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语:为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学校的领导可以制定一些教师的绩效考核制度,下面是小编收集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学校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三、考核组织机构
四、考核对象
在编在岗教职工
五、考核分类及内容
(一)、校级领导考核。校级领导考核由学校目标责任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两部分组成。校级领导目标责任考核主要考核校长在办学方向、办学行为、依法治校、教育教学质量、德育工作、学校管理、队伍建设、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安全稳定等方面的实绩,考核组织实施工作由该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负责,个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报教体局考核领导小组备案。
2、教师考核。教师考核主要以教师履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全面考核教师的德、能、勤、绩、廉等。
(1)德:即师德。主要考核教师的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
(2)勤:即出勤。主要考核教师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工作纪律、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等情况.
(3)绩:即教师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益、等。在考核教师“绩”的过程中关键考核其工作量及工作实绩。
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的工作量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
工作实绩主要考核教师对学生实施德育的情况,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和学生达到的基本教育质量要求情况,取得的教研和科研成果情况。
3、班主任考核。班主任单独考核。
4、其他人员考核。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绩效主要考核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全体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自己,讲求职业道德,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严禁弄虚作假、参与迷信、赌博等非法活动,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减10分;
2、因排斥差生导致学生流失的减10分;
3、对干扰学校秩序、破坏学校财产、危害师生安全的行为不予制止的,发现一次减5分;
4、不服从学校长期或临时工作安排或工作中推诿扯皮影响正常工作的减20分;
5、无理取闹、酗酒闹-事或动辄吵打减20分(情节严重的除减分外按有关规定处理);
6、参与邪教组织,行为有悖社会公德,有损教师形象者发现一次减20分;
7、玩弄是非、挑拨离间、搞个人攻击、打击先进,一次减20分;
8、在外散布学校、教师流言,影响学校、教师声誉的,查实一次减30分;
9、出现违法行为或违反学校规定行为,对学校管理带来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10、师德师风考试(考核)不过关的一次减10分。
注:教师个人师德师风奖=师德师风总奖金÷全体教师师德师 3
风总得分×教师个人师德师风得分
六、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和30%。基础性绩效工资经考核随月发放(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不超过50%的比例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分上学期、下学期两次考核两次发放。绩效工资必须依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要根据考核结果合理的拉开分配差距。
1、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完成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经考核结果在基本合格以上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未完成单位规定工作任务的,按一定比例扣减基础性绩效工资,扣减的基础性绩效工资转入学校奖励性工资总量。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1) 校级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校级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校级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校校级领导考核得分总和×校级领导个人考核得分。
其中:
①校级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额以单位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为依据,可适当高于本单位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
②校级领导的绩效考核得分由学校目标责任考核得分和个人绩效考核得分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正职领导学校目标责任考核情况占总分的100%,副职学校领导学校目标责任考核占总分的70%,个人绩效考核占30%;未承担教学工作的副职校级领导, 4
按所担当的主抓工作记个人绩效效考核占30%。
(2)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班主任绩效考核得分由班级目标责任考核得分和个人绩效考核得分两部分组成,各占50%。
班主任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额=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2÷班主任考核得分总和×班主任个人考核得分。
(3)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额=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教职工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考核得分。
其中:
①教职工包括任课教师、职员(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
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减去校长和单独考核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额。
③教师个人考核得分由德(5分),能(5分),廉(5分),勤(15分),绩(70分,其中工作量占40分、工作实绩占30分),加分(10分)和扣分(按实际计算)组成。
教师个人考核得分=德能勤绩廉得分总和×个人职称系数 + 加分 - 扣分。
工作量的计算办法是将学校各个岗位的工作均折算成课时,以课程标准和学校课程设置情况计算出任课教师的课时量.
高中:语、数、英、理、化、生加权系数1.3
政、史、地、通技、信息技术加权系数1.1
体、音、美加权系数1.0
初中:语、数、英、理、化、生加权系数1.2
政、史、地、体、音、美加权系数1.0
每学期开学一月内教职工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授课加权系数上调0.2。
工作量得分标准分为40分,实际得分计算公式为:工作量得分=个人实际工作量÷学校平均工作量×40计算。
工作实绩得分标准分为30分。由教学过程(15分)、教学业绩(15分)组成;职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工作实绩得分可由服务对象评价(15分)、考核领导小组依据考核细则评价(15分)组成。具体评价项目和标准由考核领导小组制定。
个人职称(职务)系数为:高级1.414,中级1.179 助理1。 加分主要是对被考核人在考核期间做出突出成绩或重大贡献的奖励,加分不超过10分。
扣分主要是指被考核人在考核期间请假、旷工、违反职业道德、出现工作失误等,由考核领导小组酌情从被考核人绩效考核得分中减分,减分一般不保底,直至得分扣完为止。
七、教师个人绩效考核量化计分办法
(一)德(5分),主要考查个人师德。学校组织学生进行百分制量分后换算.
(二)能(5分),主要考查教师的教学能力。对学生反映出的教师授课能力问题教务处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考查评定后恰当量分,无特殊情况均给5分。
(三)廉(5分),廉洁从教,不搭车收费,不强行向学生推销资料和商品,对学生及家长反映的问题学校进行核查,视其情节由考核小组决议进行扣分。
(四)考勤(15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
1、全学期满勤计15分。
2、病假2天内不扣分、超出部分每天扣0.5分,事假在教体局规定范围内(每学期5天)每天扣1分,超出部分每天扣2分;旷课1节扣4分;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0.4分。
3、签到、签退每缺一次扣0.1分,替人代签者扣1分,集会、例会及教研活动、年级组活动、升旗活动缺勤每次扣0.5分。
4、婚、丧、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5、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载,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五)绩
1、工作量(40分)。
(1)核定学校平均工作量
学校平均工作量==学校各岗位工作总课时÷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40分
2、工作实绩(30分)。
(1)教学过程(15分)
A、要求教师在学期初有教学工作计划,学期末有教学工作总结,期末考试结束有试卷及学情分析且按学校要求按时上交。(计3分,缺一项扣1分)
B、备课书写清楚整齐,项目齐全,内容详实、实用、超前备课。(满分5分)教务处随时组织检查,期末进行综合评定一次,分四个等次,分别计5、4、3、2分,无教案计零分。全学期平均得分计入考核分。
C、作业批改要及时,有鼓励性批语,有批改记录。(满分4分)
教务处将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分两个等次分别计4分、3分,以全学期平均得分计入考核分。无作业科目教师该项得分根据平时工作态度由考评小组打分。
D、每学期要进行公开课、观摩课。(满分1分,每次计1分) E、每位老师要经常交流听课,取长补短。(满分2分,每次计0.2分)
(2)教育教学业绩(15分)。
A、初中统考科目成绩实行双向考核
a、学科在本年级第一名计15分,递减一个名次扣1分。 b、学科在四所初中评比中前两名计15分,第三名计14.5分,第四名计13.5分。
c、两项考核的平均分计入教育教学业绩考核分。
d、任全年级某一科目教学,教学成绩得分以四校评比成绩为标准。
B、高中以该学期上级组织的考试成绩为依据确立评比项目,以四所高中评比名次从高到低以此计15、15、14.5、13.5分。
C、无考试成绩的教师在教师会上述职后由全体教师实行百分制量分后换算.
三、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1、 优质课(赛教、评赛,邀请示范课)调讲活动加分办法。 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省 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元;三等奖2分; 市 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
县 级:一等奖1分;
校 级 :一等奖0.5分;
2、优秀教案、课件(参赛)奖(①县级以县教研室文件或证书为依据。②市级以市教育局或市教研室文件或证书为依据。③省级以省教科所、省教育学会、省级高校校刊以及新闻出版总署已公告的发行刊物为依据。④国家级以新闻出版总署已公告的教育教学期刊目录为依据。)
国家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省 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元;
市 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
县 级:0.5分;
3、教师荣誉奖(以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文件为依据) 国家级:4分;
省 级:3分;
市 级:2分;
县 级:1分;
4、辅导学生奖(含奥赛、小发明、绘画、作文竞赛、文艺才艺竞赛、语文能力竞赛、英语能力竞赛等活动,辅导学生作品等获奖或发表按最高获奖级别算)。
国家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省 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
市 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 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