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员工绩效奖金考核可以规范车间对员工的考察与评价,保证工区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下面就是小编收集的绩效奖金考核方法,欢迎大家阅读!
一. 基本工资:
1.普通员工:(500元/月)元。
2.班、组长:(800元/月)元。
试用期男工:25元/天(8小时);女工:20元/天(8小时);试用期不给予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结束后根据工作表现,独立程度,技能掌握的程度,本人综合能力表现,由车间副主任分别对其评定级别,不同级别享受不同奖金,具体如下:
A级:50元/天(8小时);B级:40元/天(8小时);C级:30元/天(8小时)。
注:在不影响生产,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每月允许休息四天,四天以内不扣基本工资。休息超过四天则基本工资相应按比例减少,如果额外有加班,则基本工资相应按比例增加。
二. 补 贴:
1.维修工时补贴:
每次机器修理时间大于等于2小时,经车间主任确认予以补贴,当月时间累计(以整小时数来累计计算),折算成天数。
补贴标准:补贴基数(20)元/8小时*当月累计小时数。
2.生产性待工生活费补贴:
生产性待工:因原辅材料跟不上,停电等是公司的原因导致放假在家等待上班。
补贴条件:待工在家,等待电话通知上班的员工。(如无故不来上班,则取消当日生活费补贴的资格,并作旷工处理。)
补贴标准:补贴基本工资(10)元/天
具体计算:基本工资(10)元/天*补贴天数(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请假天数)
3.夜餐补贴:
补贴标准:凡上12小时制夜班的,每上一班每人补贴夜餐费3元/天。
当月的日平均奖金=实际产量奖金/实际生产天数(8小时/天)。
三、工作质量的考核:
车间主任每月对班长进行质量考核,得出当月的考核分数。考核内容见“车间班组长考核办法”。如果所在班组的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包括出现次品,废品。出现次,废品班长的扣罚按前面规定),班长须负领导责任。班长扣罚金额:被扣罚员工的扣罚金额*0.3系数。
注:1、凡不是由于设备的突然故障或原材料的不合格原因而造成的,能够避免出现的均为非设备,原材料等客观原因所造成的合格品,次品,废品。所有出现的合格品,次品,废品,都要填写“非优等品原因调查表”。检验员要仔细、客观、如实的记录分析出现原因。车间主任(副主任)确认是否为非设备、原材料等客观原因所造成,最终由品质管理科分析判定产品等级,并由分管领导审核及审批。
2、如非设备的突发故障,操作工可在线发现的,需马上停机通知班、组长或是车间主任(副主任),但出现能够避免的而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需对班长及车间主任(副主任)进行相应考核,分别处于1分/次扣罚。所有的合格品,次品,废品,都要填写“非优等品原因调查表”。
3、扣罚最高限额为:普通员工150元/次;班组长300元/次。
四、质量奖:
提取质量奖的条件是当月无违反生产工艺,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无产品质量投诉(包括客户投诉和品质管理科投诉)问题,且没有出现人为的次,废品。奖金额度为100元/人,连续两质量奖,给予200元/人。
当月出现客户质量投诉,则取消质量奖,且根据投诉的具体损失对出现问题的班组进行不同程度的扣罚:
1. 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的,扣罚当班班长10分,当班员工20元/人
2. 发生直接经济损失的:
a..损失额小于等于100--200元人民币,扣罚当班班长15分,当班员工30元/人
b.损失额200—500元人民币,扣罚当班班长20分,当班员工40元/人
c.损失额小于等于500—1000元以上的,扣罚当班班长30分,当班员工50元/人
注:如果由于客户投诉滞后的原因而发放了质量奖,则已发放的质量奖在客户质量投诉出现的当月奖金中扣除;对出现问题的当班员工,当班班长的扣罚也在客户质量投诉出现的当月追加扣罚。损失额度大于1000元的报请分管领导或总经理处理。
五、 嘉 奖:
1、当月工作成绩优秀,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由生产车间提出,主管部门申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嘉奖。
2、为了把车间相关工作井然有序的开展,做到规范化、标准化,提倡车间员工积极提出宝贵的建议及意见,一旦被采纳,效果佳,给予嘉奖100元/次。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总则
为规范车间对员工的考察与评价,保证工区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目的
2.1 加强和提升员工的工作绩效,造就一支业务精干的高素质的、高度凝聚力的团队,培养技术、管理的人才梯队,形成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管理机制。
2.2 及时、公正地对员工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肯定成绩,发现问题,为下一阶段工作的绩效改进做好准备。
2.3 建立工作信息的反馈通道,将人事考核转化为一种管理过程,形成一个员工与工区双向沟通的平台,鼓励、宣传正能量,以增进管理效率。
2.4 通过月度、季度、年度绩效考核周期,发掘优秀人才,激励团队意识,为奖惩、晋职、岗位调整、薪酬待遇、教育培训等人事信息提供决策依据。
3.原则
3.1 一致性:在一段连续时间之内,考核内容和标准不能有大的变化。
3.2客观性:绩效考核要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
3.3公平性:对于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
3.4公开性:每位员工应知道自己的详细考核结果。
4.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焙烧车间二工区所有在册转正员工。下列人员不参加当月考评:
4.1 试用期内,尚未转正员工。
4.2 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核或无法进行考核的员工。
5.考核内容与比重(%)
5.1.工作态度(30%):包括劳动纪律、行为规范、职业道德、责任感、执行力、团队精神。
5.1.工作能力(50%):岗位技能、现场管理、安全意识。
5.1.工作业绩(20%):生产计划、产品质量、工作效率。
6.考核周期
6.1 月度考核:每月5日至次月5日为月度考核周期。
6.2 季度考核:每个三个自然月份为季度考核周期。
6.3 年度考核:每年元月至12月份为年度考核周期。
7.考核评价
7.1等级评定
考核结果按员工考核总分,划分为“优秀”、“良好”、“有待提高”三个等级,并作如下界定:
等 级 |
优 秀 |
良 好 |
有待提高 |
备 注 |
考核总分 |
>90 |
90-70 |
<70 |
7.2比例控制
等 级 |
优 秀 |
良 好 |
有待提高 |
备 注 |
比 例 |
5% |
90% |
5% |
8.考评程序
8.1月度考核,采用:员工自评→班长评定→存档
8.2季度考评,采用:员工互评→员工互评→班长评定→工区评定→存档
8.3年度考评,采用:员工自评→员工互评→班长评定→工区评定→车间评定→存档
9.奖惩方法
9.1季度、年度评定为“优秀”级别员工,在年度评优表先工作中,积极向公司进行推荐;可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给予物质奖励;可在薪酬待遇方面进行调整;可在晋职、调动方面优先安排等。
9.2月度评定为“有待提高”级别员工,工区给予诫勉谈话。季度评定为“有待提高”级别员工,工区进行岗位调整,或交由车间进行工作再安排;年度评定为“有待提高”级别员工,交由车间进行处置。
10.附则
制定与解释:本管理办法由焙烧二工区制定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