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语:教师为人师表,当然要树立一个好的形象,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中小学教师的月绩效考核标准,与学校的管理者分享。
一、组织机构
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书记、副校长担任,成员有校委会部分成员(指定与选举产生)及教师代表组成。
二、考核对象
1.我校正式在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
2.当年参加工作的只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三、考核等次及优秀比例:
1.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2.优秀比例一般控制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当年被市委、市政府以上行政单位评为先进集体后,优秀比例可提高到百分之十五(去尾法)。
四、考核办法及程序
1.采取量化考核为主,民主测评为辅的办法。
2.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根据各处室及校长办提供的材料、证件和考核对象提供的有效材料、证件等,由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逐项赋分;
(3)进行民主测评;
(4)考核小组逐人审议,将所有人员的积分累计排队,结合民主测评,初步推出各个等次;
(5)领导小组审定、公示、上报考核结果。
考核办法
1.平时考核(按平时考核累计分)占40%,年终考核占60%。(年终考核得分=政治思想得分×15%+考核领导小组打分×60%+民主测评得分×15%+加分项×10%)
2.计算方法:年度考核得分=平时考核×40+年终考核×60%
3.平时考核以一年度绩效考核总分为准。
考核领导小组打分(100分)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师德修养: (20分)
评价标准: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达到者得满分。
如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扣5-10分:
1.在工作中,言行有违背党的方针政策及各项法律法规者;
2.个人言行影响工作秩序、他人工作,影响团结,造成同志间矛盾,打架、吵架者;
3.散布消极言论,工作消极,搬弄是非,影响学校声誉者 ;
4.不按规定收费,乱收费,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在校内外进行有 2
偿补课,索要家长财物者;
5.因工作不当,家长、学生反映强烈,产生较大负面影响者;
6.学期内受党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者;
7.教师穿着不得体,举止不文明,言行不检点,反映强烈者;
8.把学生赶出课堂,体罚或变相体罚(如殴打、漫骂学生等),留惩罚性作业者;
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者;
10.违反《信访条例》,参加集体上访、重复上访、越级上访者;
11.集体财产受损而熟视无睹的扣1分,任意损坏校产或损公利己的扣1-2分。
(二) 工作态度(10分)
评价标准:服从组织,忠于职守,工作积极主动,一丝不苟,完成任务好。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顾全大局,有责任心,愉快接受临时性工作,积极参加义务活动,得满分。
有如下情况扣1-10分:
1.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时擅自离岗,工作时间干私活、串岗、打游戏, 参与赌博、打牌,外出不请假者;
2.强调个人原因,不完成学校工作,工作被动,应付差事者;
3.在教学中出现教学事故者;
4.未请假不参加会议,或会议中违反纪律者;
5.对学校或年组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推脱或不完成的;
6.“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不严格履行安全责任,护导不及时、 3
不到岗、造成学生伤害者;
7.班级发生安全事故,情节轻者扣1-2分,情节严重者扣2-10分。并承担部分经济赔偿;
8. 酒后进课堂,在教室吸烟、接打手机、非特殊情况坐着上课者; 对情节严重或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则视情节轻重加以扣罚。
(三)、 常规检查(20分)
评价标准:认真执行教学常规管理细则,按要求完成任务得满分30分.
有如下情况扣分:
1.不及时上交各类计划,总结扣1分。
2.不执行教学计划、进度,随意调课扣1-2分。
3.教案编写不认真不按要求,内容简单扣1-3分。
4.教学中无教案上课每次扣1分
5.不按要求布置作业扣1分。
6.对学生要求不严,作业缺交严重,且书面脏乱、潦草,任课教师无改进措施,批改不合要求(学生自批,不全收全批全改,或马虎或经常漏批)经检查每次扣1-2分。作文缺1篇,扣1分。
7.不认真组织教学,课前准备不充分,上课迟到,每次扣1分。不按时下课拖堂超过五分钟检查发现每次扣1分.提前下课扣1分。
8.不经同意擅自调课每次扣1分,上课时中途脱堂,每次扣2分。
9.中途随便离开教室、发生安全事故,发生一次扣5-25分;
10.所任课堂学生纪律差,教师维持无效,以致课堂纪律混乱的,
一次扣2分。
11.不按计划上早自习,下午自习,特长辅导者一次扣1分。
12.在各类考试中, 违反考试规定出现重大失误,或泄露考试内容或怂恿学生作弊者发现一次扣2-10分。
13.不开展双困生帮辅工作扣1分。
14.不按要求家访,粗暴对待家长的每次扣2分。
(四)创新能力(10分)
评价标准
岗位专业知识及基本功扎实工作中具有不断创新能力;主动获取新知识、新信息,掌握运用现代化教学或办公手段的能力;善于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有对班级、学科工作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具有教改实践、教学评价、教研科研的能力。
有下列情形者,扣分。
1.无故不参加各项教科研活动,(集体备课、评课、业务学习)每缺1次扣1分。
2.教师学期累计听公开课不得少于规定节数,每少1节扣0.5分。学校领导按要求听课评课,每少1节扣1分。
(五)教学质量(20分)
1.以两学期考试成绩计算;达到规定目标成绩者得满分。
2、将两学期成绩按优秀率、优良率、及格率相加然后排队,按人数划分三个等次,前五名得满分,中间五名得18分,以后名次依
次从18分扣0.5分。
3、不担任考试科目的教师本项得16分。
(六)出勤10分
评价标准:
出满勤记10分。
有下列情况减分:
1.无故旷工一天扣5分。
2.旷工半天扣3分。
3.旷课、漏课,一节扣1分。
4.病事假3天以内1天0.1分(国家规定的假日除外)。4-6天每天扣0.2分,7-10天,每天扣0.3分。
5.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0.05分。
(八)工作量满记10分
1.教师任课达到基本任课班数为满工作量,得10分;
2.超出基本工作量每1节加0.5分,不足工作量每1节扣0.25分。
政治思想分由校级领导打分求平均分得出。
民主测评由所有教职工测评得出。甲等票数*100%+乙等票数*90%+丙等票数*80%+丁等票数*70%。
二、加分项目
1.当年被评为校级(含校级)以上先进的,校级5分,局级8分,区级11分,市级14分,省级17分。(取最高分,不累计得分)
2.当年被评为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区级加5分,市级加8分。
3.培养学生在各级比赛中获奖的,局级2分,区级3分,市级4分,省级5分。
4.制作课件获奖的,区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市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省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
4.论文在区级以上发表、交流的,区级5分,市级8分,省级12分。
5.课题、优质课评选获奖的。校级优质课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3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9、8、6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1、10、8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3、12、10分。
6、一学期出满勤者加10分。
下列情况予以加分。
1.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工作责任心强,工作及时到位,成绩突出者加1分。
2.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成绩显著,宣传学校工作,形成良好影响的教师,视其影响程度,加1分。
3.不分份内份外,积极主动关心学校各项工作,完成其他临时性任务,维护学校声誉,为集体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加1分。
4.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成绩突出者加1分。
5.教师为人师表,行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积极影响,学生、家长
评议好加1分。(有材料可查)
6.任课班级学生数超过45人,加2分;
7.担任年级组长及教研组长加1分,担任中层以上干部加2分。(不累加)
8.校级领导加3分。
十二、以上考核细则按学科教师和工作岗位分别执行标准分值;管理及工勤人员按岗位职责细则考核。
考核有违上级教育部门管理制度的,按上级管理制度执行,有特殊情况或情节重大的由支委会和考核领导小组做出处理决定或上报区教育局等部门做相应处理。
十三、教师年度考核“优”级指标评定办法。原则上三年内不重复得“优”,其它条件具备,当年急需评聘高一级职务者且无“优”者可酌情考虑评优。
十四、本细则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十五、本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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