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部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7-12-03 编辑:晓玲

  企业的制造部员工培训该怎么做?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员工培训管理规定,欢迎大家阅读与了解。

制造部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有组织、有计划地培训部门人员,以符合工厂的发展要求,遵循培训系统性原则、主动性原则与多样性原则,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制造部所有员工,劳务与商务人员参照执行。

  3 年度培训计划制定

  每年9月由管理室根据当年度技术工人岗位职务与资质的匹配及特殊工种取证情况,梳理汇总技术工人下年度操作技能培训计划。

  每年9月由各工区处室梳理汇总技术与管理类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基于自身业务和发展需要而提出的下年度专业知识培训需求、学历提升需求。

  计划外培训

  部门年度培训计划批准后,除技术工人岗位任职资质培训外(转岗与新入职员工),所有培训项目增加,均需向部门培训专员提交附件一《计划外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审批通过后,由部门培训专员走KOA网上流程,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计划外培训增加的职能处室工区培训费用不做增补。

  公司统一安排的计划外培训,参加培训人员需及时将培训信息反馈管理室,管理室进行各项培训工作跟进。

  培训费用

  员工在培训结束后需将有效报销凭证提交部门培训专员,经部门主管批准后,统一交由人力资源部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交由财务处报销。

  因培训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学历提升除外),依据下述情况,可从部门差旅费中支出:

  a)培训地点在上海市以内的,可报销在合理的交通路线范围内产生的交通费用。受训人需凭地铁、公交车票按规定格式填写费用报账单,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报销,两个月内有效。

  b)培训地点在上海市以外的,等同于公出,按照财务部《财务报销管理规定》中关于差旅费的管理要求执行。

  员工学历提升所发生的费用报销须按工厂《员工培训管理规定》中的相关条款管理执行。

  所有培训产生的费用,必须在培训结束以后三个月内报销完毕,特殊情况不得超过六个月。

  师徒带教

  新入职或跨工种转岗人员在正式进入岗位后,由相关工区处室主管指定带教师傅并签订《内部带教责任书》,该协议书签订后交由人力资源部敲章,一式四份。(带教老师、学员、管理室、人力资源部各执一份。)

  带教师资标准:担任主手(或二级专员)及以上职务,本岗位工作年限满3年,本岗位技能等级为高级(或中级职称),且工作绩效优秀。

  新员工入职培训与交流

  新员工入职由管理室各条线管理员进行相关制度、流程的培训,培训相关内容详见《制造部新员工入职指引手册》,并签订《入职确认表》,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内,由管理室人事专员安排上机考试,对培训结果进行验证。

  工区、班组对新进员工每季度进行一次交流、沟通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递交管理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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