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管部绩效考核方案

发布时间:2017-11-05 编辑:晓玲

  引导语:公司为强化产品质量管理,决定实行质量考核,以对相关部门实施品质监控,下面是关于品管部绩效考核的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一、考核对象

  本考核方案适用于品管部、制造车间、装配车间、物控部、采购部、工程中心的员工。

  二、考核依据

  1. 考核的依据是MRB单的处理方案。

  2. MRB单的处理方案由MRB会议进行裁决。详细流程参考《SM.P.QA.02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3. 原则上MRB单由品检员开具,公司鼓励员工自己申报填写MRB单,但是,MRB单经过品检员确认才有效。

  三、考核方法

  1. 为奖励员工为公司所做的贡献,体现平等、公平的原则,质量考核奖励上限为个人工资的110%,惩罚下限为个人工资的50%(扣罚后,员工工资应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 质量考核为月度考核,满分为100分,最低为0分,依据MRB的处理结果,进行相应的扣分,分数扣完为止。

  3. 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当月工资x(110% - 考核扣分%)- 扣款 ≥ 当月工资x50%

  ≥ 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当月工资是指当月未扣除各种应缴税款以及罚款之前的工资总和,不含工龄工资、全勤奖、临时加班费。

  如:

  1. 员工张某当月工资为3000元,当月无扣分,当月无扣款张某当月应发工资=3000x 110% = 3300元

  2.员工张某当月工资为3000元,扣分10分,当月无扣款张某当月应发工资=3000x (110% - 10%)= 3000元

  3. 员工李某当月工资为4000,扣分40分,当月因报废材料扣款1000元李某当月应发工资=4000x(110% - 40%)- 1000= 1800元< 工资的一半4000x50% 李某应领工资1800元已经低于其工资的一半,所以李某当月应领工资为工资的一半,即4000x50%=2000元

  4. 员工李某当月工资为2000,扣分40分,当月无扣款李某当月应发工资= 2000x(110% - 40%)= 1400元<最低工资标准 1470元公司补贴李某70元,李某当月领最低工资标准1470元

  四、考核得分的统计

  1. 品管部组织召开MRB会议,MRB会议参加部门为:品管部、制造车间、装配车间、物控部、采购部、工程中心、工艺部、售后服务部、财务部。

  2. MRB会议暂定为每天上午12:00在生产部会议室召开,当场确定MRB处理方案,落实责任人(如落实不到责任人的,由部门主管/经理承担责任)。 如有情况需更改会议时间及地点,品管部另行通知。

  3. 品管部将每天MRB处理情况汇总发给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每天计算员工的得分情况,在月底将得分情况汇总发给各部门确认。

  4. 经各部门确认后,人力资源部根据得分计算员工当月工资。

  五、考核细则

  1. 员工的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扣罚方法如下:

  1.1 零件报废,或者返修所需的材料,责任员工被扣罚材料费,扣罚标准如下(参照公司现行扣罚标准):

  材料费≤100元,个人承担50%, 公式:个人承担=材料费x 50%

  100 <材料费≤500元,个人承担30%, 公式:个人承担=50+(材料费-100)x 30% 材料费>500元,个人承担10%, 公式:个人承担=170+(材料费-500)x 10%

  1.2 其它的损失,根据MRB处理方案,相关责任员工按比例共同承担损失。

  2. 外购/外协件的不良品流入生产环节,经判定为检验问题造成的(检验问题的判定依据为:检验标准),且不良率(即:不良品数量÷工单数量)>30%的(参考抽样标准),

  2.1经判断为可用的,相关品检员扣1分/单。

  2.2经判断为退货的,相关品检员扣2分/单。

  2.3 如果不良率>50%的,相关品检员按以上标准加倍扣分。

  2.4 如造成公司损失的,相关品检员同时承担损失,按照条款1计算。

  3. 外购/外协的不良品,经判断为退货的:

  3.1 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未退货的,相关采购员扣1分/次。

  3.2 财务部在当月未扣货款的,相关的会计员扣1分/次。

  4. 不良品由责任员工自已发现并自己申报或向品检员申报:

  4.1经判断为可用的,责任员工不扣分;

  4.2经判断为返工的,责任员工扣1分/单,并承担以下附带损失:

  4.2.1责任员工自己返工,无工时;

  4.2.2非责任员工返工,该员工获得此返工单工时,责任员工承担返工工时损失,按照条款1计算。

  4.3经判断为返修的,责任员工扣1.5分/单,并承担以下附带损失:

  4.3.1责任员工自己返修,无工时,并且承担返修所需材料费,按照条款1计算。

  4.3.2非责任员工返修,该员工获得此返工单工时,责任员工承担返修损失(即:返工工时损失+返修所需材料费),按照条款1计算。

  4.4经MRB判断为报废的,责任员工承担材料费,按照条款1计算。

  5. 不良品到下工序时被发现:

  5.1经判断为可用的,责任员工扣2分/单,

  如果不良率>30%的,相关的品检员扣2分/单;

  如果不良率>50%的,相关的品检员扣4分/单

  5.2经判断为返工的,责任员工扣2.5分/单,责任员工同时承担以下附带损失;

  如果不良率>30%的,相关的品检员扣2.5分/单;

  如果不良率>50%的,相关的品检员扣5分/单

  5.2.1 责任员工自己返工,无工时;

  5.2.2非责任员工返工,该员工获得此返工单工时,责任员工承担返工工时损失,按照条款1计算。

  5.3经判断为返修的,责任员工扣3分/单,责任员工同时承担以下附带损失:

  如果不良率>30%的,相关的品检员扣3分/单;

  如果不良率>50%的,相关的品检员扣6分/单;

  5.3.1责任员工自己返修,无工时,并承担返修所需材料费,按照条款1计算。

  5.3.2非责任员工返修,该员工获得此返工单工时,责任员工承担返修损失(返工工时损

  失+返修所需材料费),按照条款1计算。

  5.4经判断为报废的,责任员工承担材料费,按照条款1计算;

  如果不良率>30%的,相关的品检员扣3.5分/单;

  如果不良率>50%的,相关的品检员扣7分/单。

  6. 明知是不良品而不向上级或品检员申报,且仍然使用不良品的,

  6.1使用者扣2分/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使用者同时承担损失,按照条款1计算。

  6.2 其上级知情不报,或仍容许使用不良品的,使用者不扣分,其上级扣3分/单;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其上级同时承担损失,按照条款1计算。

  6.3 此工位以上所有工序责任人倒追责任,按条款5扣分。

  7. 因机床或工具问题导致的首件不良品,需要注明机床或工具具体损坏原因,并经检验员确认,操作员工不扣分。

  因机床或工具问题导致的批量不良,责任员工承担所有损失,按照条款1计算。

  8. 发错货或开错工单,责任员工扣1分/单。

  9. 因保存、保护不当,造成零部件受损的,责任员工扣2分/单,并承担损失,按照条款1计算;

  10. 关于设计问题的扣分(以下所述问题为量产机型及其特别工程,开发机型不在此列):

  10.1设计错误或尺寸标注错误,设计员扣1分/单;同一错误重复出现,或出现错误未及时整改,设计员扣2分/单。

  10.2因设计错误或尺寸标注错误,导致零件批量返工的,设计员扣1分/单,同时承担返工的损失(返工工时损失+返修所需材料费),按照条款1计算。

  10.3因设计错误或尺寸标注错误,导致零件报废的,设计员扣1分/单,同时承担材料损失,按照条款1计算。

  10.4 物料清单BOM错误,如果是设计错误的,设计员扣1分/单;如果是数据录入错误的,数据录入员扣1分/单。

  10.5机械、电气、液压等子系统组装出现问题,如不能判定子系统责任的,该问题的全部责

  任由子系统设计员的直接上级承担,所造成的损失按照条款1计算。

  10.6由于技术更改,经判定物料为备用的,但是自技术更改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物料仍没有使用,而且经过MRB会议判定该物料确实无用途需报废的,物料的损失由该物料的设计员承担,按照条款1计算。

  仓库应每月盘点备用物料,并提醒技术部。如仓库不提醒,仓管员连带扣2分/次; 如技术部接到提醒后一个月内仍未处理的,技术部负责人扣2分/次。

  11. 根据售后新机三个月维修记录,经判定为检验问题造成的,每一单投诉扣OQC品检员2分。属检验问题导致退机的每单扣OQC品检员5分。

  11.1 检验问题的判定依据为:检验标准(必检项目)和客户订单要求。

  11.2 对于分解包装的机器,分解部件或因分解影响功能的部件出现的问题,不算品检责任。

  11.3 非检验问题的,由MRB判定责任归属,相关责任人参照适用的条款加倍扣分。

  12. 对部门负责人的质量考核:同类的零件相同的问题发生三次以上,从第四次开始,对部门负责人的扣分以2的整数倍计算,每发生一次,增加一倍扣分。

  13. 对基层管理者的质量考核:

  13.1基层管理者根据下属员工平均分考核。

  平均分达到标准的,基层管理者考核分为100分。

  平均分未达到标准的,基层管理者按平均分考核。

  13.2平均分标准由公司根据情况确定。具体数据5月份统计后确定。原则上趋紧。

  13.3基层管理者因自己的错误的扣分在平均分基础上扣减。

  14. 如不在指定时间内完成MRB任务,相关责任员工及其上级扣2分/次。

  六、仲裁

  1. 本方案未涉及的内容以及由此产生的争议,由MRB会议进行仲裁。

  2. 对MRB会议的仲裁结果,总经理具有最终决定权。

  七、生效

  1. 本方案自5月1日起试行三个月,试行期间,扣分标准将视情况进行调整。

  2. 本方案的时间效力自5月1日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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