教职工对校长评价考核得分计算办法:评价总分÷参评人数=教职工对校长评价得分。
2、校长考核总得分=教职工对校长评价得分×35%+学校年终考评得分(总分折合成100分计算)×40%+机关股室长评价得分×10%+局领导小组评价得分×15+加减分。
六、考核等次确定与结果运用
1、校长的绩效考核等次,由教育局根据绩效考核得分确定。考核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称职(70分及以上)、基本称职(60分及以上)和不称职(60分以下)共四个等级,作为使用与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同时作为学校和校长个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等依据。
2、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上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不同等次差别发放。
2、被评定为不称职的,责令辞职,并扣发其奖励性绩效工资。
3、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由局作组织处理。
七、完全中学的校长、职业教育学校的校长(科级单位校长不在考核之列)考核,参照本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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