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供应商的考核标准,大家知道哪些?下面就是小编准备的一些考核的方案范本,与大家分享阅读了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对供应商进行阶段性的评估与考核,鼓励供应商在产品质量、交货期和成本控制等方面进行改善,从而提高企业竞争力,共同进步。
第二条 适用范围
进行过A、B类化工原辅料物资采购的所有供应商。
第三条 职责
(一)采购单位负责考核标准、考核文件、考核计划及评估报告的编制。
(二)采购单位、质量管理部、生产技术部及企业管理部参与供应商的考核工作。
(三)分管副总负责审批考评结果。
第四条 原则
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供应商考核
第五条 考核内容
(一)供应商履行合同的情况
(二)价格考核
(1) 是否按照合同规定价格进行供货;
(2) 是否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调整价格并及时提供信息;
(3) 提供的价格是否低于同类产品的一般价格;
(4) 价格是否有下降空间。
(三) 交货考核
是否根据合同内规定的交期和交付方式提供货物;
(四) 质量考核
(1) 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
(2) 是否存在因包装、工艺、材料缺陷产生的质量问题。
(五)服务考核
(1) 售前服务是否周到、全面;
(2) 售后服务是否及时、良好,出现问题是否可以及时解决。
(六)其他考核
管理、生产技术、人员水平等考核内容。
第六条 考核评分
公司相关部门配合,对其经营资格、信誉、服务、采购标的、质量等进行考核评分,填写《供应商考核表》,报相关领导审批,原则上每年11月初至12月底对供应商进行考核。
第七条 评分结果
(一)合格供应商:根据考核结果,对供应商进行分级,81-100分的列为甲级合格供应商,增加采购份额;71-80分的列为乙级供应商,列为合格供应商继续正常采购;61-70分的列为丙级供应商,暂停采购并要求整改;60分以下的列为丁级供应商,从合格供应商列表中删除。
(二)备选供应商:根据考核结果,得分在70分以上的,列为合格供应商,70分以下的,从备选供应商中删除。
(三)没有进行过采购的供应商不进行考核,以资质更新的方式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继续列为备选供应商。
第八条 考核频率
(一)月度考评
每月对A类物资主要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及交货情况进行统计,及时记录供货产品质量。
(二)年度考评
每年一次统计供应商的订货总次数、总交货金额、质量情况、退货率、交货延误率、数量差错率以及解决问题是否迅速等。考核结果填入《供应商考核表》,并列入供应商档案。
第九条 供应商名单更新
根据分管领导对《供应商考核表》的审批意见,采购单位于每年12月初至次年2月底前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单》。
第十条 供应商资料存档
供应商资料必须进行保存、备案。
第三章 供应商发展
第十一条 供应商发展的主要目的在于根据供应商监督考核的结果及企业采购战略产生的对供应商新的需求,对供应商进行绩效改进,提高供应商的综合实力,降低企业的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与供应商建立长期有效的战略伙伴关系。
第十二条 企业管理部和采购单位将采取下列措施,发展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
(一)结合公司实际,改进公司采购策略;
(二)公司每年组织一次供应商会议,组织采购单位、专业管理部门和物资需用单位向供应商提供考核反馈信息,探讨双方共同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需改进的问题。
(三)企业管理部向供应商征求在与公司职能部门、物资使用单位、采购单位业务往来过程中的意见,并及时将供应商提供的合理建议反馈给公司领导层和相关单位与人员。
(四)采购单位及时向供应商通报企业新的采购需求。 (五)采购单位协助供应商制定发展方案,满足改进绩效水平,提高供应能力。
第十三条 采购单位要研究发展潜在供应商,不断优化供应资源。特别是要提倡发展有强大实力的供应商及能为公司生产解决问题、创造效益的供应商。
依据所采购产品的技术含量、价值、标准化程度、采购量等情况,采用不同的采购策略积极发展新的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